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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該不該回歸社會?_精神疾病患者會失去怎樣的社會功能

拯救不開心的拉斐爾說: 大家好,我是拯救不開心的拉斐爾,一名博士在讀的心理醫生。 精神疾病患者治療的最終目的必…

拯救不開心的拉斐爾說:

大家好,我是拯救不開心的拉斐爾,一名博士在讀的心理醫生。

精神疾病患者治療的最終目的必然是儘可能回歸至正常生活之中恢復基本的社會功能、社交功能與社會生活能力

一般而言,一名接受了正規治療,並擁有長期輔助手段(藥物、心理)維持的精神疾病患者,在常規狀態下,只要外部環境保持對其的支持包容理解,患者是能夠進行日常性質的社會工作與社交的。只要控制其幻覺等問題,能夠界定自身症狀等級,區分現實與妄想的邊界,那麼其從事基本社會生活工作,進行基本社交,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從醫療工作角度而言,所慮更多是,部分患者可能存在自主斷藥過度從事壓力工作刻意逃避監護人管制,或其外部環境存在持續刺激因素人際環境中存在被攻擊風險等問題。

也希望大家能夠儘可能不要戴著有色眼鏡去看待精神疾病患者,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可以不用刻意去幹預或保護,但至少請保持尊重與適當的距離。


我是拯救不開心的拉斐爾,希望你能開心,如果大家希望了解心理知識或想要諮詢一些心理小問題,都歡迎關注我私信我(私信基本都會回復記得查看哦),感恩每一份關注、點讚、評論、轉發~

我說精神說:

這問題很怪,要知道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病院裡治療的目的,就是回歸社會。不管輕如神經症、失眠症,重如精神分裂症,器質性精神障礙,酒精所致精神障礙,治療的目的都是為了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如果不回歸社會,難道只要發病,就要被迫遠離社會嗎?那精神疾病患者就真的暗無天日了。

首先要明確的是,任何一種精神疾病經過治療,都是可以緩解的。即使嚴重如精神分裂症,經過系統的治療,也依然可以緩解精神症狀,恢復患者的社會功能,回歸到社會中去。這一點是得到包括醫學界和廣大社會共識的。比如最新的診斷標準中,精神分裂症就有精神分裂症完全緩解的分期,而我國的精神障礙管理系統,不單單包括精神分裂症這樣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的各類信息,更是通過定期發藥,診斷複合,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等手段,幫助精神分裂症患者回歸社會大家庭。甚至一些條件比較好的地方,社區一級還在嘗試更多幫助患者回歸社會的方法。比如定期家訪,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如協助辦理低保,或幫助安排適合的工作,或協助解決家庭問題等等。

其實在幫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會方面,可能一些歐美國家嘗試的更多,做的更好。比如之前看過報導,美國的一些社區嘗試建立社區工廠,僱傭康復後的精神障礙患者,或者一些找工作有困難的殘疾人。用工作的機會代替直接發放補助,讓精神障礙患者活的更有尊嚴,更容易對自己認同,也更容易重新融入社會。

那麼反方的意見呢?精神患者不應該回歸社會呢?

一小部分患者因為各種原因,確實無法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需要在醫院長時間住院治療。但那一定是精神患者群體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患者是完全可以回歸社會的。那麼病情緩解的很好,可以回歸社會,我們還要人為的設置障礙嗎?就因為他曾經患過精神疾病?這不就是赤裸裸的歧視嗎?確定應該存在嗎?

保守估計,因為我國巨大的人口基數,我國各類精神障礙患者早已超過1億人。這其中很多人原本就一直在社會之中,可能你的身邊也會有這樣的朋友。在非發作期,他們和普通人沒有任何區別,正常工作,正常生活。這樣的人本身也是社會中不可缺少的一員,難道我們要排斥他?就因為他曾經患病??這是疾病啊,可以被治療的疾病,不應該也不能夠被歧視,被看不起,被區別對待。

精神患者只是生病的人,治好了病當然要回歸社會,任何人也沒有權利阻止他們回歸原本的生活。

守望春暖花開1說:

首先,精神疾病患者接受治療的目的是什麼?都是為了回歸社會。很多人對精神疾病是帶著歧義的,覺得精神病人活動在身邊有危險。其實不然,對於這類病人來說,具有攻擊性的很少,有的患者在家裡大吵大罵甚至動手打家人,但出門很少主動去招惹別人。

我們小區兩個年長的精神病患者,神智不清,一個經常穿著返利的衣著在小區裡唱唱說說,她的家人管不住,她從來都沒有打過人,小區裡的居民都習慣了她的存在,基本沒人理她。她有退休金生活吃穿不愁。另一個經常在小區裡大喊大罵,小區裡的孩子都在家人的告誡下見到她就遠遠躲開,所以從來沒有出現什麼意外。

對於這樣的家人不忍心送去精神病醫院封閉的病人,本就是可憐人,人們只有同情。

每個三線及三線以上城市都有精神衛生中心或者精神專科醫院,每天都在接受並治療著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患者,目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讓精神病患者能回歸社會?

