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還是不要領證。老人再婚,有許多的不得已。再婚後,這種不得己更多。實在是過不下去了,可以好聚好散。但是,領了證就很麻煩了。因為很多老人都是行動不便。求助子女帶你去離婚,更是難上加難。另外,老人最好不要再婚,尤其是女老人。希望大家都能安享晚年。安康常樂!
對於老人再婚領證還是不領證這個問題,我們要從老人再婚的主要目的來看。老人再婚主要是兩個目的,那就是陪伴和幫扶。
陪伴比較好理解,就是兩個老人相伴生活,聊聊天解解悶,化解孤獨感。幫扶指的是,在一方喪失經濟能力的時候予以幫助,以及在一方身患疾病的時候,另一方給予照顧和贍養。
為什麼不領證
有很多老人再婚時,子女不願意讓老人領結婚證。原因是領證之後,老人的養老金在婚後就成了共同財產,而且在老人去世之後,這個再婚的老伴就有了合法的繼承權,將會和子女共同分配老人的遺產。
所以,子女往往不願意讓老人再婚領證,尤其是對於家庭條件比較好的一方。只是覺得,兩個老人只要談得來,能夠在一起作伴,在需要的時候,可以互相幫襯照顧一下,目的就達到了。
為什麼要領證
那為什麼要領證呢?是因為老人再婚所需要的陪伴和幫扶,需要通過法律來保障。
不領證叫「搭伴養老」,在雙方身體好的時候,確實可以起到陪伴作用。但一旦其中一方出現嚴重疾病,需要另一方贍養的時候,對另一方就沒有任何的約束了。一切平安就做「同林鳥」,大難來臨就成「各自飛」了。
可是,老人是患病的多發期,這種贍養幫扶對老人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老人再婚領結婚證,就是為了約束「新老伴」能夠盡到作為合法伴侶的幫扶義務。
領證,還是不領證
上面分析了領證和不領證的利弊,但是對於老人再婚,不能既不想履行義務,又要享受權益,這是無法兩全的。
既然是老人再婚,那就要以老人自身的權益為主要考慮。子女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利益,可以在保證老人能夠得到陪伴和幫扶的情況下,通過訂立「婚前協議」來劃分好雙方各自的財產繼承問題,以及老人去世的善後等問題。至於老人未來的養老金,子女還是應該讓老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來支配。
因此,建議在協議好各種狀況的情況下,合法領取結婚證,以此來保證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老齡化的進一步加劇,老人再婚問題就逐漸的凸顯出來。不領證的「臨時同居」方式,也暴露出很多不利於老人贍養的問題。所以,通過合法的手續來保證老人再婚的權益,才能夠真正使老人做到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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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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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不容易,他們的主要目的,就是有個伴,互相扶持,互相幫助。不過在農村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再婚了,主要雙方都認為忒麻煩,而且也不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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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用領結婚證,這樣做就是為了以後簡去很多麻煩,也為兒女簡少很多麻煩,比如財產,經濟等麻煩。另外能過到一起,就在一起過,不能在一起過,就不過。本著越簡單越好。新事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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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到一起後,首先把雙方的子女叫到一起吃個飯,結合到一起後,把雙方的權責利說清,也就行了。最好與長子,或者雙方家裡管事的人,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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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在有單身人口2.2億人,有6000多萬是60歲以上的人口,而且多數都是女同志,這部分人再嫁是很團難的,因為同齡人口比例女多男少,所以,這部分人口解決單身問題是很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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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我國已經步入老齡社會,無論單身也好,還是再婚也好,都要得到應有的尊重,這就是我的回答,請參考。
老人再婚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擺在面前,領證否?領證是受法律的保護,是合法夫妻,減少不必要的財產糾紛麻煩,對雙方都受到保護。不領證是當下很多存在的現象,塔夥過日子,當下過好在一起,不行過段時間就散夥,各有取向。老人們想法不同,個說各的理。讓我說隨他們便吧,過好餘生就行。
老人再婚,原因有兩點,男的經濟條件可以,身體健康,七情六慾旺盛,找個女老伴,在滿足個人生理的前提下,有人伺候自己,而且有人在身邊說話聊天不寂寞,總體上是一種享受生活的願望考慮的!
女的一般是經濟條件欠缺,希望找個男老伴能夠幫扶自己,生活上有安全感!
一般來說,老人再婚,很多男的不願意領結婚證,只想搭夥過日子來享受人生,擔心女的分自己的家產,當然,現實中也有女的目的就是衝著男的錢財來的!
不過,如果兩個老人經過相互了解交流以後,確實有好感,打算結婚的話,那麼就應該辦理結婚證,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有了結婚證,婚姻權益就會有法律保障!這樣,相互間既能陪伴與照應,也能實心實意為家庭付出。
倘若是搭夥過日子,可以說雙方如何有真情付出很難說,一個想領證,一個不想領證,無非自己心裡裝著小九九,都怕自己吃虧,兩人身體健康時還好說,一旦有一方身體不好,沒多久就會一拍兩散!
有個比喻,半路出家的和尚,他的經文能夠念得多好?
別說大半輩子沒有在一起過日子的兩個老人搭夥過日子,連個證都沒有領,能夠相互真情付出?我是不信的,就算是年輕時的原配夫妻,兩個人老了的時候,不見得都能相濡以沫,何況是兩個不相干的老人搭夥過日子,能有多好?
