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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文物一定要流傳有序?_文物為什麼要上交給國家?

背帶褲娃娃說: 文物一定要流傳有序,為的是防盜,防搶! 其實,文物就是文物!與是否流傳有序,沒有絲毫的關係!因…

背帶褲娃娃說:

文物一定要流傳有序,為的是防盜,防搶!

其實,文物就是文物!與是否流傳有序,沒有絲毫的關係!因為,一件文物的產生和流傳,歷經幾百年和上千年,其經歷的坎坷太多了,無法用筆墨記錄下每一細節和過程。

您不能說,名人官宦收藏的文物屬於流傳有序,普通百姓收藏的文物不屬於流傳有序。曾經的名人官宦的後人,也會成為普通百姓!

從國外回流的文物,就更談不上流傳有序啦,因為這件文物更有可能是被盜搶的文物!這一點,了解一下我國的近代歷史,都會知道。如果被盜搶的文物,也算流傳有序,甚至上國內大拍,我也無言以對!當然,外銷商品和國家作為禮品贈送的,不在這個範疇。

總之一句話,不要將流傳有序這一說辭,貶低和扼殺民藏的古代藝術珍品!!!讓民藏的古代藝術珍品,有更好的傳承與保護,才是國之大幸,民之大幸。

真心希望,文博界和法律界的領導專家和學者,以保護和傳承國之文脈的角度,認真對待民藏的古代藝術珍品,不要讓其再流失國外了……。

一夫之說:

流傳有序本身就是一個荒謬的梗,除了國家隊的考古發掘,之外沒有一件古物可以確切流傳有序。

大量流落海外的中國文物,即使西方各大博物館藏的中國文物都是搶劫之物,根本不是什麼流傳有序,更何況其餘?

中國國內的文物經過二三百年的貧窮、戰亂流傳下來的幾乎鳳毛麟角,哪來那麼多的流傳有序?

流傳有序,只不過是行業規則排斥民藏和編一套高大上故事的託詞而已。

古稀老玩家說:

「傳承有序」只是專家不願意承認民間收藏的真、精、稀有古董而已,試問專家誰能說清楚各大博物館藏品進館之前的傳承,藏品在某某「大收藏家」手裡之前是怎麼傳承的?中國歷史數千年說清楚某一文物的「傳承」根本是不可能的,敬請那些專家因無法說清楚「傳承有序」的文物給一個客觀理性的鑑定。

老孟收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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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其實文物流傳有序也是個別人的說法,其實收藏文物這個東西,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是流傳下來的,那麼就代表是出土的,而出土的都是屬於國家的,所以這個時候就需要證明這件文物是你祖上留下來的,這樣才能證明這件東西是你的,不然國家就有可能將這件東西收回,這也是為什麼說文物一定要流傳有序的原因,當然所有的東西並不都是流傳有序的,要知道我們國家一直都是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過程中,有些東西在戰亂中就會摧毀,或者為了躲避戰爭就將東西埋起來了,但是自己去沒有機會再去挖出來,所以我們國家地下有很多好東西,而這些東西都不是大家祖上留下來的,很多都是在田間幹活,或者家裡翻蓋房子然後挖出來的!

文物

文物一般指的都是古老的東西,這些東西一般都是很多年前的,現代的東西不可能稱之為文物,當然現在很多東西並不是都流傳有序,大部分的東西都是人們上交的或者是一些官府等地方留下來的東西,被國家接管了,這些東西現在都放在博物館裡面珍藏,這些東西其實都沒有一個流傳有序的說法,流傳有序其實大部分都是說給一些人聽的,真正玩收藏的沒人會管這件東西怎麼來的,只要不是青銅器等國家明令禁止的,一般都是沒有問題的!國家其實也是默認這些東西的流傳,畢竟很多東西真的說起來,誰也沒有辦法證明這件東西是不是自己祖上的,如果就認準是祖上留下來的誰也沒有辦法!

