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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秦軍士兵連工資都沒有卻還要為秦國浴血沙場?_秦軍為什麼不回來救援

豹眼看歷史說: 秦國之所以強大,關鍵是有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 維持這麼一支軍事力量是需要大量的財政支出的,但由…

豹眼看歷史說:

秦國之所以強大,關鍵是有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

維持這麼一支軍事力量是需要大量的財政支出的,但由於秦國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這就減少了巨大的經濟負擔。

義務兵役,也就是沒有工資,那如何保證軍隊的戰鬥力哪?

這得益於秦國實行了一套嚴格的兵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軍功制。

01

兵役管理制度

秦朝沿襲了戰國時期的郡縣徵兵制。

男子到了十七歲就要登記到「傅籍」上,以後根據戰爭的需要,隨時應徵入伍,到六十歲才能免除兵役。

平時,郡縣負責軍事訓練,而且有嚴格的軍訓制度。

秦朝法律規定,如果射手發弩不中,御手駕車不熟練,騎士和馬匹課試最劣等者,都要受到處罰,負責督訓的官吏及負責選募者也都要受到處罰。

秦朝軍隊高度統一,軍權高度集中,軍隊指揮、管理體制嚴密,兵役制度完善。

這種幾乎是全民皆兵,藏兵於民的兵役制度,既保證了充足的兵員,又減少了財政的支出,一舉兩得。

秦朝還根據不同的軍事任務,將兵員分為京師兵、地方兵和邊兵。並且具體分為:材官(步兵)、騎士(騎兵)、樓船(水兵)、輕車(車兵)等兵種。

京師兵主要來自內郡,實行一年一輪換的制度;

地方兵平時負責地方治安,戰時聽從中央調遣;

邊兵負責戍邊,平時實行屯田。

各種兵種及使命,編制嚴格,目的明確。

02

軍功制

僅僅有一套完善的義務兵役管理體制,還不能充分調動士兵的積極性。

秦朝採取了軍功制,來刺激士兵建功立業的欲望,保證了軍隊高度的戰鬥力。

秦國自商鞅變法,開始設置以賞軍功,共分二十級:
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徹侯以一縣為食邑,並得以自置吏於封地;
關內侯有食邑、封戶,只能衣租食稅而已;
大庶長以下十八等,皆有歲俸。
臨戰,斬敵首一級(顆),即賜爵一級。

秦朝廢除了世襲的官爵分封、繼承制度,採用軍功賞賜的辦法,鼓勵普通士卒建功立業。

不論出身,只要有本領,能殺敵立功,不僅生活有保障,而且可以不斷晉級為軍官,甚至可以封侯。

明確的軍功制度,保障了秦朝軍隊旺盛的戰鬥力,也吸引了大量的軍事人才進入秦國。

這就是秦朝軍隊,即便沒有工資,也會浴血奮戰的根本原因。

設想一下,哪一個出身貧寒的熱血男兒,不渴望通過這個方式改變命運,光宗耀祖呢?

而且通過軍功得到的爵位,是可以由後代繼承的。這就是所有大將冒死殺敵,勇於上陣的原動力。

這個制度也大大刺激了普通民眾平時練兵習武的強烈欲望,一旦戰爭需要,就立馬奔赴疆場殺敵。

這也是秦國能夠一統天下的根本原因所在。

嘉會天下說:

這個問題可以分三個層面來談。

第一個層面,工資只能解決要不要參軍的問題,但秦法設計從根本上迴避了這個問題。它施行的是徵兵制,這得益於什伍編制、糾發連坐、聚邑為縣等強有力的基層控制措施。成年男子必須參軍,平時農耕,在縣尉統一領導下訓練,戰時接受國家統一調遣。也就是說,秦人必須打仗,沒得選。從秦簡可以看出,喜在外打仗,要自帶武器、裝備和糧秣,這些國家不承擔。

第二層面,狠抓人口生產和耕、織二本,保證戰爭的可持續性。我們知道,秦國地狹人稀、資源匱乏,所以每次戰役之後,除掠奪土地、財物之外,秦軍還會擄掠青壯人口。戰爭,打的就是兵員、糧食和物質,人口、農耕和手工業可謂秦人三大國本。第一批秦法「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第二批秦法「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貌似移風易俗,實則加速人口生產。所以秦人根本不懼打仗,死了還有父、兄、子、侄頂上來。如果沒有這一點,秦國就不敢輕易發動戰爭,因為決策者必須承受全軍覆沒對國家根本的損害;而戰爭頻仍,秦人死戰,某種程度上侵略戰爭已轉化為父兄的復仇之戰,拼死也得幹

