約20年前的事了。成都,歲末寒冬郊外深夜,兩蟊賊在一小區行盜敗露眾人追趕,二賊分頭逃跑。一賊慌亂中途經一高牆院落,後眾將至,遂翻牆入院,乃一別墅當夜無人,唯二狼狗護院。見有生人入內隨即撲來撕咬,外面但聞慘呼連連 ,拍門不開。有人報警,警察到來與眾商議 ,又多方問詢。期間院內慘呼漸息。後面如何進得院門記不清了,只記得第二日新聞報導有一照片,一人高踞樹杈,下兩犬虎視眈眈雙目暗中如電。見眾人至兩犬咆哮撲來,警察遂開槍將其擊斃,而樹上之人悄無聲息 ,弄下來看周身是血多處有傷,胯下二蛋也喪犬口,此時已前赴極樂投胎去了。後警方查到此人家居鄰省某地,知會家人來蓉與主人協商處理。主人願意拿三萬慰問金,家人要15萬協商無果。記者電聯主人,曰自己無過還搭上兩犬,只給三萬不變,若對方不同意雙方可打官司。最後家人拿三萬火化死者回家。
這個是發生在廣州的一個真實案件,目前法院已經宣判了,我們來看看最後結果如何。
趙先生在市郊的村裡有一棟私宅,因為工作在外,只有逢年過節才會回去,所以養了兩條狗看家護院,同時請鄰居幫忙照看餵養,並給付了一些酬勞。
大家都知道,狗是群居動物,對主人十分忠誠,但是領地意識也很強,擅長群體戰鬥,如果有陌生人意外入侵,很可能會受到攻擊,尤其是那些不常和人接觸的狗,攻擊性很強,結果意外真的發生了。
隔壁村有個慣偷田某,平時就做多了偷雞摸狗的事,一直也沒怎麼樣,可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這天剛好路過的他就被趙先生的豪宅吸引了,看到門口還有兩條大狗,於是認定了宅院內有值錢的東西,通過踩點觀察,發現家裡沒人居住,這剛好給了他盜竊的機會。
於是當天晚上田某就帶了東西來到了趙先生的宅院外,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帶有毒藥的骨頭,扔進了院子裡,並在外面聽著動靜,狗叫了幾聲後就開始啃骨頭,慢慢的院子裡沒了動靜,田某以為狗已經被毒死了,就趕緊翻牆進院,誰承想院裡的狗並沒有馬上被毒死,而是向他撲了過來,躲閃不及的田某被兩條大狗瘋狂撕咬,最終田某被咬死,而兩條狗也被毒死。
等到鄰居聽到動靜趕過來時,只發現滿地的血跡和躺在一旁的田某,還有口吐白沫沒了氣息的兩隻狗,鄰居趕緊報警並通知趙先生,田某雖然被及時送到醫院,但還是沒搶救過來。
最後警方根據監控還原了整個事實,偷東西的人死了,咬死人的狗也死了,但這件事並沒有到此結束,田某的家屬將趙先生告上法庭,起訴趙先生縱容惡犬傷人,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要求賠償66萬元。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主人應該承擔侵權責任,但有一例外,如果能證明損害是由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減輕責任。
在本案中,趙先生在自己的院子裡養狗,並且狗也拴上了鐵鏈,已經盡到了注意的義務,在正常的情況下,趙先生的狗是不會傷到田某的,也就是說趙先生養狗的行為並不會對田某造成損害,而直接導致田某死亡的是他的盜竊行為,田某明知院子裡有兩隻狗,還擅自闖入私人宅院,最終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一審法院判決趙先生無侵權責任,無需承擔賠償,駁回了田某家屬的訴訟請求。趙先生出於同情和關懷,自願給付了田某家人4萬元人道主義補償,但是田某家屬收下錢後,不服從一審判決,並提起了上訴。
二審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情至此告一段落,法院還了趙先生一個公道,田某的貪婪最終讓自己搭上了性命,所以勿以惡小而為之,人在做,天在看,做事之前要三思,舉頭三尺有神明。
謝謝邀請!
這件事要從幾個方面來分析研究原因,看狗的主人需不需要負責?應該要負什麼樣的責任?
