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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死後想把自己骨灰撒進海裡的人,都是什麼心理?_死後把骨灰撒海裡對女兒有影響嗎

我誰與從說: 這些人都是不想給子女添麻煩,也不想在自己死後浪費錢財買墓地,買棺材,增加家人的負擔。所以想著自己…

我誰與從說:

這些人都是不想給子女添麻煩,也不想在自己死後浪費錢財買墓地,買棺材,增加家人的負擔。所以想著自己死後,把骨灰撒進大海。

我有一個同事,她老伴兒以前是做生意的,還算是有錢人吧。前幾年,她老伴去世了。老伴去世後,她老伴的骨灰一直在殯儀館裡存放著,她已經告訴她的兒子了,她說等哪天她自己也去世了,把她和老伴的骨灰一起,隨便撒到一個河裡,或者是海裡就行了,怎麼方便怎麼辦,不要費太大的力氣。

我這個同事倒是有錢,她買墓地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她不想買,她說如果買個墓地,自己的骨灰放在那裡,如果孩子常年連看一看都不去,別人會說孩子不孝順。她不想給孩子增加那個負擔,自己人都不在了,給孩子增加那麼大的麻煩幹什麼?那本來就是一堆沒用的東西,到那裡去祭拜又有什麼意思?所以她是不願意麻煩子女年年掃墓去,就準備把自己的骨灰隨便撒到哪裡就行了。

我自己也是願意把骨灰撒掉的,我也不願意給子女添麻煩,我也不願意讓子女年年去給我燒紙,我覺得搞那一套沒有任何意義。想念親人,那是肯定的,但是你跑到那個地方燒紙,親人也感覺不到,你也看不到任何東西,那有什麼意義呢?

我的老伴兒也已經去世了,老伴去世前曾經對我說過,他死以後,要把他的骨灰埋在老家,他願意和父母兄弟在一起,我當時也答應了他。

老伴去世以後,我本來是想把他的骨灰弄回老家埋葬的。老家的親人們也給他做好了回去安葬的準備。但後來我想了想,感覺把他弄回老家麻煩事兒太多了,因為我的女兒已經定居上海,我們也只有一個獨生女兒,如果把他的骨灰弄回老家,將來我去世了,女兒也得把我的骨灰弄回老家。

我也不知道我能活多大年紀,如果我活的很大,到那時候,女兒也已經歲數很大了,讓她這麼遠拿著我的骨灰回老家去安葬,到了那裡,人生地不熟,她應該有好多難處的。所以我思前想後,決定不給女兒增加這個麻煩了。也不按老伴的囑咐辦了,就在這邊給他買了墓地,把他安葬了。

這樣將來我去世了,也葬在這裡就比較方便了。如果葬回老家,女兒一趟也不回去掃墓,肯定是說不過去的。如果每年都讓她回去掃墓,那樣也太難為她了,我不想給孩子增加那麼大的麻煩,所以我覺得還是葬在這邊方便的多。

我老伴兒生前,他是想回老家的,我老伴兒的思想非常陳舊。他一般是不會考慮子女的難處的,他考慮傳統多一點。他也從來沒有說過把他的骨灰隨便撒掉,所以,我也不願意做這種違背他意願的事兒,只好在這邊買了墓地,把他的骨灰安葬起來了,將來我也只能和他一起安葬了。

其實這是非常違背我的意願的,我是非常贊成把骨灰撒掉的。因為老伴活著的時候,我們兩個沒有商量過這方面的事兒。所以現在只能這麼辦了。

很多年以前,有一次,他從老家回來後告訴我說,他將來要把骨灰弄回老家。當時我覺得那還是很遙遠的事兒,所以就順口答應了他。其實我那個時候是應該和他做一次認真的溝通的,因為沒有溝通,所以現在只能這樣辦了。

我認為人死如燈滅,人死以後骨灰也就是黃土了。多少年以後,他就融入大地了,留著沒有任何意義。就是我們的子女,有時候會想起來父母的骨灰在那裡埋著。到了孫子那一輩,他們想起來的就很少了。再到了下一代,那些人就根本不知道了,所以留那個東西有什麼用處啊?

我們可以向上追溯到我們的祖輩。我們知道他們都在哪裡嗎?不可能知道了。所以我們也沒有必要在意這些啦!我非常希望國家立法,不管是骨灰也好,什麼也好,人死了以後送到一個地方,讓國家統一處理就好了,沒有必要留給個人。

這樣所有人就沒有任何心理負擔了。不知道大家同意嗎?

