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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民國時期警察配發的是步槍而不是手槍?_民國時期警察用什麼槍

天馬行空 看世界說: 民國的時候雖然短暫也是中國從封建社會走向共和國重要的時期, 在民國的時候, 警察在其特殊…

天馬行空 看世界說:

民國的時候雖然短暫也是中國從封建社會走向共和國重要的時期, 在民國的時候, 警察在其特殊的歷史時期也發揮了特殊的作用.

隨著清王朝的瓦解, 中國 的積貧積弱的整體狀況並沒有改變, 外有資本主義列強的壓榨,內有土匪和盜匪橫行, 各種民團,警察就變得特別的重要, 但是民國秉持著清王朝的工業基礎,也無法發展自己的軍事工業, 在引進德國的毛瑟槍的基礎上勉強可以仿製了 中正式步槍, 在整體軍閥混戰和外族入侵的基礎上, 槍枝本來軍隊都不夠用, 只能有部分的中正式和漢陽造流到了警察的手上,因為無法從正常的途徑和經費買到和軍隊一樣的比較好的裝備, 所以我們看到的警察配發的都是步槍,對於難度更大的手槍,機槍等等都是優先供應到部隊,以應對不斷地戰爭威脅.

正是因為民國的警察裝備的較為差的裝備,在面臨較強實力的土匪和軍閥的時候,警察都是睜一眼畢一個眼,就想在 功夫裡面的警察那樣,為了生存,甚至和黑幫同流合汙,並且在抗日戰爭的時候淪陷區,就直接變成了日本人的走狗, 為民族所不齒.

薩沙說: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其實很簡單,原因如下:

第一,洋人巡捕基本都是手槍。

比如上海租界的巡捕基本都有手槍,他們不缺錢,想買多少手槍都可以。

甚至,租界巡捕還有裝甲車呢。

不過,仍然又巡捕是背著長槍巡邏的。

公共租界巡捕房主要使用的是英、美國家製造的英制口徑的槍枝,步槍為英制口徑0.303英寸,簡稱「點三〇三」,折合公制約7.7mm。此槍一般在各巡捕房門口由印度巡捕或華人巡捕站崗使用。李·艾菲爾德第4號馬克I式步槍,俗稱303步槍。

這種沒其他意思,僅僅是為了威懾。

為什麼以前香港印度保安都要持很長的霰彈槍站崗?因為這種槍外形威懾力很強,普通雞鳴狗盜和鬧事群眾看了就害怕,不敢怎麼樣?

第二,中國大中城市警察。

大城市的警察同巡捕區別不大,手槍數量還是比較充足的,只是型號不統一。

況且當時大城市社會治安一般還不錯,警察平時巡邏也不用人人帶槍,帶著警棍之內就夠了。

警察局裡面一般放幾支槍,巡邏時候只有帶隊的警官才會帶槍。

當然,有些警察局還會存在槍械不足,放幾支長槍充充門面,平時少用的。

第三,中國中小城市、縣城。

這種很多警察都是用步槍的,沒有手槍。

原因很簡單,制式手槍價格不菲。

一支盒子炮外加500發子彈,高達大洋70塊。

一支白朗寧1910花口擼子手槍,也要40塊大洋。

性能比較好的美造柯爾特M1911手槍,每支50塊大洋。

這些價格都很高,當時上海市普通工人每月在8塊大洋工資,等於買一支盒子炮要9個月不吃不喝才行。

按照今天上海工人月薪至少5000元來計算,相當於一支盒子炮要4萬5000元人民幣。

套用董雷的一句臺詞:你賣大炮呢?