首先從狗主說起,根據《民法通則》第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其次從小偷與狗主和狗的關係說起,狗是狗主飼養用來看家護院的,狗的責任就是保衛它的領地不受任何侵犯;狗主是其家裡的主要責任人,負責其家裡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意外侵犯,因此講小偷是「由於受害人(小偷)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小偷喪命),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狗主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是小偷雖然是在以非法行為來偷盜別人的財物(未遂)時被主人看家護院的狗咬死了,但小偷的偷盜其罪不至於是死罪,必竟是條鮮活的生命被狗活活咬死,根據《刑法》、《刑訴法》、《賠償法》、《民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精神,狗在行使主人賦於它的看家護院職責時由於其行為「防衛過當」而致死人命的責任應由飼養人的狗主負責,狗主應賠償被害人(小偷)民事責任的經濟損失費。
沒有假如,事實就是這樣,而且法官真的會判狗主人賠錢。社會就是這個社會,就連人扶人做好事都會被法官質問,如果不是你把人家弄倒了,會有那麼好心去扶?
奇葩的社會,畸形的心理。才會出現各種笑話和醜聞。
很多的答主都會說小偷罪不至死,你家狗把人家小偷咬死了不抓你坐牢就好了,還不趕快破財消災?小偷我們必須要敬著供著才是對的嗎?小偷來了,大門打開,然後說小偷先生請多多關照,該拿什麼東西請隨意!完了再恭送出門,並說歡迎你下次再來!是不是該這樣子啊?
小偷翻牆入院,就是暴力侵入私人住宅,還要跟他客氣嗎?偷盜未遂和偷盜既遂沒什麼區別,只是量刑上有輕重罷了。
按照我的意思,小偷盜竊就該亂棍打死。小偷的家屬還有沒有羞恥心了,還要索賠嗎?真的是蛇鼠一窩。
強盜都上你家盜竊了還不能自衛和制止嗎?以暴制暴也不算過分吧?按照各位答主的說法,小偷偷你家財產是看得起你對嗎?看家狗也要被判死刑了吧?拿狗命換小偷的命,以命抵命。
替狗狗感到寒心!操蛋的小偷家族邏輯。
我覺得我們社會的做法就是在縱容更多的人去作惡,做小偷。因為被發現後還不能打,被狗咬了還要賠錢。還有人說了,如果小偷立馬停止犯罪活動了還能不能打了?我要是小偷,被你發現了,我肯定尋思要逃跑或者裝成可憐的寶寶了。我的意思不要給他機會,直接就打到他以後不能再做壞事。
沒有人會更深層次的想過,你縱容小偷一次,他就會再去傷害別人的家庭。還有,如果是亡命之徒,也許死的人會是狗的主人。不要跟我說沒有看過新聞,有小偷偷人家的狗,被狗的主人追趕,而被小偷用毒箭害死。
寒心,真的寒心!
我個人認為狗主應賠償被害人小偷的民事責任的經濟損失費。因為狗是狗主飼養用來看家護院的,狗的責任就是保衛它的領地不受任何侵犯;狗主是其家裡的主要責任人。還有是不是大型犬類或者是烈性狗。要是政府明確規定,不準養的狗,你養了,你把人咬死了,你肯定有責任!那不只是民事責任了,很可能要上升到刑事責任了。
假如小偷翻牆進家裡後院偷盜未遂被狗咬死,狗的主人不需要負責。
狗是家主人護院,不用系狗繩,為守住後院,狗必須自由活動。只要狗不跑出外面去咬人,在家主人嚴防死守,小偷還進家主人盜竊,被狗咬死是咎由自取。
家主人不安排狗在後院執勤、巡邏,小偷定會為所欲為,家主人財物定會被洗劫一空!
小偷並非是善類,他能瞄上家主人,證明已經觀察、踩點多日了,可能發現家主人外出,覺得機會來了,就趁機爬牆入家主人偷盜了。豈料,小偷未偷到任何財物,就被守家裡的狗撲出來咬死。這個小偷確實踩點不到位,未能觀察到家主人的狗守護院。
小偷既將入屋盜取財物時就被狗發現,小偷自然就偷不成,可狗不是人,不會憐香惜玉,追小偷是不會含糊的。結果小偷的腳力跑不過狗,小偷被狗撲咬致死是肯定的。
家主人未邀請小偷來盜竊,小偷自告奮勇來。小偷自己也懂,偷東西是犯罪。只不過小偷也是混口飯吃,不得不挺而走險!小偷碰到家主人的話,定會亮出匕首叫囂;小偷遇到大狗,有力氣也拼不過大狗,大狗力氣大,小偷精疲力盡也就被大狗咬死了。
家主人把任務交給大狗,自己出外面去辦事,小偷之所以才趁機進入家主人後院偷竊。不防竄出守後院的家狗,小偷還會有活路嗎?所以,讓家主人賠償損失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