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一所醫院,有個人拿著刀割腕威脅醫院的院長還錢。
債主不是病人,和院長是朋友,借錢給他了,好幾年要不上來,家裡出了事,實在沒辦法下了狠心,當場割腕。我看見時,收款處窗戶外面的瓷磚上都是血,債主邊哭邊罵,場面特別混亂,圍觀的人都不敢上前,畢竟他手裡有刀,但是他出了那麼多血,也不包紮,手腕滴著血,臉上掛著淚,看著確實讓人心焦。
後來是一個大夫出面,透支信用卡,幫他還上了。
巧的是後來這個大夫竟然成了我閨蜜的男朋友。我才知道,院長為了進一臺儀器,借了一些錢。本來按計劃能還上,可他後來又看上了一個施工項目,又投了一筆錢,賠了。據我朋友粗略估計,這個院長連銀行帶個人的欠款總共應該有三百多萬。雖然他還有幾處樓房,但是為了樓房升值,不肯變賣,就拖著親友的錢不給。
聽說他侄女為了給他擔保,工資都被法院執行了,導致婚姻也岌岌可危。
我閨蜜的男友在他危難時出手幫他還上的一萬塊錢,兩年多,經過多次催要才還上。而且透支信用卡的利息、手續費都沒給。每次催要的時候還不耐煩。
其實他債臺高築,又正值為難的時候,一般人躲著他還來不及,可是我閨蜜的男友主動幫他還錢(而且是用透支信用卡的方式),在我看來是天大的恩情。當時幫他時確實感恩戴德,但是要錢就不高興了。
所以,欠錢不還的人,如果已經走到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程度上,絕大多數人都會怨恨貸款人。
答案是肯定的。債務糾紛最終走上法律維權之路,是被迫無奈的。應該說,經濟上能相互往來,能把「血汗錢」借給別人,靠的是情義與信用。但現實中,有的「借款人」並不懂得感恩,並不想維繫好「情義」,並不想守信贏得人心,而是「反目成仇」,錢到手後,變了一個人,跟「出借人」、債權人玩「躲貓貓」,遠離債權人,不接聽電話,很讓「出借人」失望與痛苦。有的「出借人」是轉手幫其借貸的,也成了債務人,更是苦不堪言。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才到法院起訴。對簿公堂,借款人不但沒有好好反思、理解,還怨恨「出借人」,因為起訴法院,債務人一是成為「失信人」,徵信出了問題,行為受限,失去「自由」,影響生活。二是名譽掃地,敗壞家風、家庭,影響家人。
如果是己經做好不還錢的,債權人起訴很正常,老賴不會怨恨,反而會讓債權人起訴,經法院審理後,無錢執行便案件終結,老賴可以逃之夭夭,心安理得去享受騙來的勞動成果,債權人則如無頭蒼蠅到處亂竄,在悶悶不樂中為自己所謂的親情友情買單!防人之心不可無!在借錢問題上千萬不要相信親情友情,能坑你的往往是你信住的親戚朋友!!!
如果是無償的借給我的無論怎樣我都感謝人家!而且我不會說對不起人家的話,更會抓緊想辦法還給人家並且帶禮品或者是給人家點利息!假如是借貸關係前期給他不少利息而且利息都給的和本金總數都一半以上了並且也經常和他溝通解釋從新利滾利的打條子也沒有不接電話,象這樣的情況對方拿著條子去起訴可想欠債人肯定是會生氣的,這樣子欠債人只是誠而不信,反而你放貸的步步緊逼就不道義了,3萬本金加利成了6萬多了還不給債務人留餘地這樣的情況大家說誰之過
應該會的,雖然我沒起訴過別人,別人也沒起訴過我。
一般借錢都是問關係好的親戚或者朋友借,並且借錢還都是真正遇到了困難才不得已張嘴的,所以你要想借就提前想好,在日期和金額上你是否接受?他說用一個月,你就往半年上考慮,他說要1萬,你就想這1萬會不會影響你生活,做好延遲還或者還不了的思想準備,或者在你承受的基礎上,比如2千,不要弄到起訴這地步,親戚朋友都沒得做,成了仇人,兩敗俱傷。
平時規劃好自己的錢袋,做到兜裡有錢,遇事不慌,真遇到天災人禍之時,需要救急,相信總有幾個貴人相助的,人家肯借,那就是佛祖渡你的,要心懷感恩,用後及時還回去,這是做人底線。
人這一生,都會有三災八難的,守好底線,再有事兒時,貴人還會助你,否則生命裡的艱難,不是別人給的,那是自己zuo的。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欠錢不還,代表都沒良心的人,一個人都沒了良心,他會怨死那個借錢給他的人,借錢給別人是幫別人的忙,可是沒有良心的人也可以說是自私的人他只顧他自己,他會顧的上你,想多了,你讓他還錢就是感覺要他命,更不要說你把他給告了,人家早就巴不得你過的不好,錢還是放在自己口袋最重要,拿著錢自己吃喝不好嗎,別人的生活關你什麼事,借錢的時候你是大爺,還錢的時候你就是孫子,這就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