而北伐時期,一支的上海兵工廠生產的仿88式步槍(即漢陽造)連同刺刀,子彈袋外加水壺才26塊大洋。

而88式步槍在中國已經算是最好的步槍了。

如果你買一些二三流的步槍或者二手步槍,10塊大洋甚至幾塊大洋都可以搞定。

價格可以相差好幾倍,這些小地方警察怎麼可能人手一隻手槍,況且也買不起啊。

第四,實戰考慮。

民國小地方,比如縣城之內,警察可不是開開罰單的那種,是很容易和土匪交火的。

民國很多地方土匪眾多,整個東北土匪至少20萬,遍地都是。

河南、山東土匪都敢攻打洗劫縣城。

手槍這種東西,維持縣城內治安,抓抓毛賊是足夠了,但對付土匪就不行。

因為土匪基本都是長槍,射程遠,精度高,有時候還有機槍,你警察拿手槍去送人頭嗎?

其實原因還有很多,就說這麼多吧。

度度狼gg說:

別被「稅警總團」和「交警總隊」這兩支特殊的警察部隊給帶溝裡去,前者是宋子文用來武裝緝私所建,就是按正規軍路子走的,後者是軍統掌握的「忠義救國軍」、「別動軍」改頭換面而來,從性質上說屬於特務武裝,仍然不是普通的警察。

任何時期任何國家的警察,其裝備和火力強度都是與任務相匹配的,民國那是大小軍閥盤踞一方和土匪橫行的亂世,稅警總團作為南京政府財政部的直屬武裝,必須有相當的威懾力,是一支特殊編制特別裝備的部隊。當然,最終也因為逾越了性質的紅線,被蔣某人下令收編,1937年淞滬會戰時已經是旅級作戰部隊。

民國警察也大致分為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和武裝警察三大類,比如什麼礦業警察、交通警察(不是指揮交通的,而是守備交通線的)、稅務警察、鹽業警察等等,大多屬於武裝警察。在特殊的歷史時期,他們針對的目標不僅是盜匪,還有一方你懂的。所以武裝警察是正規軍、保安團的戰鬥力補充,裝備長槍比較正常。

《地雷戰》應該都看過,配合日軍掃蕩抗日根據地的有兩撥漢奸,一撥是偽軍一撥就是警察隊,習慣上被抗日軍民稱為「黑狗子」,基本裝備長槍,他們就是原來各縣城的警察隊投降改編的。他們配備長槍的原因,前面已經解釋過了,針對的對象當然不是老百姓和普通的刑事犯罪分子,用手槍威力和火力都不足。

造成地方警察長槍裝備較多的還有兩個重要原因,其一是民國時期手槍數量的不足,進口的擼子等好槍,軍隊裡的軍官們還搶著要呢,哪輪到警察系統配備。要麼就是明顯偏大的駁殼槍。說實話對於在城市執行任務的警察來說,掛著盒子炮明顯是笨重的,既容易走火、火力強度也是浪費,當年確實缺乏合適的警用手槍。

其二是軍隊淘汰下來的舊槍,基本流入了保安團和警察局,以國民政府的財政能力,給軍隊進行大規模武器裝備採購都非常吃力,自然沒有餘力再給警察訂購什麼制式武器。因此,軍隊淘汰下來的老套筒、漢陽造裝備給警察使用,是最合理的「廢物利用」,所以結果就是許多警察背著老掉牙的步槍。

這些武裝警察主要集中在縣級以下,而大城市的刑事警察和治安警察,仍然是以裝備短槍為主,比如《北平無戰事》裡面北平警察局的大部分警員,仍然是佩手槍或者挎盒子炮,因為沒有作戰任務。在北平、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是憲警特「三位一體」結構,需要動用高強度火力時,有憲兵部隊呢。

所以北平、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和各省城,還沒有慘到這個份上,最近的《光榮時代》、《新世界》等劇也多反映了北平舊警察局的情況,背長槍的警察數量很少,多裝備手槍和警棍。金海的京師監獄屬於特例, 看押犯人的監獄重地,配備幾挺機槍和部分長槍,那是必須的。

民國警察早期學習的是日本警政制度(北洋時代),針對民事為主,其實長槍配備不多。到南京政府成立後,警政學習的是德意的極權制度,軍事化色彩很濃,長槍就比較普遍了。

而就級別來說,民國警銜中的警監、警正、警佐等「警官」,基本還都佩帶手槍或者駁殼槍,甭管怎麼來的。而至於下級的警士等等,那就是有什麼配備什麼了,沒有武器拿個警棍也是正常的。

