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問答集合

沒有業委會的小區不準收取物業費,行得通嗎?_沒有業委會的同意 物業可以收物業費嗎

經歷很多事情的人說: 物業的存在形式挺奇怪!物業和業主之間是合同關係,卻不讓業主籤合同,和物業籤合同的是第三方…

經歷很多事情的人說:

物業的存在形式挺奇怪!物業和業主之間是合同關係,卻不讓業主籤合同,和物業籤合同的是第三方,那麼掌握物業經濟命脈的第三方,權利太大了,會不會呵呵……物業和第三方合夥玩業主,業主的義務是交錢,解聘物業的權力是不可能實現的四分之三、二分之一……

清香山川說:

誰也沒有否定物業工作尤其是新的高層小區。和開發商籤定的購房合同中物業合同,難道就是物業公司單方面制定收取高價物業費的理由?就是物業公司拒絕和小區業主籤定物業合同的理由?業主委員會多年無法成立,難道物業公司不是最大的受益者?

業主做為小區裡交納物業費主體,面對物業公司單方面制定物業收費高價標準!業主憑什麼沒有「議價」權力?

在小區裡「業主委員會」無法成立之時,既然物業公司拒絕和業主籤定物業合同!業主憑什麼要交納高價物業收費?

不要拿「前期物業合同」說事!一個沒有任何權力的購房者,憑什麼要接受物業公司每月收取高價物業費?

認真的張律師說:

根據國務院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商品房在銷售之前必須要確定物業管理公司。

因此,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會同時和購房人籤訂物業服務合同,根據物服務合同業主就需要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能否收取物業費與小區是否成立了業委會無關。

道理也在那擺著,業主收房後如果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管理,小區裡就會亂的一塌糊塗,車輛隨便停放、裝修垃圾沒有人清運、一些業主違法拆改,甚至一些小偷小摸大行其道,這些都是本人在收房後經歷過的。

有些業主強詞奪理,說什麼物業公司只是我僱來的服務者,你哪裡有管理權?物業公司對我說的上面那些情況進行管理,就是提供服務。

業委會難成立,或成立不起來,不是業主拒絕交物業費的合法理由。

我也是業主,只不過在這個問題上,我更理智罷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瓦要問答網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vawelsh.com/archives/25468

作者: 瓦要問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