第三個層面,尚首功,「各以率受上爵」;最狠的是重軍功,「宗室非有軍功者,不得為屬籍」。作為配套制度,明確尊卑爵秩等級、田宅臣妾衣服差次。這就有了重大意義,世襲制被軍功制所代替,秦王、公子、公孫以發動戰爭、攻城奪地為榮,有爵者位至卿侯;老百姓以打仗作為安身立命、謀取富貴的捷徑。所以張儀說「秦人捐甲徒裼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雖有誇飾,但秦法把人民變成了戰爭狂魔卻是事實。

綜上,秦孝公、衛鞅通過自上而下的鐵血變法,把秦國打造成了戰爭機器,其嗜血掠奪的本性註定了秦國會在戰爭中越打越強。這種變法,也是軍國封建制對奴隸制的劃時代變革,也是對秦國奴隸的大解放。秦軍士兵雖然沒有工資,但在大秦戰車的驅動下,成為嗜血狂魔和投機公司的股東,其收益遠大於募兵制下所得,因而浴血死戰。長平之戰,「秦王聞趙食道絕,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年十五以上悉詣長平,遮絕趙救及糧食」,可見軍功制對原魏地也是極具誘惑力的,從而成為戰爭勝負的決定因素。

但大秦戰車隨著六國歸一,其崩潰也是必然的,考驗其社會治理能力、中原對四夷歸化能力的時候到了。天下歸秦,不可再自相殘殺掠奪,戰車已無動力;而勞師以遠,與匈奴、南越死耗,國內必然民不聊生;歸秦後六國人民並沒得到實際好處,有的只是奴役和壓榨,真正的統一併沒有完全實現!直到秦末農民戰爭爆發,才將七國貴族和地方割據一併埋葬。

因此,既要肯定秦國變法對統一六國的歷史意義,也要看到秦的統一實際是華夏族之間的血腥屠殺,其對戰國文化成果的徹底毀滅,也是有目共睹的。淹鄢,焚郢,燒夷陵,八百年楚國燦爛的文化在白起之手成為灰燼,此類不勝枚舉!

薩沙說: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秦軍拼命是有豐厚的回報的。

商鞅認為秦國人勇於私鬥,但怯於公戰。

這不是說秦國人懦弱,自私,主要是秦國打仗的獎懲制度有問題。

以往,秦國男丁去為國家打仗,即便勝利也沒有什麼獎賞,死傷了更是自認倒黴。

這種情況下,誰去為國家拼命(其實是為貴族),豈不是腦子有病。

久而久之,秦國男人寧可去以村子為單位 群毆廝殺,以維護本村利益,也不願以為國家打仗。

然而商鞅變法以後,就完全不同。

秦國軍功爵法規定,無爵的士伍斬首一級就晉爵一級,想做官的可以做五十石之官(相當於伍長),斬首二級就晉爵二級,有資格做百石之官(相當於什長)。

也就是說,普通小兵斬殺一個敵人,就有豐厚的回報,成為五十石的官。

這是立竿見影的回報,只要你願意拼命,這是能夠辦到的。

當然,這也不是讓你搞個人英雄主義,不管團隊協作。

秦國軍法,每伍若有一人陣亡,其他四人有罪。但如果你們每人殺死一個敵兵,就能免罪。

所以,在秦軍作戰中,掩護戰友是第一位的,比割人頭還重要。

當然,如果是慘烈的戰役,戰功標準會降低。

比如攻城拔寨的先鋒部隊,傷亡率非常高,會有特殊的優待。比如敢死隊之內,一隊18個人,只要全隊斬殺5個敵人,就都會進爵一級。

期間就有人戰死,爵位則由他的家屬繼承。

這可以說是最早的績效考核,大大提高了秦軍的積極性。

大家注意,秦軍有很多不穿衣甲的所謂輕兵。

在我們看來,當年大軍對陣首先就要放箭,不穿衣甲豈不是死路一條。

其實,這些部隊就是所謂的敢死隊。他們舉著盾牌,當先衝入敵人陣內廝殺。為了便於近距離肉搏的靈活性和衝擊的快速,這些人不穿衣甲。

自然,他們的死傷率極高。

根據秦軍考核他們只要能夠殺死足夠的敵人,即便死了也可以有家人享受進爵的待遇。

所以,這些人豁出性命也值得,都是為了家人。

這種考核制度,是秦軍統一六國的重要原因。

大秦鐵鷹劍士說:

春秋戰國時代的秦軍是一支著名的驍勇善戰之師,他們英勇無畏,忠誠於國家的事跡在《詩經》中有記載。《國風·秦風·無衣》: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不論春秋時期還是戰國時代,秦軍士兵確實沒有工資,但是他們依然在戰場上捨生忘死,為國公戰,原因只有兩個:其一、先秦時代全民皆兵,土地就是國家給他們的「工資」;其二、商鞅變法後有了《軍功爵》,只要將士們在戰場上斬首敵軍立功,戰後的報酬遠遠高「工資」。怯於私鬥,勇於公戰的秦人不僅僅是在盡國民義務,更是在為自己的前途而戰!

