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這是真的!因為路上雞糞、狗糞,都撿的乾乾淨淨的,想撿大糞你都要早起哦。我記得小時候上學,天蒙蒙亮,路上就有撿糞便的人在忙碌了。那時候沒有化肥,全靠這些做肥料了,路上那是乾淨,當然是路不拾遺嘍!
夜不閉戶倒也不盡然,只是一部分人家夜不閉戶,家徒四壁,土坯牆到處漏風,沒窗戶沒有門,弄個草帘子遮一下,一家人睡在一個床上,被子髒兮兮的,衣服破破爛爛,真沒啥可以值得閉戶的。大部分人家晚上還是閉戶的,一般養的有狗有貓,家裡有油有米有面,這些特別容易被偷。晚上偷不上就白天,乘大人不在家跑你家玩,一不注意就把清油米麵雞蛋之類的拿走了。半夜小年輕結隊偷狗,打牙祭的人大有人在,我小時候就記得有一家吃狗肉,把左鄰右舍都叫上,美美地飽餐了一頓,至今我記憶猶新、回味無窮…
我是七三年的人,記得站在隊裡的曬場上一眼望去大都是低矮的土坯房,只有一小部分是磚瓦房。到了八十年代蓋個房子都要累積好幾年,今天有船賣磚的買一些,明天有船來賣瓦的買一下,再有人賣橫條木材的買一點。買回來就要壘得整整齊齊,就怕人偷。如果你不能及時蓋成房子,被偷是肯定的。所以這也成了農村罵架的導火索。有時候早上上學在罵,中午放學了還在罵,吃完午飯再繼續到晚上放學還聽見在罵….吵架是家常便飯,嗓門都很好,練出來了,絕對不輸現在的歌星的嗓子。在農村一個是罵架一個是哭,都已經成了一門藝術了…
在富裕的時候,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是一種文明。而貧窮導致的則不值得吹捧!
我覺得現在有一股子不太好的風氣,那就是很多人開始鼓吹:過去是多麼的美好、過去是多麼的完美、甚至很多人感覺以前比現在還要好很多等等。
我首先告訴大家兩個事實:
一是,六,七十年代真的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嗎?這完全是不可能的。當然了也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家裡實在是太窮了、啥也沒有,人家小偷根本就不願意光顧而已——沒啥可偷!
二是,很多人也許不太知道的是:一個困擾我們幾千年的問題——吃飽飯的問題。一直到上個世紀80年代的時候才徹底的被解決掉。這也就是說:在上個世紀60-70年代的時候,還有很多人是沒辦法吃飽飯的。
我想跟大家講一點真實的事情、發生在我們家真實的故事。我爺爺前兩年過世了,在我爺爺沒有過世以前經常跟我講過去的事情。
我爺爺算是比較高壽的了,去世的時候90歲,生於上個世紀30年代初期。我爺爺和我奶奶一共生了7個孩子,可是在59—61年的時候,相繼夭折的3個孩子。
當時我爸爸由於嚴重的營養不良,一直到6歲才會走路。一開始,我爺爺準備把我老爸給「扔掉」的,由於是個男孩子,我奶奶就沒有捨得扔,所以後來才有了我。
大家試想一下,在這樣的日子裡面,跟傳說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有半毛錢關係嗎?莫言以前說過關於一個:撿麥子的故事。我想告訴大家的是:這絕不是莫言他們一家人的個例、在很多地方都是有的。
我其實也理解很多人為啥要說過去無限的美好、甚至都有點不按事實說話了。其實核心原因有四個:
一是,不排除有些人在過去日子過的確實不錯,例如:他們在過去是領導、在食堂上班、在供銷社上班等等。
二是,很多人在目前的現實中日子沒有過好、感覺到了各種的不公平,然後他們希望回到過去那種「一大二公」的狀態中去。這裡面有一種逃避現實的心態在裡面。
三是,一些人根本就不知道過去發生了什麼、也沒有經歷過去的苦日子、然後在那裡想當然的認為過去很好、很公平、很平等、很完美等等。
四是,一些人的青春記憶、一些美好的記憶往往發生在年輕的時候、發生在過去。他們也就是純粹的回憶過去一些美好的東西罷了。
當然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否定過去就是否定現在,這是不行的、也是無法接受的。
我特別想告訴大家一句話:儘管現在還有這樣、那樣的問題;各種不太美好的事情,但是誰也不能否認一個事實:現在的日子比過去強了十萬八千裡路了。
當然了,我也沒有完全否定過去的意思,畢竟人都是慢慢長大的、不能一口吃一個胖子、不能拿現在的好日子去否定過去的窮日子。
可是我想告訴大家的是:過去真的不是有些人想的、說的那麼美好、那麼完美的。如果真的把現在的有些人放回到過去的話,估計他們一天都不想待。
最後我想說,請大家多看書、多接受到一點真實的訊息、不一樣的訊息,這樣才能有一個全面的、準確的、理性的判斷能力和思考能力。說句不該說的話,很多人雖然生活在當下,可是思想和思考能力,恐怕還停留在「過去」!
不必多說,那時候,一個公社,(現在的鎮,鄉)只有一個特派員,這個單位總共不到三人,沒有攝像頭,沒有保安,城管,輔警等。
現在,警察,輔警,保安,攝像頭等等,遍地都是。
那個時期的治安好,犯罪律低,一看就知道了。用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來形容六七十年代,非常正確,而且非常恰當。
不能說六,七十年真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記得在謝富治當公安部長,由於鎮壓反革命,整治社會治安,社會比較安定,才有「我在馬路邊檢到一分錢,交到謷察叔叔手裡邊,叔叔對我笑,對我把頭點,我說叔叔:再見!」的好風氣。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有點言過其實,晚上仍要關門閉戶,不過失竊的案件基本沒有了,檢到財物要上交了!
那年代,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只是幾千年來人們美好願望的延續。
那年代,治安處罰最多的就是投機倒把、小偷小摸、耍流氓、鬥毆等不法行為。
遊街示眾的少不了一些小偷小摸的嫌疑人被宣判後,押送服刑地,大街上先亮亮相。
偷兒、撬杆兒,小時候就耳熟能詳的詞彙,為什麼叫撬杆兒呢?那就是不法之徒入室的工具,成了偷的代名詞。
貧窮或者不勞而獲衍生出來的偷,夜不閉戶,誰會這麼幹,除非窮的都安不起門窗,或者夏天睡覺圖涼快。
路上有一兩分錢,視而不見之人甚少,普遍缺錢的歲月裡,十塊錢人民幣是最大面值鈔票。
丟一張,對絕大多數家庭來說,會心疼很久,都會妥善保管,這也難免不被賊惦記。
拾金不昧這個成語代表的行為,在那貧窮的歲月裡,更值得讚美。
也才會有「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這樣廣為傳唱的兒歌,代表著那個年代的一種精神面貌。
對於佔全國人口85的農村而言,六七十年代夜不閉戶是因為家徒四壁無須閉戶,有的人家甚至連戶都沒有,無戶可閉;至於路不拾遺,路上根本無遺可拾,拾豬糞牛糞都得起早,晚了拾不到。城市、廠礦大院內可能是另一番光景,那時城鄉、工農之間有天壤之別!
基實就是這樣的。以我們村說,我村當時是近三千人口的大村,從我記事起,就沒有見誰家的大門或屋門上過鎖。那個時候我也沒有見過像現在的鎖,所見到的是女性陪嫁時柜子或箱子上掛的黃銅長裝飾鎖,除此之外再沒有見到過其它鎖。那時全家出去串親或下地幹活,都是把頭門門搭掛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