比如解放前的上海警察局有16000多人,絕大多數治安警和刑警裝備的仍然是手槍 ,重火力配置只在市警察局有一個「機動車大隊」,它乾脆就是陸軍的一個裝甲營改編的。這個機動車大隊擁有裝甲車數十輛、迫擊炮10餘門、機槍30餘挺和步槍卡賓槍200餘支,最終在地下黨的策動下起義了。

不沉的經遠說:

首先要說一下,民國時期警察配發的並不只是步槍,也有手槍。另外確實民國時期有不少地方的警察步槍多於手槍,這主要是看本地的財政情況和軍隊武器的淘汰情況而定。

在中國古代,包括晚清大部分時候,中國維持地方治安主要靠的是衙役。直到庚子事變以後,按照條約規定天津不能駐軍,袁世凱於是從新軍中抽調出1500人以警察的名義駐紮天津,以規避條約的限制。這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支警察部隊。

不過既然只是為了規避條約的限制,加上財力有限,袁世凱除了增加一些警棍之類的警用東西外,也沒有特意為這支警察部隊購置武器。所以這批警察的步槍裝備量遠比其他國家的警察要多得多,更像披了警察制服的軍隊。

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進入民國以後,警察的職能也逐步開始向西方國家靠攏,細化為治安警察、刑事警察、武裝警察幾大類,其裝備也各不相同。

這裡面治安警察主要是維護社會治安、戶籍管理等民事方面。這種警察不要說扛著步槍不合適,就是手槍也用處不大,一般就配個警棍。

刑事警察相對危險性大一點,需要面對一些惡性犯罪分子,手槍就必不可少了。

至於武裝警察那就更不要說了,民國時期時局混亂,民間槍枝多,武裝警察需要面對的對手起碼有手槍,甚至可能有步槍、機槍之類的武器,裝備自然不能差,裝備步槍、機槍是起碼的,富裕點的地方可能還備有裝甲車。

不過以上純粹是理論裝備而已,實際上各地警察裝備什麼,還得看地方財政是否富裕。

富裕點的地方,比如上海、廣東、江浙、天津等地,警察經費足,可以自己買點裝備,那麼手槍、步槍就是按照需要來配備。這些地方正常的警察手槍是多於步槍的。

而不富裕的地方警察沒錢專門購置裝備,很可能就是拿軍隊裡的淘汰貨,拿到什麼就是什麼了。軍隊裡步槍肯定比手槍多,這些地方的警察拿的步槍就肯定比手槍要多不少了。

這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東北,在九一八事變前黃顯聲把東北軍庫存不用的20萬支就槍枝下發地方充實地方武裝,以備應變,其中相當數量的步槍就給了各地的警察。

當然,經濟落後的地區相對來說治安較差,警察對於火力的需求也更旺盛,一定程度上也更需要補強。

此外民國時期掛羊頭賣狗肉的假警察真軍隊不少。像宋子文的稅警總團和軍統搞的交警總隊那種純粹是以警察名義組建的軍隊,裝備更不能用警察裝備來套了。還有像一二八事變以後,因為上海部分地區約定不能駐軍,國民政府組建了一些警察名義的部隊進駐,其裝備也是和軍隊差不多。

所以在九一八事變時,黃顯聲的警察部隊可以和日軍打上一打。後來東北很多警察參加了義勇軍,和日軍作戰。而淞滬抗戰時,稅警總團和上海警察更是可以和日軍正面開片。

梁老師說歷史說: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瞅著意思題主是瞧不起手槍?認為手槍是啥便宜貨?你快拉倒吧,擱民國那會手槍的價格可比步槍貴多了。

咱別的不說大名鼎鼎的駁殼槍,擱在這裡叫盒子炮,這哥們的價格至少得是一百二十元,您猜一把步槍多少?四十元。

當然這個價格因人而已,因地域的不同價格會有不同的上浮。但這也能比較出個高低大小來,駁殼槍的價格是步槍價格的三倍。

咱別的不說,就說這價格,咱自己摸摸腦殼子該選那一個,還不明白嗎?