戰國以前,戰爭是貴族的特權,普通百姓沒有參戰的權利。軍隊的組成是貴族領主作為軍隊骨幹,奴隸作為僕從軍。戰爭勝利後,佔領的土地根據貴族領主的功勞進行劃分,各個領主各獲得一份土地,這些土地就是參戰的物質獎勵。對於有功的領主,還可以獲得加官進爵的機會,這是社會地位的提高。至於奴隸軍士,他們依附於自己的領主,由領主進行賞賜。

春秋時期流行車戰,一輛戰車就是一個基本的作戰單元,一輛戰車稱為一乘,擁用一千乘戰車的國家就是大國。一輛戰車配備甲士三名,一名持戈,一名操弓,一名駕車,這三名甲士均為貴族子弟;每輛戰車配備步卒七十二名,這些步卒都是是貴族的奴隸。秦國有軍爭傳統,貴族們都希望取得戰爭的勝利,這樣就可以獲得更多的土地,有了更多的土地就可以發展壯大。

戰國時代各國都先後變法,主要是廢除奴隸制,將奴隸晉升為平民,且平民擁有參軍權。平民的財富依然是土地,除了國家分給他們的土地外,他們還可以通過戰爭立功取得更多的土地,取得更高的地位。大秦《軍功法》規定,普通士兵斬首敵人一顆,可獲得爵位一級,賜土地一傾,賜田宅九畝,一個兒子可以當公務員。秦國爵位二十級,每升一級待遇就會提高一個層次,因此秦國士兵能在戰場捨生忘死為國而戰!

炒米視角說:

實際上在唐朝府兵制度崩潰以前,軍隊去打仗,基本上都是自帶兵器、乾糧的,也就是說,都沒有工資。

唐朝是第一個實行募兵制的朝代。所以秦軍沒有工資,這是一個極為普遍的現象。


但是秦國自商鞅變法開始,制定了嚴格的徵兵制度,也就是全面兵役制度。

根據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竹簡材料來看,凡在秦國統治地區,身高達到6尺5寸以上的男子(17歲左右)都必須向官府進行兵役登記,稱「傅籍」。

而且在長平之戰僵持階段,秦惠文王嬴稷在秦國境內作了第二次全面徵兵,把年紀範圍擴大到了,凡秦國男丁,下自14,上到60,全部上戰場,又徵發了20萬軍隊,開赴前線。可以說基本上也算是把秦國的家底給壓上了。

通常我們說強扭的瓜不甜,但是在司馬遷得筆下,秦軍上了戰場那狀態,光著膀子就衝上去了,而且腰上掛著人頭,胳膊下夾著俘虜,這氣勢,其他諸侯國軍隊看到就已經敗了一半了。

實際上商鞅變法之前,秦軍也不能打。五萬魏武卒就可以輕鬆打敗50萬秦軍了。


實際上商鞅只用了兩個措施,留讓秦軍爆發了驚人的戰鬥力。

第一個措施,實行連坐制,輕罪重典。

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什伍連坐制》

這樣一來,秦王準備打仗,在做戰前動員的時候,就非常清楚自己手裡能立刻組織起多少軍隊來,打多大規模的仗,心裡就非常有底。但是對於普通百姓而言,實際上就被牢牢地束縛在了秦國土地上,違法成本就特別大,而且時刻接受這嚴密的監督,這些監督正好是來自於身邊的人。

而一旦犯了罪,秦國的刑法則非常嚴峻,在傳統五刑的墨、劓、刖、宮、大闢的基礎上,發展出了很多花樣,最後商君本人就是死於自己指定的刑法「車裂

第二個措施,獎勵耕戰,實行20級軍功制度。

秦國二十級軍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級,分別為: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就拿最低等的公士來說,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披甲勇士,一般為軍中精銳前鋒)一個首級,就可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關鍵是這些即便自己後來死了,也還是可以被家人繼承的。

商鞅變法之前,打仗靠覺悟,打好打壞都是替公族打的,所以沒啥戰鬥力,但是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時候,鬥兇鬥狠,不遺餘力。但是自從商鞅變法以後,秦軍一聽說要上戰場了,那眼前的就不是敵人,而是滾得滿地的金子,爵位,房子,土地。所以能不奮勇麼?

