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現在已經是機械化了,很快也要實行農業現代化了,減輕了農民的體力勞動,按道理說,農田不應該撂荒,那為什麼有的個別地方還有拋荒的呢?
拋荒原因很多,最直接的原因是,種地的人多,耕地的面積少,收入就少,在農村種地幹一年,還不如到外邊工作一個月幹活掙錢多,大家想一想,誰還願意種地?
如果一個農民要有五公頃地的話,說什麼他也不能讓農田撂荒,光農業的國家各項補貼,都不少錢,即使是沒有能力種地,往外出租費一畝地也不少錢,他還能撂荒嗎?
這是我的觀察,做出的結論,大家討論是不是這樣?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以前幹集體,天天喊的是建設祖國、建設社會主義。分田到戶後,喊的是發家致富。為了財富,人們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而種田的人,幾千年來除了交糧納稅外,能做到豐衣足食、安居樂業就是理想社會。除了家有餘糧,是不可能發財的。相較於農業生產,出賣勞動力當一名產業工人無疑收入要高得多。於是農民紛紛放棄種田,選擇出門打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這是由生產資料、生產力水平決定的,當工業收入大於農業收入。農民就會放棄農業,農田荒廢就成為必然。只有那些忍受不了資本剝削的人、被工廠拋棄的人,才會從事農業生產。所以農業生產只是農民最後的選擇。
我認為最直接的原因有六:其一農資、農具、農藥、化肥、種子價格持續大幅上漲,小規模種地入不敷出;其二是農村隨著農村消費品價格持續上漲,農村生活水平大幅下降;其三人工成本大幅上漲,外出打工收入明鮮;其四土地到戶,集體時水利設施無人管理,老化荒廢;其五就是過度保護野生動物,使其泛濫成災,大量糟蹋未成熟莊稼,使農民苦不堪言,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其六就是國外傾銷的轉基作物的絕對價格優勢嚴重打壓了我們的非轉基因產品;其七就是專家的秸稈還田,嚴禁焚燒秸稈,病蟲害泛濫,大量使用化肥農藥,更是加重了農民的種糧成本!
直接原因有二:
一、分田承包責任制,農民沒有責任了。2016年左右,國家取消了農業稅,不繳公糧和地方提留。因此,種植自由化,種多種少全歸自已,沒有負擔,也忘記了責任制,導至耕地拋荒。
二、種地收入低,分田單幹的地又難多種經營,只靠種田收入,滿足不了家庭生活所需,青壯年勞力便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家中老人又種不了這麼多地,也導至了耕地拋荒。
據我了解,這是農村耕地拋荒的直按原因。
農村耕地拋荒最直接的原因是農民缺錢。
衣食住行需要錢。
孩子上學需要錢。
老人贍養需要錢。
兒孫結婚需要錢。
樣樣都需要錢,而靠農業生產產生的效益已經和日益增加的開支難以成比例,杯水車薪的局面讓農民看出了做農業只能勉強溫飽,甚至填不飽肚子,於是「窮則思變」的理念在農民們的大腦裡形成,打工成為了農民首選的計策。年輕力壯的人都出門了,老弱病殘留在農村,缺失了勞力,田地不得不被撂荒。
有人說,如果糧價提高,農民會回來種莊稼。我認為這是自我多情,糧食即使提高到十元一斤,比礦泉水貴,但水漲船高的原理大家都懂,糧食提價還在醞釀中,化肥、糧種、農藥就高價等著了,繼續種下去,結果一樣。而打工的效益是吹糠見米的事,一個月的收入可以抵一年的莊稼收入。農民是憨包嗎?「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膚淺道理人人都懂。
我鄰居四口人,年年種莊稼為生,隨著兒子的長大,夫妻二人開始發慌了,一來房子還沒有建好,二來孩子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家裡積攢不到三千元,老婆就督促老公去打工。從來沒有出過遠門的老公顫抖著,和村鄰一道去了蘇州,結果年底回家,向老婆交出了四萬元的人民幣。老婆長到四十多歲,哪見過這麼多錢?於是決定,所有田地全部拋荒,誰想做,一分錢都不要!四口人今年大年十二就出發了,從此莊稼人變成了打工人。
類似這樣的家庭,全國農村有很多。不種莊稼,撂荒田地,是因為缺錢的緣故。試想,如果種莊稼能夠解決家庭一切費用,誰還會背井離鄉去受別人管理、看別人臉色行事呢?
農村的耕地拋荒最直接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
一是人走地荒。就是一家人或隨子女,或隨親戚搬到城裡去了,就導致了耕地拋荒。
二是家庭主要勞動力生病或年邁,無人耕種和無力耕種,導致耕地拋荒。
三是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寧可自己不種也承包給其他人耕種。
種地不賺錢,農資,種子等價格上漲,但糧價非常穩定,一直不上漲。種一季莊稼的收入,不如外出打一個月工的錢多。而且還得看天說話,一遇天災,虧本也是可能的。種莊稼比打工還複雜,還要累,不賺錢而且還有一定的風險的買賣誰會去做?這些就是農民拋荒不種地的原因。如果種莊稼的農民一月能賺三千元,他又何必拋下老小,千裡遙遙出去打工呢?
我認為農村耕地拋荒,最直接原因就在於:
1、分田單幹後,農資成本節節攀升,而糧食及其農副產品價格卻沒有遵循市場規律而長高,尤其是農產品市場化後單幹農民成不了產業化、集約化氣候,無法將自己的農產品直接參與市場競爭掛鈎,而是被商人及資本主導者尤其是不良商人所把控!導致農民種地風險加大、收入無保障。因此農民種田積極性降低了,這應該是耕地拋荒原因之一。
2、農民得益於國家改革開放政策,尤其是得益於國家城市化發展進程,獲得了更多工作、就業、經商機會,農民能與市民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例如:農民可隨意進城經商做生意、務工、當保安、做保姆等,農民可以與市民一樣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農民與市民同價購買商品房,尤其是現在的農民子女在城裡接受教育獲得與市民子女同等待遇(不再收借讀費)。於是不少農民放棄風險大、收入低的耕地,改而進城工作生活。這應該是耕地拋荒主要因素之一。當然也不排除其它因素,這裡無須一一道來。
我認為,要真正解決農村耕地拋荒問題,不僅要讓農村水、電、路、網(通訊),郵(物流)等通暢,從而縮小城鄉差別。在這方面,近十餘年來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使大部分農村已經基本實現,有的也正在實現過程中,老百姓是看在眼裡、喜在心裡的。但更重要的還在於,從怎樣使農村留得住人著手,讓留在農村務農的農民能安居樂業,使農產品產供銷渠道暢通,確保在家從事農業勞動的農民收入有保障(不低於進城打工年收入),確保孩子上學方便安全(不需要父母長輩接送、陪讀),方便小傷小病就地就醫,從而達到標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