所以那會手槍那都是稀罕物,都是大人物裝備的,民國那會的警察能有把長步槍這就不錯了。

您要是看電視注意觀察的話,民國那會有些個警察連槍都沒有,大腰子上插上一根警棍這就解決問題了。

他也不是是個警察就得配槍的,這也分警種不同而有所區分。

當然您要是想要把題主這問題手明白了,咱還得從警察是在咱這裡出現的,畢竟過去他就沒有警察,全部是衙役。

警察

咋說呢?清朝就沒有警察這一說法,地方上的權力機構其實就是衙門口,縣太爺往衙門口這麼一坐,下邊杵一大溜拿著水火棍的衙役,這地方政府的基本職能幾乎就全在這裡了。

那會的衙役這都是縣太老爺掏錢養活著,所以也不可能養活太多的正牌衙役。

所以大多數在衙門口工作的人,都是正牌衙役招募幾個閒散人員來幫襯著幹活。

這也是為什麼,咱有時候看電視,有些個身份本來就是地痞之類的傢伙,一轉身就入了衙門口吃起了官差的飯來。

這口飯可不好吃,大多數都是屬於臨時編制人員,要你就來,不要愛到那轉就到那轉,而且這還帶影響後代入仕途發展的路子。

規定這一輩做了衙役,下去三代都不能入科舉考試的,所以沒人喜歡幹這個工作的,正經人不去幹的。

那麼整個清王朝在後期被西方的一些個東西,吹的那叫個東倒西歪的,這不就跟著人家學嗎?

咱這就有了第一支警察隊伍,這事還是在袁世凱手裡辦好的,就這些個警察其實都是從軍隊,也就是袁世凱手底下的新軍抽調出來組建的。

一聽這話您就明白了,這隊伍對外說是警察,其實說道根子上是穿著警察衣服的軍隊而已。

軍隊該有的東西他全都有,你說他是軍隊都不過分,只是比一般的軍隊多了一點警棍之類的東西而已。

當然啥事情有了開始,然後才會有變化,這組建的警察的職能開始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

您比方說警察有了專門負責治安的。

那麼負責治安的警察,擱那會也不會給配啥槍不槍的,直接一根警棍插大腰子上這就齊了。

畢竟他們的職能就是看看大街,有嘛突發事情,調解一下鄰裡鄰居芝麻蒜皮的小事,或者弄個戶籍啥的,嚴重事件輪不到他們出場,一根警棍足以。

再有就是刑事警察,這些個警察一聽名字您就知道他們是幹什麼的了,這些人他們有可能配點手槍之類的,畢竟他們幹的一些活,都是很危險的,面對的敵人不說有槍吧,但這概率可不會太低的,所以他們配發一把手槍這沒得說。

但這種配發也不是說人人一支的,沒錢的地方,還得靠大槍來撐場面,那也是沒法子的事。

最後就是武裝警察,這類警察在警察堆裡是最多的一種。

其實說穿了,這些個武裝警察和軍隊也沒啥區別,都是抗大槍的,而題主說的差不多就是這些個人。

他們算是地方政府手裡的一股子軍事力量,畢竟那會他也亂,到處是軍閥。軍閥多的時候,幾個脖子比較硬的拉上一支隊伍,弄上三五條槍找個山頭都能劃拉個地盤出來,插個旗就敢叫自己司令,就問你怕不怕。小軍閥上頭還有大軍閥,你看還都是連環套,一套一套的。

那麼地方政府這就必須有一個維護,不然遇到這些個不講道理的大小軍閥,你也不是個事,所以就出現了武裝警察。

當然這些個武裝警察和正規部隊比較起來,還是頂不住的,但總比沒有強吧。

畢竟對付不了軍閥,對付一些個毛頭土匪還是有威懾力的,咋說呢?民國那會局勢也混亂的可以,街面上的槍枝也多,你這警察裝備差了的話,也震懾不住不是?

