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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父母包辦婚姻比較多,為什麼離婚率卻很低?_六七十年代的婚姻

遼寧資深球迷二代說: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夫妻彼此雙方都是體制內的鐵飯碗,工作和收入都非常穩定,跟其他家庭相比也…

遼寧資深球迷二代說: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夫妻彼此雙方都是體制內的鐵飯碗,工作和收入都非常穩定,跟其他家庭相比也不存在貧富差距,這兩個最核心的因素有了,那離婚的概率自然就非常低了。

筆者的父母是80年代結婚,但所處的時代背景,也仍然可以找到不少六七十年代的影子。

1、父母都是國企職工,至少在下崗潮沒有到來之前,大家都屬於鐵飯碗狀態。

2、筆者當時所上的幼兒園和小學都是子弟學校,也就是國企下屬的學校,上學基本不用花錢。

3、當地的醫院也是國企下屬的醫院,平常看病也不怎麼需要花錢。

4、房子不用買,單位直接給分,雖然分的房子很簡陋(廁所是公用的那種老樓,房子也只有一室一廚),可畢竟那個年代的房子就那樣,從早年的平房轉到樓房,對於當時的人們來說,已經算是進入天堂了。

後來企業又修了一批標準的職工住宅樓,雖然這個需要花錢買,但只需要出70%的房款就行,企業當時承擔了30%。倘若你現在買房子,只需要出七成的房款,你的壓力也會小很多吧?

5、當地的大眾浴池也是國企下屬的單位,洗澡不花錢,你要是願意天天去洗都可以。

6、更讓現在年輕人想不到的是,那個時候的國企普通職工的福利政策也是相當牛掰,國企跟一些海濱療養院都籤有協議,工作年限達到一定標準,或有孕期的女性員工都可以申請療養。筆者的母親就去過兩次,每次都可以在海濱療養院療養1到2周,而當時的母親也只是一個最普通的基層員工。

現在你想讓企業花錢給你療養?領導恐怕會認為你沒有睡醒!

更重要的是,那個年代也沒有太大的貧富差距,雖然有少數經商下海的,但這完全屬於鳳毛麟角的小群體。既然大家彼此過的都是同樣的日子,相互之間也沒什麼攀比,家庭的矛盾自然也不會有那麼多。

倘若夫妻生活所需的這些硬體,大部分都能配備,除非雙方之間的性格差異太大,否則夫妻之間是難以分崩離析的。尤其是那個年代的思想跟現在也大不相同,有著鐵飯碗的工作還出去小偷小摸,放著日子不過天天鬧離婚,如果哪些人具備這樣的狀態,他們也會被周邊的人瞧不起的。所以在這種思潮的影響下,很多夫妻即便存在矛盾,彼此之間也會選擇克制。

最後還要澄清一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可沒有什麼包辦婚姻,大多都是通過第三方介紹而相識相戀。

網名文秀說:

我個人認為新中國建立後,新的婚姻法頒佈以後,也是實行的結婚自願,離婚自由,一般大多數都是男女相親自願結婚,很少家庭包辦,我是生在舊社會,長在新社會,耳聞目睹了這一切,那時人的思想覺悟高,能同甘共苦,那時大家都窮,沒有攀比,只有奮鬥,靠勤勞雙手共同創造新生活。幾乎看不到離婚的。

現在生活條件好了,有的成為企業家,有的成為大富豪億萬富翁,有的成為影視明星,儘管也是自由戀愛有的一見鍾情閃婚,但經不住環境的誘惑和考驗,朝秦暮楚,移情別戀,尤以娛樂圈最為突出還是思想素質問題,有了金錢地位就作賤。

圓夢鄉土說:

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婚姻觀。六七十年代人們的婚姻觀很傳統,沿襲著「父母之命,媒妁之約」的婚姻理念,大多數是經人介紹、父母定奪即成夫妻。對於婚姻,男人講究娶妻生子、養家餬口,女人則要相夫教子、從一而終。夫妻倆辛勤勞作、維持生計。婚姻就是家,一切都是圍繞家來經營,絕少有超出家外的浪漫事。常言道:馬勺沒有不碰鍋沿的,兩口子吵吵鬧鬧、磕磕絆絆司空見慣,但都是家裡的事,在家裡面鬧,吵過了,夫妻和好、生活照舊。彼此都忌諱觸碰離婚底線,因為離婚要被別人點脊梁骨,是令人不恥的事,維持一個完整的家是夫妻共同的心願。再則,那時候房屋少,與父母公婆同在一個屋簷下,老人見小兩口吵架,就如同消防隊員趕緊滅火,哪容得兩人鬧得不可開交,讓外人看笑話,家醜不可外揚的古訓,從某種程度上也是六七十年代離婚率很低的重要因素。

單行浪子說:

謝邀:哪個時代是社會主義社會,走的是大集體步伐。婚姻法已從封建制度所解脫,電影《劉巧兒》,《小二黑結婚》以及很多影片揭示了以《紅樓夢》《西廂記》為主的封建勢力所制。不見風雨,難經霜雪的經歷,60一70年代的人只要心心相印,有著共同的真實的情感,足以終身相伴,所以離婚率極低。

初心不變WprU說:

這個問題這樣來看,不是人們的思想觀念變化了,而是生活狀態變化了,那時的人們思想單純,飯都吃不飽,那還那麼多的花花腸子,有個老婆就不錯了,很是珍惜眼前的一切。同時,男女之間很恩愛,即使有點問題,都不當一回事兒。根本談不上離婚…..。那個時候離婚是人們看成一件很醜的事,不是現在無所謂。所以離婚率很低……。

華夏梅花拳說:

本農夫就是那個年代的人,那個年代的人,大都說話算數從一而終,並非都是父母包辦,大都是經媒人介紹,但也有個別的材料人自談戀愛的;那個年代的人,大都訂婚幾年了才能結婚;第一是提倡晚婚晚育;第二是男方沒有結婚用的房子;第三也確實經濟緊張,結不起婚。那個年代的人,閃婚的很少,人們攀比心理不大,也沒有那麼多彎彎繞,也不這山望著那山高,也是受老傳統美德影響較深,大都遵循公序良俗,也不見異思遷,只要二人同意結婚,那就成了一家人,那就是一心一意過日子,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和和諧諧過時光。

無名的小草208507432說:

那年代婚姻也不完全是由父母包辦,其實真正父母包辦的極少。離婚率低是因為那年代人們的正能量素質較高。正派誠信,普遍人心向善,社會成員之間和諧共存,更沒有賣淫嫖娼,黃賭毒醜惡現象,所以人民的情緒穩定並還不易波動。因此夫妻離婚的事根本上就不易發生。

研究國學的梁先生說:

六七十年代,雖然說是父母包辦的婚姻,但離婚率卻很低,這裡無非就是以下幾種情況:

一種情況,雖然說父母包辦,父母也是閱歷多,見識廣的中年人了,一般地都要看對方家庭背景,看對方的人品家世。講求門當戶對。另一種情況,六七十年代已經比較尊重婚姻自由,即便父母包辦,也以兒女的意願為前提的。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社會的氛圍,女的對家庭的依賴性比較大一些。人們頭腦中從一而終的思想根深蒂固。壓根就想不到離婚,過的不幸福去自殺的大有人在,卻極少去鬧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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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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