用心愛你40說:

給你講一件事吧:某工程破土動工,結果挖出許多人的骸骨,這裡原來是墳圈子。其中一個骷髏上面還殘存著頭髮,頭髮上還別著簪子。於是,一個「老不正經」取下簪子據為己有,然後把骷髏骨踩碎了。

你可以指責他缺乏人性,問題是誰能保證自己百年之後的遺骸不會被人破壞?古往今來,多少帝王將相的遺骸被從豪華的陵墓中拖出任人踩踏?入土,真的能夠為安嗎?

即便是火葬,把骨灰存入盒中。問題是你的兒女或許會為你保管,你的孫子呢?重孫子呢?他們都沒見過你,為什麼要為你的骨灰操心?沒人操心了,您的骨灰將怎麼處理?

人的身體只是靈魂依附的皮囊。當靈魂脫離身體的時候,身體對本人就不存在任何意義了。所以,想把骨灰撒入海裡是很正常的。能對身後事想得開,才能在生前活得好。

虔誠039說:

我現在都有這種想法了。

你問什麼心理?

心理談不上,只是覺得這樣最合理。

你想想看,現在城裡人死了都是燒成灰,裝進小盒子裡,埋進公墓裡吧。

然後你的後人給你樹塊碑,每年清明節到你墓前祭奠祭奠,其他時間呢?還不是任你在哪裡風吹雨打。

如果你的兒女不在這個城市工作了,他們不可能每年來了吧,如果將來他們也不在了,你的孫子輩還會來嗎?你的重孫還會來嗎?……。

所以,人死如浮雲,埋在土裡和撒進海裡、江裡都是一樣的。

簡簡單單,來自大自然,回歸大自然,看穿了,就這麼回事。

都書華說:

這是一種看淡世情的心理!生前能過好比什麼都強,死後一把灰終歸回自然!撒到海裡,給後人留個念想也就可以了,所以有這種心理的人明智、懂事,最灑脫、最現實,不去追求虛無的感情,能切實為後人著想,佩服這樣的人!

普通的市民說:

我目前就是這樣想的,以後死了燒了撒大海裡乾脆利落,也不用後人祭拜。若是後人哪天真想我了,隨便到哪個海邊都可以順便吹吹海風。不過,我媽媽說我起肖。

其實我還有另一個想法,就是認領一顆大樹🌳,到時把骨灰直接當肥料埋在樹下,以後孩子們踏青野餐的時候可以選擇去我的樹下,我還可以為他們擋擋陽光☀️。這樣即環保還不佔空間。

紫氣東來xzh863說:

那些想將來把自己骨灰撒進海裡的人,都是一些自以為是的人。他們認為將來人一旦沒有這一口氣了,一切都結束了。

負責任的說,實則不然。

古人詛咒一個人,罵人最狠的一句話,就是——讓某個人死無葬身之地。

多年來,在國人中已形成了一個根深蒂固很不好的觀念——凡事喜歡冠之以「科學」,對不清楚、搞不懂的老祖宗傳承下來的東西喜歡冠之以「封建迷信」。

早晚有一天大家會明白的。只是個時間的問題,每一個人遲早都會弄明白。我們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現代人有些狂妄自大。

我們總是在試圖用科學去驗證中醫、玄學,老祖宗指出的一些東西,有朝一日被科學驗證的話,我們會高興的說——科學又進步了(實際上你在驗證出它的同時,不是也說明了一直是在屁股後面追)。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從螞蟻的視角,知道人類什麼?螞蟻的科學家,整天在探討著人類的生存空間究竟有多大,終其一生能搞清楚嗎?人類夜郎自大,在茫茫宇宙中連一粒塵埃都算不上。科學才發展了多少年?至今人類就是圍著地球轉,登個月亮都了不起了。

宇宙的真相,用語言是說不明白的,只有靠自己的感悟和實證,才能體會。

孔子《論語·述而》:「子不語怪、力、亂、神。」

孔子《論語·雍也》 :「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人生在世,一定要活得有智慧,至少主觀上儘量要活的明明白白。

復旦大學哲學系王德峰教授在講座中講過:「一個人如果要是過了40歲,他還不知道有命運,那麼這個人的悟性就太差了!」

我們不能迷信。

什麼是迷信?