其實要是地方上財政還可以的話,這些個武裝警察,還會配備機槍,甚至於裝甲車都是有的,所以您就別說小小的手槍了。

您比方說民國時期屬於冒險者樂園的上海,這塊的警察好裝備也是有的,別說大槍了,手槍都沒啥困難度,不就一點裝備嗎?

再有就是天津,兩廣地區等等。

至於沒錢的,那就不說了,您別說手槍了,他們能把長槍配齊了就不錯了,有些地區警察手裡的槍那都是從軍隊中淘汰出來的。

您就說吧,軍隊退下來不要的槍,能是啥槍?一水全是長槍,好使不好使的,咱擱一邊,他好歹還是一把槍不是?你不喜歡,有喜歡用的,買出去至少比破爛還值錢吧!

說道這裡,小編突然想起一個人來,不知道大傢伙知不道不知道,他叫黃顯聲。

在1930年的時候,他是遼寧省的警務處處長,還兼著瀋陽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

黃顯聲有著鮮明的愛國精神,他做警察的時候,整頓社會治安,對抽大煙,賭博相當痛恨,都在他的禁止行列。

那么九一八爆發之前,他就收集各種情報,向上面反應情況,要早做打算。

結果後來遇到張學良不抵抗政策,他也改變不了大局。

後來九一八爆發之後,他帶著警察部隊和日本人進行了抵抗,最後實在是沒有法子了,這才從瀋陽退了出去。

接著黃顯聲就依靠這些個拉出來的警察部隊作為基幹,建立了義勇軍,繼續對日本人進行抵抗。

所以武裝警察和部隊也差不多的,裝備長槍沒啥稀奇。

畢竟那會的部隊都是以長槍為主的,士兵再配一把短槍,那都是近代才有的事,分主武器和副武器進行區分。而過去長槍加倆手榴彈,這就差不多了。

說到這最後,咱不得不提一些個掛著警察名頭,實際是真正部隊的來說道說道。

您比方說宋子文搞的稅警總團,您聽著這名字,一瞅就感覺應該是為了收稅而組建起來的一支警察隊伍。

其實萬般不是那麼回事。

1932年宋子文做財政部長的時候,他建立起來的一支武裝部隊,最開始的名義確實是緝私徵稅用的,至少名頭是如此,後來慢慢的就變成了一支不亞於國民黨甲級正規軍都沒法比的精銳部隊。

沒法子誰讓宋子文是財政部長呢?這個位置您要是沒錢,那都說不過去。

這支部隊的經費,是從每年還八國銀行借款剩下來的餘額扣出來的,這錢可不會少了。

再加上宋子文有時候和蔣介石的意見不和,都敢掀桌子,您就說吧,有錢,還有地位,這部隊能差了?

這部隊對外說是五個團,其實要是加上直屬部隊,這就是六個團。

就這編制那是相當大,別人一個班十二個人,他是十四個人,一個班一挺輕機槍。

別人三個班是一個排,他是六個班一個排,當然再往上就是三個排一個連,就這,一個連就有二百五十二個人,這和國民黨一個甲級正規軍倆連的兵力不相上下的。

一個營囊括這樣的連四個,這還配著兩門六零炮,一個團管著這樣的三個營,這一個團還得加上七個特種連。

所以這稅警總團一個團的人差不多就得是五千多人。

而總團部還有什麼特務營,什麼高炮營,什麼炮兵營等等,大大小小七個營,所以整個稅警總團一共有三萬多人。

國民黨的一個德械師才一萬二千人了,要是擱地方上的各個雜牌部隊,三千到五千人就是一個師。

所以這稅警總團聽著好像是一個團似的,這壓根就是一個軍啊!