商鞅變法以後的秦軍,在戰場上退一步是滿門抄斬;進一步就是爵位厚祿。名義上是給秦王打仗,但實際上也是給自己賺得現實利益。


所以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竹簡裡,發現的秦兵黑夫與兄弟驚的家書,主要內容就兩點,讓家裡給自己寄點吃的穿的,另外自己的軍功爵位落實了沒有?




文/炒米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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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錚史說:

謝謝邀請!

為何秦軍士兵連工資都沒有卻還要為秦國浴血沙場?筆者以為主要原因是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後所建立起來的一整套制度,確保了秦軍士兵能夠保持強烈的戰鬥欲望,並斬斷士兵的後退可能及後顧之憂。

這一整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戰場正激勵,建立並徹底執行的二十等軍功爵制度,士兵戰欲顯著提升。

大家都知道,秦孝公在位期間,在他的無條件信任和強有力支持下,商鞅變法得以深徹推行。其中變法最顯著一點在於頒布並堅決實行一系列秦律,其中影響最大、最具劃時代意義的莫過於二十等軍功爵制度。雖然這個斬首記功制度被後世兵家和史家所詬病,但在當時,該制度廢除了「世卿世祿」權貴制度,鼓勵平民通過戰功獲爵,非常受底層士民的推崇和歡迎,秦國上下一心確保了該制度得以堅決推行,極大保證了秦軍的核心戰力,不論貴族、平民甚至是奴隸,都能夠通過浴血沙場建立戰功來提升社會等級地位以及土地等相關好處,爵位甚至可以承襲。

第二,戰場負激勵,推行嚴酷的怯戰處罰制度,士兵無退路,戰欲進一步提升。

「身戮家殘,去其籍,發其墳墓,暴其骨於市,男女公於官」,對於畏戰、投降、臨陣脫逃、冒頂軍功或自己自相殘殺頂軍功者處以極刑,累及家人,這讓秦軍士兵心中就有一種死也死在戰場上的理念,要麼人帶著榮譽土地回去,要麼屍體帶著榮譽土地回去。

第三、後勤保障強而有力,士兵無後顧之憂。

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這是兵略至理,行軍打戰最忌諱的便是糧草不濟。而秦軍運作成熟的後勤保障制度也是士兵能夠毫無後顧之憂在現場浴血的基礎保障。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秦軍士兵連工資都沒有卻還能為秦國浴血沙場的主要原因是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後所建立起來的一整套制度,確保了秦軍士兵能夠保持強烈的戰鬥欲望,並斬斷士兵的後退可能及後顧之憂。

文中所插圖片均來自網絡,如侵權請刪。

歷史風暴說:

赳赳老秦,共赴國難,血不流幹,死不休戰!

秦國自東周初期立國之後,直到統一天下,在500多年的時間裡大多數時間都在戰鬥,無數秦人血染沙場,譜寫了他們無比熊烈的尚武精神!
那麼,為何秦軍士兵連工資都沒有卻還要為秦國血染沙場呢?

這裡面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以下幾點:

