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包工頭一名。「包工頭」現在在網絡上名聲不好,是個貶義詞;有沒有人認真想過,它是如何從一個人人羨慕的職業中性詞,變成人人鄙視的貶義詞?70年代,建築公司都是集體制或國有制,那時候都叫建築工人,企業養著,大家拿著1-8級工資,建築規範要求不高,工地規模不大;人員絕大多數是萬能工,今天挖土方,明天做泥工,後天綁鋼筋……幹多幹少一個樣!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民營經濟起步,集體制和國有建築公司逐步被民營公司擠壓,集體制和國有制用人的靈活度,工程的進度等明顯不如民營建築公司;集體制和國有制企業出現「正式工」和「合同工」,工地活都是合同工幹,工資還拿不過正式工。90年代初期,民營經濟開始騰飛,集體制和國有制建築公司利潤空間被進一步擠壓,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建築市場火爆,原有的招聘工人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原有體制嚴重製約企業的發展!隨即出現「企業內部承包製」,企業中某一中高層領導牽頭,帶領幾個人。完成企業的利潤,超額部分再和企業分成!一段時間幹下來,個人拿的比在企業中拿的工資高許多!紛紛出現這種承包製。這種承包製的牽頭人就是包工頭的原型!在後期發展過程中,承包牽頭人既要招聘員工,又要墊資施工,還要保證工期!一旦業主方不能順利撥款,就造成多角債,形成民工欠薪!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包工頭分兩類,一個是單純包人工,一個是人工加材料,都是在付出服務價值,目前來說,包工頭的錢是最難要的,勞動監察只負責工人工資,其實這個事極大的資源浪費,有很多甲方胡攪蠻纏,踢皮球,甚至對包工頭的合理訴求置之不理,對工人這一部分更是因為有包工頭管理,就純粹不管,這也是沒到討要工程款時,給甲方推諉的理由,而目前我了解的情況是,包工頭及時是合理訴求,也只能通過起訴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中間調節環節沒有像勞動監察那樣的有一定的執行力度,我敢說絕大多數的包工頭都是不會賴帳工人的,很多都是被甲方的錢不到位拖成老賴,可以說是包工頭風險極大,風箱的老鼠,左右受氣,希望能及時出臺及時核算結帳的便民部門,或者直接合併在勞動監察,保障這一環節不中斷,及時甲方不配合,也會對包工頭將來訴諸法律保障公平合理有很大很大的幫助
兄弟,你說的情況是普遍現象,包工頭的錢不好要,國家解決民工工資,各級單位就把每筆撥款直接發放到民工手裡,但是包工頭又是墊路費又是墊夥食,還有工人零花錢,車馬費,送禮請客費等等。
在國家保護民工的政策下,包工頭就成了最大的苦主,而且有冤難申。去公司討要,警察來了叫你去打官司,不要幹擾辦公秩序。
去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說只管民工工資,連工地管理人員都不管。去起訴,曠日持久不說,最後執行不了,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包工頭只好咬牙出下策,把工程款做到民工工資頭上。如果遇上關係可靠,人品端莊的民工,拿到了還返還到手裡,如果碰上人品不好的,直接揣腰包不拿出來了,包工頭虧死也只能自認倒黴。
我都遇到過這種情況,被人逃掉了幾萬塊,真是欲哭無淚。
包工頭屬於《建工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實際施工人」,與發包方之間是承包合同糾紛,拖欠民工工資屬於勞動關係領域,由勞動法調整,兩者分屬不同的法律關係,依法適用不同的法律。
既然老闆認可總結算工程價款,那麼建議題主找到老闆對工程結算進行書面確認,達成書面結算協議後,要求老闆限期支付剩餘工程款,若老闆不同意全部支付,題主再依據你們達成的書面結算協議和事實依據以及每年老闆支付的部分工程款等事實向法院起訴,同時注意訴訟時效問題,若達成書面結算協議,並且約定了付款時間,若未按約支付,題主要在逾期付款次日起三年內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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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上不解決欠款問題,包工頭死路一條,甲方不給包工頭錢,包工頭那來那麼多錢給工人工資,材料款,和其它費用。包工頭有錢不會包工。農民工有人管了,包工頭沒人管,一定要引起相關部門領導高度重視,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了。
包工頭與用工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係,是承包承攬關係,所以不受勞動法保護,是民法調節範疇,所以不是農民工。與用工單位也不是薪資糾紛,是合同糾紛,所以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均不支持包工頭的訴求。包工頭常常把企業撥付的工程款工資款,拆東牆補西牆為自己去謀利,就是不願意給農民工開工資,還糊弄農民工聲稱,公司沒有撥款我怎麼給你們開支,等公司撥款我就給你們開支,公司再次撥款又被他們非法侵佔為自己謀利去了,最後等到年末公司只欠包工頭一點尾款或者質量保證金時,包工頭就會忽悠農民工,去勞動監察幫助他討要剩餘的工程款,實現包工頭的非法目的,農民工幫助包工頭以討薪為名討要工程款的行為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嚴懲。農民工兄弟不要聽包工頭的忽悠,工地是否撥款與給你們開工資毫無關係,包工頭要掙大錢就必須付出代價,自己籌錢給你們開支才正確,包工頭為什麼不向你承諾,拖欠你們工資等到年末我給你們支付雙倍利息,開支多給你一部分?總之包工頭自私自利,少數抱有用工單位不給我工程款,我也不墊資給你開工資,甚至想坑農民工的心裡。
發包方撥不撥款與農民工沒有絲毫關係,包工頭想發大財掙大錢,你就要付出成本從自己拿錢給工人開支,不要盡想著空手套白狼賺錢。
其實最難的就是包工頭,幹了活籌錢給民工發工資,但是施工單位拖欠著包工頭的錢這是常事。而且有的一拖就是無數年。有的時候還會遇到找茬扣款比如說什麼質保期質量出問題啦,補稅費了。施工單位總有辦法少給包工頭錢。不能告狀因為來年還得找活幹。可是欠了民工的錢就不行了。國家相關部門不管你包工頭啥理由,反正只要告狀了你包工頭必須無條件馬上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