這裡必須要說明一點的是,孫立人將軍就是打這支部隊出身的。

也就是說稅警總團聽起來這就是一個雜牌,但實際上那是王牌部隊中的雜牌番號而已,不管是裝備,還是人員水平都高的可以。

當年一二八事變,日本突襲上海,稅警總團就被宋子文提到了抗戰第一線上,並親自頒布了作戰命令。

並在這一次戰鬥中給日本人,狠狠的一個大耳瓜子,很多稅警總團的官兵都是蜂擁殺敵,稅警二團二營的官兵,幾乎全部戰死。

好樣的。

當然這裡還有一支掛著警察名頭,實質是部隊的一支部隊。

這就是軍統手裡的交警總隊,您聽聽這名字,這不就是一個交通警察的編制嗎?

其實不然這真的就是一支部隊,在初期的數量就達到了七萬人。

就這交警總隊,還有這鐵甲車大隊,坦克大隊和炮艇大隊。

這兩支部隊算是混在警察當中的軍隊吧!

好了,今天就寫到這裡,喜歡的朋友加個關注,順手點個讚呦!

農民工說古道今說:

為什麼民國時期的警察配發的是步槍而不是手槍?這是提問者認識上的一個誤區,也是不少人認識上的一個誤區。民國警察的武器並不局限於步槍,手槍也是大規模配發的武器之一。只是具體地域和警種不同,警察的配槍也不盡相同。

稅警總團、交警總隊

民國的稅警總團和交警總隊雖然名稱中都有一個警字,但其實不能將其定義為傳統意義上的警察,他們更像是一支正式的軍隊!稅警總團是蔣某人的大舅哥宋子文所建立、用以緝私的一支部隊,名義上是警察,但實際武器裝備與軍隊無異且遠優於雜牌軍部隊,甚至與蔣某人嫡系的德式裝備、美式裝備都不相伯仲!

至於所謂交警總隊,那可不是現而今的交通警察!民國的交警總隊是抗戰之後為改編軍統下屬武裝力量而專門設置的警察編制,說白了就是軍統(保密局)的特務武裝,換了塊牌子而已,換湯不換藥,實際上還是軍隊。這幫人的裝備雖然比不得財大氣粗的宋子文搞出來的稅警總團,但比起雜牌軍,那簡直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了……這兩種所謂警察,實際上就是軍隊,武器裝備自然也是五花八門、長槍短炮都有,不局限於手槍或者步槍。

大城市警察

民國時期如首都南京之類的大城市,警察的警種還是相當多的,似乎並不比現在少多少。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司法警察、交通警察……一應俱全!身處首都,警察扛著步槍上街也太有礙觀瞻了。因此,南京等大城市的刑警等等通常都是配備制式手槍的。當然,南京作為民國的首都,治安還是相當不錯的,也不需要所有警察都配槍。像交警之類的警種,基本上和現在差不多,除非必要,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配槍上崗的,民國的交警基本上也就是掛根兒警棍就行了、根本不帶槍,也就無所謂手槍還是步槍了。

當然,配長槍的警察也有,例如警察局門口站崗的哨兵,為了更具威懾力、顯示武力,往往也會配備步槍或者衝鋒鎗之類武器。當然,為了防止突發暴力事件,民國警察局的槍庫裡通常也還是會配備機槍、步槍、衝鋒鎗之類大殺傷性武器的。最奇葩的是北洋時期北京的巡警,有不少巡警甚至只配備了一把馬刀上崗……

中小城市的警察

民國從北洋時期開始,國內一直就沒有真正安寧過,先是軍閥混戰、繼而是新軍閥混戰、接著國軍又開始對紅軍大開殺戒,十年內戰結束後緊接著又進入了抗戰階段,抗戰結束之後隨即又進入了內戰時期……因此,民國中小城市的警察不僅肩負著行政職能,還部分肩負著「準軍隊」的職能。所以,民國時期中小城市的警察配備步槍也便成了常態。當然,警官通常情況下還是配備制式手槍的,配備步槍的基本都是普通警員。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抗戰期間不少民國警察成建制投日之後直接被改編為了偽軍。原因不難理解,因為他們本來就具有「準軍隊」職能,稍加改造便可以成為日軍鎮壓抗日軍民的幫兇、工具!當然,財政預算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中小城市不是首都南京那樣的地方,財政收入有限,全部配備手槍費用顯然太高了。民國時期很長一段時期內,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武器禁運,除了俗稱的「盒子炮」之外,手槍幾乎都是禁運武器。而中國國內的兵工廠出於戰爭需要,生產的大多都是長槍,手槍配備軍隊尚且有些勉強,就更別說是給警察全部配備手槍了!因此,民國時期的手槍比步槍價格要高出許多。在財政預算有限且又對步槍有實際需要的情況下,中小城市自然更願意給警察配備步槍。