第一,秦人尚武

秦人在西周時期本來是一個養馬的部族,因為馬養的好被周天子讚賞,於是逐漸成為為西周護衛西部邊陲的武裝力量,其首領也被封為西垂大夫。

在此期間,秦人是西周政權在西部邊境的代言人,也是抵禦西部蠻族的第一道防線,發生了無數次和西戎部落的戰爭。可以說,秦人的骨子裡就浸透著尚武的傳統。

戰爭對他們來說是家常便飯。

所以,現代人對他們可以輕易赴死感到驚奇,但對秦人來說這只不過是一次普通的不能普通的事件罷了。

第二,秦人領袖以身作則

兩軍相逢勇者勝,秦人作戰勇猛,離不開首領的以身作則。

打起仗來,秦人首領經常衝在最前方,也因此造成了很多首領的傷亡。例如,在周宣王時期,秦人首領秦仲親自率領大軍討伐西戎,秦仲戰死沙場。

為了給秦仲復仇,秦仲的長孫世父主動將首領的位置傳給弟弟,自己率領軍隊和西戎決戰,並發誓不殺戎王決不入城。

在領袖的表率下,秦人當然願意隨領袖血染沙場。

第三,保家衛國

秦人立國前後正是四方蠻族向中原入侵的高峰期,無數華夏諸侯國在這場劫難中被滅絕,就連西周的首都鎬京都被西戎所攻破。

而戰敗者迎來的往往是身死國滅,即便僥倖生存下來的人也只能作為侵略者的奴隸。例如,在周厲王時期,西戎反叛,滅掉了居住在犬丘的大洛家族,也為犬戎攻破鎬京埋下了伏筆。

大洛氏和秦人實力相當,這個家族的滅亡給了秦人強烈的警示,如果不奮起抗爭,他們也將重蹈覆轍。所以,為了整個族群的生存,不論男女老少都要拿起武器和敵人搏鬥。所以,雖然首領不會給秦人發工資,但秦人為了自己的妻兒也一定會拿起武器奮戰。

其實,在過去很多農村也會有這種現象,村與村之間為了爭奪水源經常大打出手,那時候村長可沒給村民發工資。

第四,豐厚的物資獎勵。

女真人能打,是因為女真人在戰爭中可以得到無數戰利品,金錢、美女、土地、珠寶無一不刺激著他們的戰爭神經。所以,女真人的戰鬥力遠超遼國人和宋人。

同理,阿拉伯帝國擴張之初,因為獎勵豐厚,其戰鬥力也遠超拜佔庭人和波斯人。

秦人本是一個部族,只有一座城池。但是通過戰爭,他們可以不斷擴張,獲取土地。周天子東遷洛陽之後,承諾將西岐之地贈與秦人,但這時當地已經被蠻族佔領,想要獲得這塊廣袤的土地,就必須拿起武器和蠻族戰鬥。

於是,秦人開始了和蠻族數十年的奮戰,先後滅掉了幾個國家,將國土一直擴張到華山腳下。

這個過程中,普通的秦人也會獲得無數獎勵,自然能激起秦人的戰鬥興趣了。


以上!

西府趙王爺說:

誰說沒有工資?

商鞅變法後的秦軍福利那可是七雄之中最好的,斬首便可封爵!

在商鞅變法之前,秦軍確實沒有什麼工資,也沒什麼福利。基本就是國君要打仗了招呼一聲,秦國的這些農民們就被召集起來,跟著國君出去打一架。

打完了就各回各家,該是什麼樣子就是什麼樣子。

這使得秦人對於戰爭沒有積極性,危險還撈不著好的事兒沒人願意幹!當時的老秦人寧願為了一口水井和鄰村人打得頭破血流,也不願為了國家去賣。

這就是為何當年五十萬秦軍被五萬魏武卒狂揍!

雖然魏武卒訓練有素,裝備精良,又有著吳起這樣的良將。但畢竟事十倍的兵力差距啊,而且當時魏武卒乃是初建,一群新兵蛋子,根本沒什麼戰鬥經驗。

之所以潰敗,更多的事因為秦軍內部出了問題,大家都不想出力。

否則的話,歷史估計就要被改寫了。要知道秦人是出了名的彪悍,當年面對戎族都每慫過。

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秦人都是一個無心為國的狀態,直到商鞅變法!

商鞅有感於秦軍士氣低落,沒有積極性!

本著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價值觀!

他建立一套軍功獎懲制度!

只要你上戰場殺敵了,就有著晉升貴族的機會。而且時明碼標價,殺敵越多,就升得越高,得到相應得爵位,以及配套得田地、僕人和薪俸。

比如說一個普通平民,斬首一級,就可進爵公士,同時獲一畝良田,宅地九畝,一個僕人。這不僅僅時財富得誘惑,更是地位的吸引。

那個時代,階級固化,貴族基本都是世襲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句話你都說不出口。

平民們不管如何努力,那就只是平民,永遠低人一等。

但是軍功制度出來後,老百姓們看到了晉升的希望,有了拼搏奮鬥的動力,有了拼命的理由。

而且當時不僅有獎勵還有懲罰!

奮勇殺敵者將會獲得榮耀,而消極殆戰甚至於臨陣脫逃者,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甚至於同組鄰居也會受到牽連,以連坐論之。

所以對於秦國百姓來說,戰還是不戰?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該如何選擇。

與君共鳴說:

這和商鞅變法的措施有關。按法律,戰功的多少決定你的地位和待遇,奴隸身份的士兵,有戰功可以成為庶民,也可提升為官吏;世襲制也被廢除,沒有戰功的達官顯貴,會因此失去所有官銜爵位待遇。這樣一種獎賞機制形成一種良性循環,激勵著士兵們浴血奮戰,英勇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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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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