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上就不對!前期物業既然是開發商投資確定的,憑什麼要向業主們收費,既然開發商請的,自然就是開發商付費呀!業主委員會成立了,小區公建移交了業主委員會,業主們交費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自行按市場化選擇是自治,還是請物業公司進小區服務!這樣,物業公司才能真正回歸服務的初心!
物業服務只針對公攤共有部分,不是針對業主專有部分。開發商將小區道路綠地花園等分攤賣給了業主,己將錢賺走了。又成立物業公司對公攤部分進行管理,然後要求業主按產權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讓業主養物業公司。這對業主是不公平的!現在業主與物業公司矛盾極大,說明強加給業主的寄生蟲行業不適合國情!
取消物業公司,勢在必行!現在物業公司簡直是黑社會,欺壓業主!只收費,不服務!大多數小區物業連衛生都不清掃!更不要說其他服務了!業主花了大半輩子存款好不容易買了私產房!現在還得交物業費,就像又從新過上了租房日子!!
物業把主僕位置徹底顛倒!本是服務工作,變成了管理和欺壓業主成了地主惡霸!取消物業公司:直接由業主社區管理小區:小區衛生由環衛公司負責,本小區退休業主有很多中老年人找不到工作!也願意做!綠化園林公司; 電梯由電梯公司負責維護。下水有排水公司!物業就是中間商;社會化外包一切解決(小區的退休工人還負責一點工資就解決能為業主省一大筆錢)有很多退休業主願意做小區管理維護和保安工作!可支付少量報酬!自己住的小區,責任心比外僱要有責任心!,每年壓低收取的物業費用來支出管理費用後,剩餘費用和大修基金共同支出重大維修項目,現在的物業公司就是奇生蟲!加黑惡勢力,欺負!剝削業主的吸血鬼!建議由業主委員會和社區牽頭,派出所治安監督的小區自製管理!過去幾十年沒有物業公司的生活,百姓更安居樂業沒負擔!還百姓幸福生活!!!物業公司是社會毒瘤!!
物業可以有但非業主主導的物業公司根不符合中國國情!第一,他是少數私人的中介公司!不勞永逸的「永遠」讓中國買房人、和物業員工接受他的剝削!比過去的舊軍閥政府都不如!第二,是超越政府部門權力!它只是服務公司,義務不明,權利卻巨大!第三,是社會主義國家腐敗分子的沃土,其利益關係可以從法規強制性將物業公司壓在業主頭上就可以看出來!第四,物業公司和業主是永遠不可能調和的社會矛盾!因為一個以利益為主的私企,能將服務放在第一位嗎?必竟有些服務也是要花錢的!收錢積極,拿出來就難受了!
物業是資本剝削的沿升,是更大利益的長期剝奪,是聚集著資本家統其所有吸食民血的再生手段。因為城市人口的增長和土地不能成正比,百牲必須要有地方居住,那麼只有用終身的血汗去集資住房,而這些住房又是資本家在少部分資金的投資上採用最大的利益化。一棟每戶八十平方的樓,建一個二十五層的一梯四戶。25X4二100戶,象蘭卅這樣的城市每平方平均八千祘,一戶就是六十八萬。開發商修十棟這樣的樓再加二層地下車庫輔面。出租和停車費都是開發商後續的利益。而業主就是沒完沒了的被欺榨和剝奪。因為房子一且購住,你業主就是奴。不聽話斷電斷水,物業費交的遲了,欺。
榨的各種手段就上了,車位費交不了,你就進不了院等等。所以說,中國的物業是百性頭上的一把劍,是資本家和權者利益的產物。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業主適當交費,用廣告費和空地的收費又能按排就業崗位,又能減輕百性負擔
絕對不符合中國國情,只會增加百姓生活負擔及權益被侵佔掠奪!物業沒有任何產權,卻在保護傘支持下能反客為主侵佔小區掠奪屬於業主的各種集體財產!強制剝削業主的各種權益!欺壓及威脅業主的生命!這些就是赤裸裸的黑社會行為!提議立法取消小區物業公司!為百姓實實在在做一件功德無量的大事!這是民心所向,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