除了以上這些原因,民國中小城市、尤其是縣城、市鎮的警察因為人員、經費等因素的限制,警種界限相對不是特別明顯。不少警察甚至多種職能一肩挑,在這樣的情況下,給一線警察配備步槍顯然比射程、殺傷力相對較小的手槍要合適得多。

綜上所述,所謂民國警察配發步槍是事實,但也並不是所有警察都配備步槍。根據地域、警種、職能、級別的不同,民國警察的也是會配發手槍的,甚至特殊情況下還會配發一些重武器。當然,在那個戰爭不斷地時代,一切武器裝備都要優先軍隊,警察自然成了「後娘養的」,只能撿軍隊淘汰的武器了。但宋子文的稅警總團和軍統的交警總隊除外,因為他們本來就是軍隊!

這個歷史很正說:

民國時期的警察大概可以分為三等,第一等就是使用手槍的,第二等就是使用步槍的,最低等的連槍都有沒有,只能配發一根警棍。

民國是一個很混亂的時代,在那個軍閥土匪出沒的時代,只有槍才是真正的硬傢伙,才能夠震懾住當時的社會環境。

好了回到題目。

第一等使用手槍的警察,這部分警察大多數都是警察裡面的小頭目的,具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或者是從事一些隱蔽工作的特務,因此他們可以使用可加精巧,且容易攜帶的手槍,雖然威力沒有步槍大,但是好處就是可以隨便的揣在褲兜裡,不容易被發現。

第二等使用步槍的警察,這部分警擦才是真正的管理社會治安最堅實的力量,而且基於他們的管理範圍一般也是大中城市以上,因為城市越大,城市裡面的勢力也就也混亂,在有一定勢力的城市裡要能夠鎮得住場面,所以必須配槍的,而且還是威力更大的步槍。

第三等警察他們一般沒有配槍,他們的活動範圍大多是一些小城市,縣城的樣子。小地方人少一般來說事也少,不容易出問題,因此他們只需要一般的警棍就可以管理好地方。當然這並不意味這他們沒有,只是地方上的槍械會更少一些,只有在一些必要的情況下,才會攜帶槍枝。其實這部分人更現實現在社會裡的城管。

當然,在使用的槍械裡面,步槍是最多了,其原因就是步槍國內可以製造,也就是漢陽造的武器裝備,但是手槍,國內一般都是向西方國家購買的,而且購買以後連帶著手槍的配件,子彈等等都需要進口,所以實際上還是使用自產的漢陽造更划得來。況且漢陽造的步槍威力也要比手槍大的。

試想一下,如果突然出現了土匪,打仗的時候總不可能要一群警察用手槍去硬剛,這肯定是沒得打的,而使用步槍的警察更容易作為部隊頂上前線參戰的。

燴志說:

因為這個說法並不準確,上圖來自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的浙江省公安局年刊,其中有所備槍枝列表,其中警隊主要配備的還是手槍,其中以毛瑟C96為主。但步槍甚至機槍也是有的

雖然在受訓時手槍步槍的使用都會用上,但在日常射擊考核中只有手槍成績。

不過當時的治安比現在要混亂的多,尤其是軍閥割據時期匪類眾多,民間流通的火器也多,光靠手槍遇到噁心治安事件時還真不夠用,因此步槍機槍之類的也是必備。

小約翰說:

