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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多餘的宅基地該如何處理?_多餘宅基地會被徵收嗎

指談三農說: 在當下農村,確實有很多閒置的宅基地,且具有效統計,目前我國農村閒置的宅基地約佔宅基地總數的四分之…

指談三農說:

在當下農村,確實有很多閒置的宅基地,且具有效統計,目前我國農村閒置的宅基地約佔宅基地總數的四分之一。而這些閒置的宅基地房屋,造成了極大的土地資源浪費,如何合理的去盤活這些閒置的土地,是關係到發展鄉村振興戰略方針,和制定未來農村發展的方向的重中之重。

閒置的宅基地該如何處理?

1、加快落實「宅地基有償退出」政策

該政策目前處於試點狀態。當農民進城買房落戶,或者常年舉家在外地發展且定居的,以及「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房屋,在其自願的前提下,實行有償退出的政策,一次性給予農戶相應的房屋和宅基地補償,並收回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權。收回的宅基地作為復耕,或者重新分配給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使其重新得到利用。

舉個例子: 在金湖縣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補償標準相關文件中了解到,選擇全家進城落戶自願退出宅基地的按1.19萬元一畝進行補償。如果宅基地上的屬於新房屋建成沒多久的,磚木房屋按照460-590元一平方米補償,磚混房屋按照580-750元一平方米補償。或者還可以按照置換的方式來進行補償置換主要採取貨幣、安置房、店面、商場、股權、寫字樓等來作為你退出宅基地之後的置換物質。置換補償標準是按該宅基地所在區域的土地基準地價來進行計算,房屋補償按照房屋重置價及二次裝修結合成新率計算補償。

2、貫徹執行「農房整治」工作,處理掉無主房、危房和坍塌房等。

國家之前已經出臺過關於農村房屋拆除政策,其中有幾類房屋是必須要拆除的:

⑴、因各種因素已經坍塌多年的宅基地房屋,按相關政策,房屋坍塌超過兩年未重新利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宅地基使用權,村集體可有權收回宅基地,這一類房屋是鐵定要被處理的。

⑵、已經確認不能夠再居住,隨時都有倒塌風險的危房,這類房屋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影響整體的村容村貌,所以也會被拆除清理。

⑶、由於其他原因,已無法確定主人的閒置宅基地。

其實閒置宅基地的取捨,最好能以自身的需求最為出發點,如果以後還能用得著,那就留著,同時經常去打理一下,也不至於落破。如果已經沒有保留的價值了,那就乾脆丟出去,讓它發繼續發揮出宅基地該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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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6666和天下說:

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根據一戶一宅的現行政策,農村中多餘的空基肯定歸村集體所有,這是鐵板釘釘的事,因而不存在收回這一說。

但事實並非如此。在農村,長期以來為避免宅基地糾紛,存在著一個大家都樂意接受並遵循的約定俗成規矩:沿襲祖傳基業,這空基是誰家的祖業,就歸誰家管理。這種良性的管理辦法是建立在村民自覺基礎上的,誰也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從其中作梗。正因為有了這一慣例,在農村中有關閒置空基問題並不存在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

這裡試舉一例:如某村民需要申請一塊宅基地建房,如自家有祖傳空基供使用那是再好不過的事,否則你就得從其他有閒置空基人家通過協商轉讓一塊空基供使用。說是轉讓,其實就是通過現金交易獲得,也可以通過自己的確權田地置換。雖說不合法,但是很合理,畢竟是人家祖傳基業,還是要有所遵循的,大家也樂意接受。前期這塊未做好,主管機關是絕不會輕易給予審批的,否則糾紛多多。別以為村委會在宅基地這塊掌握著分配大權,事實上是沒有的。

畢竟土地是搬不走的。在當下的農村,由於閒置空基零星分散,不便於集中管理,相關政策法規難於落實,操作起來困難重重。在這種境況下,村民們傳承沿襲著這種古老的「約定俗成」其實也不失為一種公序良俗。

以上純屬一己之見,如不妥,熱忱歡迎善意的點評!

三農坊說:

從去年開始,有關農村宅基地的消息就非常多,其中一個亮點就是很多地方只要自願放棄農村的宅基地就能拿到一筆數目不小的補償款了,有農民擔心這是為了「讓農民消滅房地產泡沫」,接盤賣不出去的房子,其實國家已經明確規定,農民進城和退不退農村宅基地並無關聯。以前農村的宅基地本來就是村集體免費的分給符合申請宅基地的農民家庭的,只不過現在宅基地資源緊張了也值錢了,申請也變得繁瑣了。

除了上邊說的之外,農民還尤其要注意的是,從今年開始,大家手裡的宅基地會有3點變化:

1、宅基地買賣有限制

農民以往可能只聽說農村宅基地只能賣給農村人,不能賣給城市人,其實不然。即便是農民也不一定能通過購買方式獲取到宅基地,這主要是因為宅基地買賣新增了限制,要滿足3個條件,獲取到的宅基地才受法律保護,才是合法有效的:1、必須是本村戶口;2、購買者家庭在本村沒有別的宅基地;3、購買後要按照當地的使用期限和建造要求使用。

2、部分農村宅基地能退出

農村宅基地資源在農村流動起來比較困難,所以會造成現在分配不是很靈活,有的農民家裡的宅基地實在是沒有實際用途,可是又佔著,白白的交出相信沒人能夠接受,所以在部分農村,國家正在積極實行宅基地退出,農民如果能接受相應的補償條件,可以主動地向村裡提出申請,審批完成即可交地拿錢。

3、戶口變更不影響宅基地使用

現在農村在外邊打工的農民居多,農民為了生活方便把戶口遷走的也不少,按照以前的說法,農民把戶口遷走了,農村宅基地就沒使用權了,有老屋的住老屋,沒老屋的要收回,按照今年最新的情況,農民可以不用擔心這個事兒了,因為農民只要家裡有合法宅基地,不管戶口遷出與否,都能合法的使用農村的宅基地,也就是說戶口變更不影響宅基地使用,當然,戶口遷走但在農村沒宅基地的農民,無權申請宅基地。

其實很多農民想的都是現在在城裡打工是無奈之舉,為了養家餬口,等將來孩子長大了,不用操心了還是回到農村,一棟房子一個院子,種點菜,養點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但不管怎麼說,宅基地事關重大,農民在做決定的時候要考慮這3點變化,不注意的很可能會吃虧。

開心的皖河老農說:

多謝邀請,應該說農村閒置宅基地該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閒置宅基地達2年以上,不建房使用的,村集體有權收回。對於長期閒置宅基地,一般重新分配裁劃給村集體其他成員免費使用,或用於土地復墾,作為農用耕地使用。農村閒置宅基地畢竟是少數。現在閒置宅基地,主要是「撤村並鎮」後,閒置下來的大量宅基地,對於這類宅基地,應該用於復墾,作為耕地使用,使土地集中連片,便於機械化、規模化種植,同時,有利於「高標準農田」建設。

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和國家所有,對於閒置宅基地,處理權在村集體和國家。閒置宅基地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如果不使用只能交還給村集體。現在農村開展「美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工程、「撤村並鎮」工程,農村住宅統一歸劃、統一建設,老宅基地肯定空閒很多,這些宅基地只能用於土地復墾,改成農田,或用於村公共利益設施建設。

我們當地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讓農民退出老宅基地,去小城鎮規劃區集中蓋房或買房居住,動員農民去規劃區居住,每戶獎勵3000元錢。老宅基地村委會統一復墾了,改成農田了。到規劃區居住,離承包土地不遠,規劃區也有城鎮氣派,有大型超市、醫療衛生院、有學校幼兒園、有公共健身娛樂場所、有餐飲服務,有小集市,有環衛。房子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施工,整齊劃一,道路硬化拓寬,通公交、通天然氣、通寬帶、通物流快遞。有人氣、有生氣,確實變美麗了,人居環境得到改善。

農村宅基地現在有些村委會不受理申請了,想建房,只能去規劃區,而農村老宅基地閒置後,交給村委會。「空心村」、「無人村」宅基地只能復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規劃建設佔用耕地,佔用多少必須復墾、開墾多少,不能減少基本農田。

痴騎朽翁說:

農村多餘宅基地在確權工作中,如果沒有被確權,沒有被確權的原因是,在農村整治宅基地中,實行的是一戶一宅,一戶多處宅基地的,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其餘沒有被確權的宅基地,通通屬於集體組織。

至於下一步如何處理屬於集體的宅基地?當下沒有具體的解決制度,原來屬於誰的宅基地,誰繼續管理,(但不允許在上面建房子等固定資產,如果需要建房子,要進行層層審批)。

農村宅基地在一些地方比較混亂,由於交通等原因,很多在村裡比較偏僻的地方住的農村人,有條件的都在自己緊鄰公路邊上的承包耕地上建了房子。這樣使不少農村出現了空心村現象,這種現象政府部門正在治理,但經過幾年的治理,效果一直不明顯,空心村現象沒有任何改變,,,,,

農村的這種現象不是個別現象,而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這一問題不能得到徹底解決,後續將會出現很多問題!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說:

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農村哪有那麼多多餘的宅基地,現在的宅基地多緊張啊。我認為題主說的多餘的宅基地就是那些通過繼承而來的一些現在閒置無人居住的宅基地了,這樣的宅基地現在其實很少的。

這種閒置無人居住的宅基地,都是有地上房屋的,否則早被村委會收回了。而繼承人雖然說對繼承前人的宅基地並未使用,但是村委會也無權處理這些宅基地,畢竟還是要按照《繼承法》和《物權法》法規來辦事的。這類宅基地其實也不多了,很多的都已經被有償的轉讓出去了,現在申請宅基地挺費勁,有償的受讓一塊相對來說還比較簡單,也能滿足一些人對宅基地的需求。