精神病是千萬種疾病裡的一種,每個患者每個家庭都會因此承受不同程度的壓力,尤其是精神病患者的家屬,有的人甚至終極目的就是為了讓病人回歸社會。

和其他病人病情不一樣,患者是精神在某種程度上出現了問題,家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屬,有的因為病人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有的因為病人的折騰日子過得一地雞毛,實在受不了的,甚至把病人送進福利性精神病醫院永遠封閉。

對於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家屬可以申請辦理精神殘疾證,國家會給予一定的福利待遇,說明了政府對精神病人的重視。

作為特殊的群體,精神病患者應該得到社會人群的充分理解,他們自己或者家人,比任何人都希望能得到最好的康復,能早日回歸社會。

蘭竹ZLZ說:

患者回歸社會會給他人帶來負擔,我曾經回答過這類問題,我們學校的某人的孩子就是精神病患者,離不開藥的那種。一直吃著藥,落下一次都顯得極不正常。她的家人也想盡辦法給她找份工作看看。

比如在我們學校東大門對面的農科院找了份保潔工作,按理說按時吃藥💊不會犯病的,但到了單位別人看她一眼,她都不會處理,快到該下班的時候她就跟領導似的喊:都到點了,你們怎麼還不走?快點快點!

當然就上了兩天人家就辭退了。她的家人也真的沒辦法,現在這孩子都40多歲了,照顧自己都非常困難,與外地人結了婚生了個孩子在上四年級,具說她的孩子目前是多動症患者。這家人有精神病遺傳疾病的根源。

回答問題:精神病患者該不該回歸社會?經過治療之後、輕的可能可以回歸社會,重度患者不應該回歸社會。由於基因的不足不適合回歸,反而會給社會人士帶來困擾,不應提倡。(個人觀點)

藝彩陽光說:

精神疾病治療好以後肯定是要回歸社會,肯定是要繼續工作的。

患了精神類疾病,首先是要積極配合醫生治療。當然,患者嚴重的已經喪失了自理能力。這個時候,就要靠家人的關心與愛護來開導。後期堅持服藥,定期複查,最要關注的是患者的睡眠情況。因為這種病,最初就是睡眠不好,最後整夜睡不著,導致精神崩潰。我就是這樣患病的,在發病前幾年,心情總是不好,抑鬱,那個時候並沒有得到重視。直到後來發展成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經過積極治療,我恢復得很好,可以正常的工作。

我根據個人親身經歷,來說說精神類疾病治療好以後,回歸社會之後,應該做什麼工作,應該如何做?

出院之後,不要急於找工作,要在家恢復1-2年的時間,藥量減到每天晚上吃一次。如果一天吃幾次藥,上了班是影響工作的。因為精神類藥品都是鎮定的藥物。在家養病的時候,不要悲觀,不要氣餒,要積極地為以後工作做好準備。我就是養病期間學了平面設計,後來還自考了大專本科。如果在家整日吃了睡,睡了吃,人會變得更加懶散,可能走入社會,承受不住工作的壓力。任何一種工作,或多或少都會有壓力。

再次走入社會工作後,最好不要告訴老闆同事自己患過精神類疾病,目前社會上對於這種病是有歧視的。不要以為你把自己的病告訴同事或者老闆,有人會同情你的遭遇。別說社會上對於這種病不認可,還會遭受到欺負。就說我回答小濤養花知識這方面的文章吧,有患病者的家屬身有體會的,不會在評論裡說什麼。沒有患過病的人,說什麼的都有,說什麼患這種病就是想不開小心眼。有的說這種病不能要孩子,會遺傳的。一個人只有自己經歷過了,才不會嘲笑別人。不知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不要找上夜班的工作,作息時間要規律。對於人事關係複雜的公司,儘量不要去。我沒有創業之前,在一家廣告公司上班,15名員工,人事關係不算太複雜。但那二年,我是很受氣的,雖說靠吃藥控制了病情,但那二年,我基本上一個月就要吃幾副中藥。西藥也是每天晚上吃,這樣對身體的確是很不好的。所以我去年選擇了創業,雖說掙不了多少錢,但能養活自己。有時候,我常勸自己,從一個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能有今天,應該感到很知足了。不求大富大貴,一輩子有個健康的身體比什麼都重要。病情得到控制,還要靠自己。恢復以後,可以看看心理方面的書籍。雖然我們很難改變自己的性格,但讓自己的內心變得強大,心靈不要那麼脆弱,還是可以做到的。

希望社會上的人,對於這種病人特殊的關愛,不要再歧視這種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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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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