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情況下,企業退休職工在全部辦理退休手續後,具體原單位辦事人員或個人,應該把檔案移交給所在地人社部門保管,這也是最妥善的好方法。二,繼續擺在原單位也是不符合規定的,退休後你跟原單位脫構。三,另一方面,防止流實和丟失,引起不必要麻煩,主要還是安全性。四,在人社部門保管,便於將來再有用場,也方便快捷。五,記住不萬不能留在自已身邊保管,也不符合有關規定。
不管在企業還是在社會退休,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都會按辦理退休手續的社保局要求,社保局將職工檔案打封條後,在封條處蓋社保局專用公章,社保局開具固定表格,個人持檔案送到社保局職工檔案託管中心存放。接受職工檔案的託管中心,給個人開具回執!
部分體制內員工退休後,根據在職級別,職工檔案由當地或者上一級組織部門檔案室託管。這類職工檔案屬於保密級!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企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以後檔案由誰保管呢?我們單位作為一個國有企業是具備自己員工保管檔案的權限的,但是對於退休人員來講,作為公司是不保管退休人員的一個檔案的,所以說這個檔案是直接交由人社部門來給予處理。
一般情況下所在的工作單位不保管這個退休人員的檔案,當然人社部門具體是通過誰來保管的,我是不得而知的,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個人當然是不會交在自己手裡的,有些地區有的人說個人檔案交到自己手裡,我覺得這是一個不恰當的做法,因為個人檔案中畢竟含有一些隱私的機密性的東西,雖然說不是說很高的機密,但是這些機密畢竟公之於眾是不太好的,所以我認為這個人當然是不會放在自己手裡的,而且我們本地區是確定由人社部門來處理的,一般情況下是保留在當地的人才交流開發市場。
所以說對於退休人員來講,個人檔案雖說是無關緊要的,但是他也不會拿在自己的手裡,因為辦理完退休之後,以後將再也用不到個人檔案了,因為這個退休證就是你的一個很好的證明。所以個人檔案具體的保管事由,社保部門來處理的,而不是由個人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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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休前,在企業勞資部門工作,前前後後長達十七年,對退休後的擋案管理較為清楚。要回答這個問題,須從歷史上企業人員的管理權限說起。
計劃經濟時期,企業分為部企、省企、地州企和縣企。我所在的企業上級系林業部所屬代號為十二號信箱,下設二級局。因系三線建設單位,所以郵件落款用代號。指揮長是大名鼎鼎的老革命曾林楓老前輩。下設二級局按縣團級管理。我們所在企業代號為十二附二十二號信箱,按縣團級管理,書記也是老革命,行政十三級,級別相當於地委書記,比縣長高。企業中科級由二級局任免,處級由二級局考察後報再上級任免。其擋案由任免部門管理。工人擋案由本企業勞資部門管理。
後來,企業層層下放,由部管放到省廳管。一九八四年後放到州管,仍然按縣級管理,擋案管理也發生一些變化。正、副縣級擋案由州委組織部管理,科級以及一般幹部擋案由企業組織部門管理,工人擋案仍由勞資部門管理。
以上人員退休後,縣處級擋案仍由州委組織部管理,其餘人員擋案由辦理退休的部門勞資部門管理。
以上就是從事勞資工作所了解的擋案管理情況,不知其他地區是否一樣,我沒有發言權。
你好:一般分三種情況。
1.如果是普通的企業員工,退休後的檔案由社保局負責管理;
2.如果是個體戶,則由參保地的社保部門中的檔案中心管理;
3.機關單位一般原管理部門,死亡後交由檔案館保存;
還有一種可能,現在很少了,就是辦理完退休後,檔案還給個人。這種情況要麼還回原保管機構,要麼就存到街道,具體看當地的規定和政策。
但按正常來講,一般應當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管理部門保管,大中型企業等一些擁有檔案保管資質的特殊群體,也可以保管職工檔案。
個體、私營、外資等用人單位都不具備檔案保管資質。一方面他們不會安排專人管理,完善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件。另一方面,職工檔案中一些信息會有洩密風險,更容易的是造成檔案造假等行為出現。
所以,國家不允許職工檔案隨意流出。
職工檔案並不僅僅包括就業和離退休檔案材料,它還包括職工的履歷自傳材料、考核鑑定材料、學歷職稱材料、入黨入團材料等十大類。
因此,即使職工退休後檔案也應當妥善保管。