明明是不存在的東西,你非要說它存在,這就是一種迷信;

明明客觀存在的東西,你非說它不存在,這也是一種迷信。

空氣和氧氣,我們肉眼看不到,可是在上中學的時候聽化學老師講,空氣中氧氣的成分佔21%,我們對此深信不疑。

我們既不能搞封建迷信,同時也不能打著科學的幌子打壓中華傳統文化。

王小花的退休生活說:

我朋友杜仲,春節一起吃飯時說他死後要把骨灰撒入海河撒入大海。大過年的,聽他說這個,都覺得有點喪氣,但是我看出來他是認真的,更是無奈的。

杜仲今年69歲,公務員退休,退休金8000。57歲那年他老伴因病去世,他還有一個女兒在深圳,極少回來。

杜仲老伴是一個樸實的家庭婦女,一輩子沒有上過班也不掙錢,就在家裡操持家務照顧女兒和丈夫,生活都靠杜仲一個人那點兒工資。

他老伴是一個極其節儉的人,掰著手指頭過日子,買菜都是門口菜市場快收攤的時候去,人家不要的白送給她,即使花錢也是撮堆賣的那種。別以為他們家三口人都吃這個,她買一袋子爛菜蔫菜的同時,還會買一小把新鮮的。

她和杜仲吃爛菜,那把新鮮的歸她女兒藍藍吃。女兒跟他們倆吃的不一樣,她當然不會讓藍藍知道。

杜仲單位有制服,所以他就穿了一輩子制服,一年四季都是,打開他們家衣櫃,幾乎看不到不是單位發的制服的衣服,一件自己買的T恤衫都不好找。他老伴的衣服大多數是撿來的,撿的是她自己姐姐妹妹的剩衣服,她自己捨不得買。

「我就一個家庭婦女,頂多去菜市場和超市,我穿新衣服沒有意義。」

杜仲老伴的節儉到了極致。就說必不可少的秋衣秋褲褲衩子吧,都是洗的發白洗的透光,然後開始打補丁,補丁摞補丁。

「穿在裡面反正也沒人看,都洗出來了穿著最舒服。」

可是對女兒卻一百個捨得。藍藍考研的時候,在北大校園裡租房加上報班買書買資料,一年就花出去10萬,那可是2009年啊,10萬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這些錢真是杜仲老伴從牙縫裡摳出來的。

後來她病了,肺癌,醫生說跟吸菸有關。他老伴不是菸民,杜仲後來想明白了,老伴每天做三頓飯,可是從來不開抽油煙機,怕費電。

在用水用電這方面,杜仲說他們家衛生間裡有兩個帶蓋的大水桶,存剩水用的,洗衣洗菜的剩水用於廁所拖地澆花。

也正是這種節儉,杜仲一個人的工資養活三口人,還供出一個博士生也沒有去借債。

只不過,熟悉他們家的人都覺得這個女人一輩子有點對不起自己。

杜仲老伴去世前,他們的女兒已經在深圳有了好工作,母親去世,女兒痛不欲生,她還沒來得及為母親做點什麼,真是子欲養而親不待的痛。

她給母親買了一塊風水好的墓地,還是雙穴位的,墓碑上也預留了父親的位置。

可是,她父親杜仲在她母親去世的第二年就再婚了。娶回來一個和她母親完全不同的女人。

杜仲被前妻帶領著過了那麼多年勤儉節約的日子,本以為他也喜歡,可是他二婚妻子又給他打開了新世界,他才發現,這樣隨心所欲的生活才是他真正喜歡的。

杜仲的再婚老伴叫李清淺比他小10歲,教藝術史的大學老師,漂亮活潑,講吃穿會打扮,是一個生活有品位的女人。

杜仲對李老師一見傾心。不光是圖她年輕漂亮,而是這個女人讓他知道什麼才是生活。

李老師吃新鮮的蔬菜水果,吃精緻的美食,穿時尚合體的衣服。經濟獨立的女人有這個資格和自信。

杜仲女兒藍藍說他們倆不合適,反對她爸爸跟這個女人交往。可是杜仲喜歡,固執己見跟李老師結了婚。為此不惜跟女兒鬧翻。

婚後,杜仲以前的舊衣服破床單被褥都被李老師給清理了,那些帶補丁的內衣內褲一件沒留。從裡到外穿上新衣服用上新物品,杜仲心裡甜滋滋的,看來人人都喜歡新衣服,窮了一輩子的杜仲也不例外。

