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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死刑犯拉去開墾荒漠,會怎麼樣?_死刑犯被放出來

鬥魚直播腐團兒說: 1995年新疆沙雅監獄,服刑人員出去開墾荒地。在返程中過橋隊伍拉長,犯人分兩組前後襲擊,殺…

鬥魚直播腐團兒說:

1995年新疆沙雅監獄,服刑人員出去開墾荒地。在返程中過橋隊伍拉長,犯人分兩組前後襲擊,殺害看守人員兩名,因為槍卡殼了被追上打倒,其中一名跑回去報告。

犯人把看守頭割下來,然後把那些表現好的,打小報告的,不服從他們一起搞事的人通通槍決。然後拿著兩把81槓自動步槍。進入縣城。

目標1武裝部2看守中隊。由於接到消息,大部隊都出去抓犯人。留下老弱病殘看守。一槍把門口站崗的打倒,進入園中見人就開槍有一對老人過來探親被打死。有一個腿斷了,3米高的牆一下翻出去,還有一個指導員爬床下,事後而被處理。

逼軍械員打開槍械庫把槍枝彈藥都拿走,繼續在縣城。。。

在0幾年有一部電視劇,叫武裝特警裡面有好幾集就是按這個拍的

淮北日月升說:

把死刑犯拉去開墾荒漠,會怎麼樣?

這種做法是不靠譜的。

第一、死刑犯去墾荒,算是將判死刑的罪犯從輕、減輕處理,不符合法律規定。

第二、死刑犯去墾荒,成本會高得驚人,最後還是要全體納稅人買單。例如,現在在內地,建一座中型監獄需要約10億元投資,如果到荒漠建設,那麼建設成本至少要增加五倍。另一方面監獄不是建一個圍牆大院就行了,一座監獄實際上就是一個小社會,有執勤警察幾百人,警戒武警幾百人,家屬上千人,還要有學校、醫院、市場、車站、水電設施等各種輔助設施,這些都需要一些人來維護運轉,一共大約要上萬人,這樣的話,需要大量的經費。

第三、監獄的職能是懲罰教育挽救改造,需要對服刑人員進行回歸社會的各種培養教育,如果到荒漠,懲罰的目的可能會達到,但是教育挽救改造的效果很可能會打折扣。

司儀,總的來講,監獄不適合在荒漠地區建設。前些年有一部分在邊遠地區建設的監獄,近年來已經陸續遷回內地,新建的監獄也絕大多數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

易越1719(提問者)說:

每年有三千多這樣的犯人,這可是一大筆人力資源。可以像古時的流放一樣,把他們流放到戈壁荒漠之地,給予必要的物資支援,採用軍事化管理,進行開荒。

這樣既避免了這筆資源的浪費,給國家人民造福,又可以給予其自我救贖的機會,用其一生來贖當日所犯的罪孽。

生活就是學問說:

這完全是不現實的,死刑犯是要接受法律嚴懲被處決的,否則就不是死刑犯了。

如果是把重刑犯投到沙漠中勞動,我認為難度也是非常大的,在沙漠中勞動肯定是相當艱苦的,對待犯人的原則是教育與勞動相結合,勞動的目的是讓他們學會自食其力,而不是以勞動做為懲戒方式,這是與改造初衷不相符的。

另外,假設有意願把犯人投到沙漠中去勞動,但你想過沒有前期準備工作有多巨大麼。

首先關押犯人的場所,獄警和武警辦公休息的場所,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以及物資,光憑這一項難度就已經非常大的。

其次,配套設施,比如變電設施,汙水處理,那麼多人每天所需要的糧油肉菜的中轉,醫療機構等,這些都需要非犯人的工作人員來完成。

還有就是,獄警和配套設施的工作人員大多都是當地的,是拖家帶口上有老下有小的,如果遷到沙漠,那家屬工作居住問題以及子女入學問題就不能不考慮,總不能讓這麼多的工作人員以及其家屬和犯人享受同等待遇吧。

最後一點也是最關鍵的問題,把犯人投到沙漠中開墾,其結果肯定要產生經濟價值的,否則就失去了意義,那麼肯定就涉及到了運輸和成本問題,舉個最簡單的的例子,比如栽樹,樹苗需要從內地運輸,水源也需要解決吧。

想想看,綜合計算起來,花費的財力和耗費的物力是大到難以想像的,無異於在沙漠中建起一座孤城,所以把犯人投到沙漠中開墾,至少目前是不現實的。

soliya1003說:

如果都要用犯人開荒了,有那麼多不是死刑犯的犯人不用,光盯著一年都沒幾個的死刑犯?一年沒幾個的死刑犯能開多少荒?

而且能被判死刑的,必然是罪大惡極死刑都不足以贖其罪的(不否認極個別確實事出有因但是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判死刑是為了懲治他們的罪行,為了體現法律的威嚴震懾罪犯!如果犯了罪只是要受下苦不用死,那犯罪成本也太低了,這樣起不到震懾作用!

最後,放那些罪大惡極的人去開荒,得安排多少人去看守他們啊!合著他們犯罪受罰,看守他們的還得陪他們一起在荒漠受罪?

康氏足療說:

想法不錯,但是,真的實施起來很難。如果他們能安心種地開荒,他們就不是死刑犯了。不要說把他們放在荒漠裡,就是在監獄裡,還要有手銬腳鏈,中間連著怕他們舉手打人。如果從沙漠爭脫出來,他們更似無忌憚了。

我在阿爾及利亞打工時,那裡的黑社會團夥很多,因為沒有死刑。把人殺了活不了,殺人者可以活命,所以,死刑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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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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