由於我們國家實行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養老金已經實現社會化發放(養老保險基金承擔相應待遇),所以,退休職工的檔案放在哪裡也是一個困難的事情。
職工退休後,就業機構就不會保管職工檔案了,一般會轉移到退休後的管理服務機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的勞保中心或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他們在每年做好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的同時,做好對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2019年將全面取消養老金領取資格集中認證工作,確定退休人員還健在的方式主要通過信息比對,還有社區村居的各種體檢、慰問服務活動了。鄉鎮保管退休人員檔案與他們的日常生活更為貼近。
所以,由街道鄉鎮保管退休人員職工檔案是最合理的。
對這個問題,我談三點看法:
一,根據以前規定,個人檔案完全是隨著人走的,自上小學到高中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之後。考取大學的個人檔案將轉遞至相關大學;參軍入伍的個人檔案轉遞至所在部隊;自謀職業的檔案通常情況下是存放在當地人才市場或是當地縣檔案代管部門。畢業後參加工作的,檔案直接轉到所在單位;在單位辦理退休後,其檔案按照個人的身份歸屬和崗位認定轉到不同的部門存放保管。幹部的是人社部門管理,工人的歸勞動部門管理,如果你以工人的形式或身份退休,那麼你的檔案最終將轉遞到所屬單位管轄地的勞動部門下屬的檔案管理機構。同理,如果你是幹部身份,那麼你的檔案就轉遞到人社部門下屬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一般情況下來說會轉到社保部門下屬的檔案代管機構。
二,但後來隨著社會化管理的改革深化,企業退休人員將全部移交到其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管理,其個人的人事及組織關係檔案都將轉至所在居委會的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代管。同時,原企業在移交其檔案時還須按每人600元(員工)、900元(屬黨員)等不同的規定標準向街道辦事處交納檔案保管費。如所在企業不交此費,街道辦將予拒收該企業所移交的人員檔案。所以,儘管先前規定在職人員退休後的個人檔案,原則交由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或人社部門保管檔案,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在當地社保部門下屬的檔案代管機構保管。但如果有的企業為了節省費用,不願交納此費的話,那麼,企業退休人員的個人檔案就依然還在原企業。像我單位現在退休的基本如此。
三,不要忽視退休後的個人檔案毫無用處,其實還是有很大關聯作用的。因為雖然本人是退休了,但其本人的子女以及近親屬,如果在將來有機會考公務員或者有其他的相應重要崗位需要政審時,就必然可能會涉及到函調,你的個人檔案資料,而且通常都會調閱取其直系親屬的檔案。同時檔案中的一些相關材料在社會證明上也是有一定效力的,就比如說若其本人去世後,證明遺產歸屬時,就可通過檔案中的相關要件予以證明。而且,依據其檔案也能讓人對其有個比較全面的客觀評價。所以,我個人覺得作為企業退休人員,無論如何還是要記得關注自己的檔案存放所在處比較好!
從常理來分析,又從現實意義上來說,既然某人已退休,那麼他(她)已與原企業不存在勞動關係了。
以前的企業,尤其在社保制度改革前,曾還有工會分管下的退管會代管退休老人的檔案情況。
而如今檔案基本都轉往退休人員居住地的社保機構檔案處,以便必要情況下的調檔查閱,如退休人員需財產遺囑公證,即有公證處派員調檔或發公函取得相關證明數據。
想必大多數老人與原企業之間一般也不存在有任何瓜葛或者說不再有任何要的聯繫。
例如子女要求進步,其組織對父母輩的政審等,現在科學方法更先進簡化,不一定要看檔案資料,只要有公安派出所出具父母的徵信資料即可。
因此,從長遠趨勢而言,即便大型國企,對已退休的人員來說,本人檔案轉往歸屬戶籍居住地的社保機構也是必然的,對生老病死按政策扶助老人也是有利的。
企業工人過去是工人階級,國家的主力軍,工人的檔案是每一個人歷史,是最重要的,由政府勞動部門專管。現在是市場經濟時代,工人和企業是合同關係,也就是顧用關係,合同期滿,年齡一到,退休時連同你的黨員關係等全轉到街道居民委員會管,徹底和企業脫勾,我想檔案也沒什麼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