文物流傳有序

真正的流傳有序的文物非常少見,遠的不說就說近代不管是外國入侵,就算是民國軍閥混戰,都有多少東西在戰爭中遺失,再加上當年的特殊年代,也是將很多富貴人家批鬥的差不多了,基本上好的東西要麼是扔掉了,要麼埋起來了,還有一些就是被毀壞,當然也有一些充公了,所以真正做到流傳有序的東西非常少,大家聽聽就好,只要國家不是真正的強制性的去查,基本上是沒有人會管這些的!當然也有很多朋友在拍賣會上拍,只要從拍賣會上拍回來的東西基本上就可以放心了,這些東西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一般是沒有問題的,國家也不會查,畢竟是拍回來的,拍賣公司都兜底了!

結束語

文物這個東西也是可大可小,一般沒有人追根究底的問,這在古玩行裡其實也是不允許的,畢竟每個人的渠道都不一樣,有的東西不能對外人說,一般大家買東西的時候也不會問東西哪裡來的,只要是真的,一般都是沒有問題的,大家也不要一直盯著流傳有序不放,畢竟咱們國家說實話真的沒有幾件是流傳有序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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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guniang6677說:

應儘快修改完善法律法規,充許民間藏品合法交流交易。事實上,許多紅山玉器如C型龍、太陽神等器型從未在墓穴中出現過。說明那時紅山古人並沒有葬玉習俗。隨葬的都是生前佩飾。隨著幾千年時代變遷,許多紅山玉器失散後在民間流傳下來。正因為嚴格的限制,使這些古代藝術品失去應有價值,得不到有效保護和傳承,以至走私國外成風。瘋狂走私又引發了盜掘古墓猖獗,形成惡性循環。另一個惡果是民間研究失去動力,人才逐漸潰乏。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受到阻礙,對進展十分不利。所以,修改完善文物法規,十分必要。

8000米紫鐵說:

我的老我的真我的有傳承,王婆賣瓜嘛。所有買家都害怕損失,賣方以及賣方中介針對買家求安全心理給出的推心購買理由之一。客觀上,失散到世界各地的好收藏品確實不少,但真能拿出有效傳承證據的不多,滄海桑田,時勢變遷。···[大笑][作揖]

廣悟博覽說:

這個話題民藏人議論了很久,多指出其不當之處,但終未見有任何效果,是沒說到點子上,還是原本是正當的,不容更改,這是個問題。是應該說清他的本質,若有不當,哪不當在那裡?應不應當改正?"文物要流傳有序,方可拍賣",這是文物部門對拍賣行業的要求,其認為的根據是文物法中的一個條款"文物不許買賣,但國家批准的除外"。這"國家批准"目前是指文化部的文物局及各省文物部門。而流傳有序,根據文物局的規定主要包括有國外及國內拍行拍買的記據,從國內文物商店購買的發票,等等⋯這些都應該是指對文物而言的,而對不是文物的物件應是不適用的。對不是文物的物件當文物進行流傳有序的審批,也於法無依。文物法只規定文物不能買賣,要買賣需國家批准,但不是文物的物件沒規定不許買賣,也沒規定要國家批准的才行,法無這項授權,行政部門不能法外行政,自己立法自己行政是不行的。人大立法,政府行政是我們的國體,不能自己隨意擴大執法範圍。民藏品沒有文物身份的即沒經過國家專 l門機構認定並發給文物證書的.都不算文物,拍賣和流通其實都不需要國家批准。所以流傳有序是針對國家文物的,主要是國家博物館有編號有文物身份的物件,他們的買賣國家當然要管控,而用來管控民藏品就於法無依了。有點想當然的的執法擴大化。以前還可理解.但現在國家要發展文化產業,文化興國,開放民藏,以古代藝術品名義登記後可以流通拍賣了,再用流傳有序控制古代藝術品拍賣和流通就不合時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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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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