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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到底符不符合勞動法,能不能來個法律專家解讀一下?_勞務派遣人員受勞動法保護嗎

Hero176031126說: 勞務派遣制度是合法的,但現在大多數所謂的勞務派遣在執行的時候是違法的。勞務派遣…

Hero176031126說:

勞務派遣制度是合法的,但現在大多數所謂的勞務派遣在執行的時候是違法的。勞務派遣在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即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一句話就是在一個單位或者企業的非常設的,非主要工作崗位上短時間工作,是一種輔助用工,也就是說是作為替補隊員來用的。所以向同一個單位派遣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年,一般連續派遣兩次以上的應與用工單位籤訂勞動合同。那麼在你沒有派遣任務的時候由用人單位負責發放工資等。但是現在你看各種政府部門,銀行的窗口部門基本都是勞務派遣,還有各種企業的生產線上,甚至有的管理崗位上也在使用勞務派遣,難道這些崗位是臨時的,或者說不是他們的主要工作。那什麼才是主要崗位?總經理,董事長,廳局長,……

職場江湖道說:

勞務派遣是一種用工形式,是符合勞動法的,但在具體操作時,好多單位卻把「經」念歪了,侵害了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

1、勞務派遣合法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在第五章第二節,專門用11條條文,對「勞務派遣」做了規定。

後來,人社部又針對勞務派遣,出臺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規定,並於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以上可以看出,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是國家法律規定可以使用的,是完全合法的。

2、違法行為

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是合法的,但在具體執行時,一些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打「擦邊球」,有少數單位甚至明目張胆地違反法律規定,不擇手段地侵害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主要表現有:

①不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但在實際操作中,勞務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薪資和福利待遇存在著很大的差距。

有的用工單位,只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給勞務派遣員工發放工資,員工福利也享受不到。

②不符合「三性」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都規定,用工單位(一般)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員工。

臨時性: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輔助性: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替代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而現實中,什麼崗位都可以用勞務派遣員工,從管理到技術,再到一般的操作工,都有勞務派遣員工的身影。

甚至有些單位,除了少數管理者外,其他都是清一色的勞務派遣員工。

工作時間長的,十幾、二十年在一個單位工作的都有。

因此,「三性」對一些單位來說,成了一紙空文!

③真勞務假商務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用工單位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即不得超過「正式工+勞務派遣員工」的10%。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商務用工」隨即誕生,即:勞務派遣公司再註冊一個公司,與用工單位籤訂商務承攬合同,同時將原勞務派遣員工轉籤到新公司,這樣一來,勞務派遣員工就搖身一變,成了「商務工」,其實是換湯不換藥,但成功規避了10%的用工數量。

④沒有加入工會

勞務派遣公司一般沒有工會,用工單位也不會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加入本公司工會,因為,這裡牽涉到工會基金和會費的問題。

不加入工會,用工單位的福利,比如,生日蛋糕、電影票等,勞務派遣員工就無法享受。

⑤不享受相關假期

假期方面,更是五花八門,有的不享受年休假,有的只按進本用工單位工作的年限享受年休假;

婚假、喪假、男士陪產假、探親假都不享受,要休就請事假。

⑥隨意辭退

有些單位之所以要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就是認為能隨意辭退,想用就用,不想用就退給勞務派遣公司。

而勞務派遣公司要將被退回的員工再派遣出去,沒那麼容易,更不可能白白養著,也只能辭退,一退了之,嚴重侵犯了派遣員工的權益。

⑦不繳或少繳社保

在社保繳納方面,普遍的做法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繳納,而不是按照法律規定。

有的單位設立較長的試用期,並規定在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派遣員工為了保住這份工作,也就忍了。

更有甚者,乾脆就不繳納社保,直接導致老員工到齡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從而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

而用工單位的補充公積金和企業年金,勞務派遣員工更是享受不到。

⑧不支付補償金

辭退派遣員工,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⑨從事有毒有害的員工無法辦理提前退休

在同一個單位工作的正式工和派遣員工,從事相同的有毒有害工作,做滿規定的年限後,正式工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派遣員工就不好辦理。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是單位辦不辦的問題,這裡就不贅述。

總之,違法行為五花八門,各行其是,嚴重侵犯了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要讓單位真正做到合法用工,員工的權益得到保障,要從3個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加大監管力度

法律法規做了規定,但執行不力,這就要求當地行政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

二是加大勞動法規的宣傳力度

現在員工的維權意識比較強,但由於對法律法規一知半解,是否被侵權?怎麼維權?還不是很了解。

因此,要加大勞動法規的宣傳力度,進行普法教育,讓勞動者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是員工要有維權意識

-些勞動者被侵犯了合法權益,但卻不去維權,主要是因為有顧慮:

一是認為告不贏,想當然地認為行政部門會幫用人單位說話。

二是認為可能會影響重新就業,擔心將來的單位若做背景調查,發覺以前有過勞動爭議,而不予錄用。

三是認為維權時間太長,沒有精力耗。

其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應該有顧慮,要大膽維權,只有人人有維權意識並付諸行動,用人單位才不敢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寫在最後

隨著法律法規的更加規範、完善,以及勞動者維權意識的增強,違法行為會越來越少。

要真正做到勞務派遣員工跟正式工同工同酬,做到完全平等,任重而道遠,短時間內無法做到。

試想一下,若真正的同工同酬了,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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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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