杜仲覺得生活幸福。退休後索性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了妻子,放心讓妻子打理他的生活。

李老師是離異的,她前夫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書法家,離婚時把兒子的撫養權給了她,可是兒子的一切費用都不用前妻,還早早在北京給兒子買了房子。李老師沒有任何負擔,更不用杜仲給她的兒子添磚加瓦。

杜仲女兒倒是擔心李老師貪圖她爸爸的工資和他們家的房子,存款都用在母親治病上了,他們家沒存款這她知道。

為此她時不時打電話提醒她爸,讓杜仲對這個女人要提防著。

杜仲覺得女兒多心了,他現在住在妻子家,自己天津的老房子一直空著,只是偶爾過來住一下。

去年清明節時,杜仲的女兒回來給她媽掃墓,他們爺倆從墓地回來,叫上李老師和李老師兒子四個人一塊兒吃一頓飯。

飯桌上,藍藍很嚴肅的對她爸和李老師說:「爸,今天看見我媽一個人孤零零的躺在半山坡上,我的想法跟您再強調一遍,哪天您不在了必須跟我媽埋到墓地去,你不能跟她在一起。」

藍藍突然又說出這樣的話,李老師不覺得奇怪。

李老師的兒子聽出了這裡的不友好,他剛想說話,被他母親拉了一下衣服角制止了。

「還有,我們家的房子雖然在我爸名下,可那是跟我媽的共同財產,我爸一個人沒有權力處置。」

說完站起來就要走。

「這位姐姐你等等,我也有兩句話說。」李老師的兒子說話了。

「杜伯伯是一個好人,對我媽很照顧,他們倆在一起很幸福,我祝福他們。」

「他們倆歲數差得不少,按照自然規律,不出什麼意外的話,我媽得走在杜伯伯後面,我表個態,將來我媽不會跟你爸埋在一起的,請你放一百個心。杜伯伯你怎麼安葬隨你便。」

「關於你們家這套房子,我媽看不上,決不會要,我媽在北京的房子價值1200萬往上。那也是我媽自己的,我有我自己的房。如今杜伯伯跟我媽就住在那裡,他們倆誰都不會惦記誰的房。」

這次見面以後,杜仲就有了心事,他知道女兒給前妻買的是雙人墓,那裡應該是他的最終歸宿。可是他跟現任妻子的感情又實在好,不忍心她一個人身後孤單,也怕妻子因為女兒的鬧而怪自己,影響了夫妻感情。

想起這些,杜仲就心存愧疚,覺得對不起二婚妻子。很長時間,他心裡都在糾結這件事。

李老師母子倒沒有任何言語態度上的變化,也沒有再提這個事兒。

有一次看電視,播放的關於喪葬的問題,談到了一種新的喪葬方式——海葬。

杜仲一下子被吸引了過去,然後就帶著老花鏡去百度。

中國的海葬是將骨灰撒入大海的葬法。骨灰撒海,衝破了傳統的「入土為安」觀念。人從自然中來,又回到自然中去。海葬有利於節約土地、發展經濟,有利於移風易俗,有利於精神文明建設。

天津市就有海葬服務。

他決定自己將來要海葬,既不跟前妻在一起,對不起後妻;也不跟後妻在一起,惹得女兒發飆。

杜仲是無奈的,也是一種逃避。

閱聞世界說:

你說的應該是海葬,此外還有風葬,樹葬,江河葬等,都是綠色葬。

我就有類似的打算,比如撒進大海,高山隨風而去,撒入江河,或者山林中挖個坑作為底肥,上面種株植物。

心裡怎麼想的那?

塵歸塵,土歸土,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什麼也不留下,也不必子女牽掛。隨風而去,隨水而化。完完全全融入自然,想去哪就去哪(哈哈,你們不要害怕,我是善良的鬼魂。)

在世時,做人事。死後還能幹啥?留個墓穴能有什麼,讓子女逢年過節來祭拜嗎,個人感覺沒什麼必要。

此外,也算是為環保事業貢獻了一份微薄力量,這也是一種綠色葬禮,不必浪費土地,看著那麼多墳寶寶,不僅浪費了土地,還對環境有損壞,晚上讓人看了,也滲滲嚇人的。

你說那?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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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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