雖然說有的還處於空置狀態,但是仍然由繼承人進行修繕、管理,地上房屋基本也都有使用價值的。並且村委會也不會坐視這些有利用價值的房屋和宅基地閒置的,也會幫忙做中間人,促成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有償轉讓,讓閒置的宅基地都運動起來。特別是現在申請的宅基地都對面積有嚴格要求的情況下,能夠受讓一塊老輩的面積大一些的的宅基地也是求之不得的。也就是說,對於這類空置的宅基地還是有很多的需求的。

所以對於這類閒置的有地上房屋的宅基地來說,如何處理是需要對房屋有所有權的村民同意才行。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獨世吟說:

農村沒有一寸多餘的,就是有也裁上了各種樹,等長大換錢。我們延續了老輩子留下來的宅基,一直到今,雖說集體化公有制但坑坑窪窪的地方裁滿了樹,有時為一丁半點也爭吵。年代久了沒有標制,後人都記不清。但它尊容不怎麼樣,可它是濾陽遮陰保護環境好屏障。這自然村便有它功。有可能在以後不復存在,因為新農村建設正悄悄更替,以後是什麼誰知?

反問題主農民有多餘宅基,城市有多餘樓房嗎?該怎麼辦。

都是人嗎?

每日新況說:

問:農村多餘的宅基地到底該如何處理?

一般而言,農村不會有太多空閒的宅基地,在土地確權的時候,不管是老房子還是新房子都會進行統一確權,即便是危房都是有主人的,也就只有一些沒有子女的老人去世後留下的院子,或者少數違規的房子所佔的宅基地才可能歸集體所有。

如果生活在農村,大家就會發現宅基地其實很緊張的,不少村民想建房子卻沒有宅基地,因為整個村子只有這麼大,又不能佔用農田,又不想建在村後,村子中心可能有老房子,但是面積太宅,在過去建房子普遍都是七八十平方,顯然不能滿足如今至少要一百平方的需求。

就像我們村,有的村民運氣好的,把鄰居的老房子購買或者換過來,然後再建新房,新房子可以建得很寬敞漂亮,這樣樓層就不用建太高,而有的面臨購買問題,在有限的80平方上建三四層,中間再凸出來,就像一座碉堡一樣,非常醜。

所以如果遇到樓主的情況,而如今農村講究一個村民自治的方式,一些空閒的宅基地到時候肯定會被人購買走,將兩棟老房子合併後重新建新房,如果不這麼做,這些空閒宅基地根本就沒有任何用處,復墾肯定是不行的,主要是不適合灌溉,搞養殖更加不行,各種雜物會影響村民,從而成為一片廢墟。

因為受過去生活條件的影響,現如今誰不想住大房子?如果再配個小院子那就完美了,如果在村子,正所謂「喜寬不喜高」,房子越大住的越舒心,太高了,老人上下樓梯特別不方便,也不好打理,因此才導致如今農村土地是越來越值錢,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麼宅基地剩餘,都會被人搶光,想住大房子也要靠運氣。

醜八怪周哥說: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政策。農村無人居住的宅院(宅基地),有兩種情況存在。一種是閒置(暫時無人居住)的宅院,就是全家人口都在外面打工、生活,長期不回家居住,但戶口仍在當地農村,未遷出。或者子女由於工作原因,戶口已經遷出,父母隨子女生活,宅院暫時空閒。一種是一個家庭戶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宅基地,這就是多餘的宅基地。

根據目前農村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政策法規,對暫時無人居住或閒置的宅基地,就是全家人口都在外地工作生活,無論戶口遷出還是未遷出,只要房屋在,村集體是無權收回或拆除的。因為,他們只是暫時未在家居住,說不定某天又回來了。

對於一個家庭戶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宅基地,根據現行政策法規,一戶一宅,多餘的雖然村集體不收回,但必須拆除復耕。

一戶多宅是怎麼形成的呢?我們這裡農民建房,雖不象有些地方統一修建居民樓,但為了生活和交通方便,大多數都靠路邊修建,原來的老屋就不想拆除。農村嘛,就想留下堆放些雜物,或作為圈養雞鴨的場所。

這些多餘的宅基地由於無人居住,巳成危房,並佔用了很多土地。根據一戶一宅政策,今年我們村用挖機拆除了所有多餘的宅院,並要求戶主復耕,復耕後可得到一些補貼。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政策。只要一戶是一宅,無論有無人員居住,只要有家庭成員存在,村集體無權收回或拆除,(家庭成員同意拆除的除外)。

如果一戶一宅後,有多餘的宅基地就必須收回或拆除復耕。

這就是我們這裡對多餘的宅基地的處理方法。友友們,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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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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