辛亥革命爆發大清皇帝退位後,中國進入了軍閥混戰、群雄割據的時代。

但無論是袁世凱、黎元洪,還是黎元洪、段祺瑞、馮國璋,都沒有讓中國真正實現統一。

張學良東北易職之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在中國實現了形式上的統一,但個別地區如山西等地還是處於事實上的割據狀態。

所以說,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前,國家處於天下大亂的狀態,

因為沒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在民國時代,警察配備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門的,沒有真正統一過。

即使是同屬於國民政府制下,南京、武漢、廣東、北平這些地處繁華被國民黨嫡系控制的的城市和地區,跟四川、雲南、貴州這些偏遠、又屬於雜牌軍統治的地區,警察配備武器也是有所不同、千差萬別的。

比如南京作為國民黨的首都,警察的武器配備反而不如西安、重慶、長沙地區的警察。

警長或者探長配備有手槍,警察上街執勤的時候,是不配備長槍的,只是配備警棍和匕首,還有手銬。

而閻錫山統治下的山西、張作霖統治下的東北,唐繼堯統治下雲南,和劉湘制下的四川,警察配備的武器非常過關,基本上是全副武裝,除了警長,那些警員都配備有步槍。

東北軍有一段時間,瀋陽的警察甚至配備有比較先進的日式步槍。

南京、北平等地的警察為什麼配備反而不如偏遠地區呢?

主要是因為南京當時是國民黨的首都,北平曾經作為北洋政府所在地,那裡的治安是非常好的,雖然不說是夜不閉戶,但刑事案件很少發生,惡性治安案件更是罕見,深更半夜,一個人走在大街上也和常見,有安全感。

所以這些地區的警察基本就是擺設,只管處理小偷小摸一類的治安案件。

真正負責這些地區的治安的,都是衛戍部隊,有了這些正規部隊維護秩序,警察就沒有必要全副武裝。

比如說1928年五四運動爆發後,面對義憤填膺的遊行隊伍,北平治安警察手裡沒有武器,竟然「跪地哀求」學生不要去官員的府邸。直到全副武裝的軍隊也就是衛戍部隊到來後,才採取了武力鎮壓。

出現這種現象當然跟政府決策有關,但跟警察武器配備也不無關係。

在正在熱播的電視劇《新世界》裡,金海是監獄獄長有配槍、鐵林是保密局的有配槍,唯獨徐天這個警察沒有配槍。槍倒是有一把,但並不是配槍。這從一個側面說明,民國時候,大城市的警察配槍不多。

而偏遠地區的警察就不同了,警員大多都配備有步槍,只有警官才配備手槍,為什麼會是這樣呢?

一、物質基礎差。

中國在大清統治時期國家就非常羸弱,國民經濟瀕臨崩潰。

進入民國時期,始終是處於戰亂不止的狀態,經濟陷入停滯,國貧民窮,沒有經費,購買不起先進武器,警察的步槍也都是比較落後的款式,手槍更買不起了。

二、環境需要。

在東北西北這樣的偏遠地區,地形複雜、治安情況惡化,刑事案件發案率高於內地,土匪非常多,他們身手矯健,神出鬼沒。這些地區的警察跟武裝到牙齒的罪犯發生衝突是家常便飯,步槍射程遠,比手槍威力大,能震懾罪犯,保衛警察和平民。

三、等級制度。

在西方國家,軍人和警察是沒有等級制度的,在軍隊和警察隊伍中,長官可以有手槍,當兵的也允許配備手槍。

儘管長槍有利於作戰,但要是近距離作戰,或者自衛,手槍也是必不可少的。

而且攜帶手槍並不影響攜帶步槍,二者沒有衝突。

可是在民國時的中國,當兵的就是不能佩戴手槍。為什麼呢?等級觀念。

在中國等級觀念非常嚴重,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就是一個等級社會。

這種等級觀念社會的各領域都有體現,體現在軍隊和警察隊伍中,那就是士兵和警員是絕對不能有手槍的,如果允許配備,那就跟長官沒有上下級區別了。

不要說買不起手槍,就是買起也不能給士兵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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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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