所以,哪怕是老人再婚,也必須辦理結婚證,用此來保證雙方的義務責任權益,那才是真正的幸福晚婚!
我的觀點可能和大部分人不一樣,希望大家勿噴我,我只是說出自己心裡最想說的,也是當前老人再婚最常見的現象:
我認為,老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比較好。當前,很多老人都是選擇這種方式的,不領結婚證,只是同居,相互有個伴,有個說話人。過得來就過,過不來,還是各奔東西,互不幹擾。
我外公,在我外婆去世的第三年,經過別人的介紹,又找了一個老伴。
當時,也是在是否領結婚證之間糾結過很長一段時間。後來,兩位老人的子女坐在一塊,商量了一番,一致認為:不領結婚證了,讓他倆相互有個伴過日子就可以了。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按照我們那邊的習俗,老人百年之後,是要和自己的妻子或者是老公合葬的。如果再婚領了結婚證,那以後百年之後,究竟跟誰合葬在一起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還有一個原因是:雙方都有子女,並且,都是當爺爺奶奶的人了,一旦領了結婚證,那就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事兒太多。尤其是財產和老人養老的問題。萬一一方先離開了,留下來的一方,又該誰來養老呢?雖然兩方的家庭條件都還可以,但是,從內心上來說,真到哪一天,會的子女會願意去毫無怨言的照顧一個跟自己不熟,沒養過自己一天的長輩呢?
老人再婚,原本就涉及到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雙方都有兒女的情況下,如果只是單純的同居,不領結婚證,那就比較自由了,對雙方的約束性比較小,涉及到的法律面和財產糾紛也少。一旦領了結婚證,這涉及的事情實在太多太多了。
我外公和我的後外婆,共同生活了幾年,後來,他倆自己認為不合適,雙方性格不太合,並且都不太願意離開自己生活了一輩子的家,去另一個方的家去。所以,他倆自己決定,不在一起住了,就一個電話,告訴雙方子女一聲,然後,各回各的家,又繼續過日子。
我外公,前年去世的。去世之後,葬在我外婆旁邊。
老人再婚,圖的是有一個做伴的人,圖的是有一個舒適的生活,為了保證各自的權宜,還是領結婚證比較好。
男人再婚,副作用不大,只可能在財產上受點損失。而女人走再婚這一步,是有很大的風險的。弄不好,現家不留,老家不能回,最終連壽歸正寢的機會都沒有。
網上曾有一案例,一女再婚二十年,沒有領結婚證。將癱瘓老伴伺候到終老,最後才發現老伴在遺書中,把所有財產都贈予了孩子,沒有給老伴留下半分文。辛苦了二十年的家潰於一旦,被其幾個孩子光屁股趕了出來。因為不是合法夫妻,欲哭無淚,欲訴無門呀。
如果他們當年領了結婚證就絕對不會是現在的結果。二十年的辛苦,必然會有共同財產可以分割。也就不會幹了二十年,最後一無所獲了吧。
當然,不領結婚證也可以,那就應該定下合約,除了生活費用外,剩下的工資,各人一半。就是以後人死了,孩子把你趕走,最其碼你們的共有財產你得到了,也不算太虧。
再婚是非多,雙方需謹慎。
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看待,如果其中一方有利可途,另一方就以婚姻為憑證,得到對方財產,如果雙方子、女把父母的財產把得很嚴,兩位老人就不用扯證,兩情相悅,極互照應也是挺好的,認識一位五十多歲的婦人,她老公去世後,又找了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兩人剛在一起,恩愛不壓於相戀的小年青,不過半年後,老頭腦出血住院,出院後左腿走路有點不協調,不過五年後的現在基本上看不出來一點後遺症,老爺子沒有子女,以後他的房子、票子都由她遺承,她也覺得值。還認識一對老人,認識十多年了,非常恩愛,有次她對我說,她只是老頭飼養員,我笑著搖頭不相信,也不理解,她給我解釋,多年前,她是老人請的保姆,後來兩人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夫妻,但是老人的幾個兒子都眼睜睜的盯著他倆住的房子,有其既使結了婚,什麼都撈不著,還不如一輩子做他保姆,現在她每月有一千五百元的工資,七十多歲了和她矮半個頭已八十多先的老頭子甜甜蜜蜜的走過一年又一年,令人欽慕。不論選擇扯證還是不扯證,只要老人們老了有個伴,子女們也不會因為財產扯皮,老人們能安渡晚年就好?
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不管什麼人結婚,年齡多大,都必須執行我國的《婚姻法》。老年人再婚,也不例外。但是有的地方由於個別人法律意識淡薄,也因為老年人年齡大了,不想張揚,認為只要兩個人都同意,都是偷偷摸摸的就把事情辦了,根本不辦理登記手續。
老年人再婚,大多數男人處在優勢,女人處於劣勢。男人年齡都比女人大,男人每月有固定的養老金,或者有一定的存款,能改變一下女人的生活質量。就想找一個比他年輕的女人,哪怕沒有經濟收入,只要身體健康能伺候他,他也願意,說白了就是找一個只管吃住,不支付工資,而且能湊合在一起過的老年夫妻。
至於是領證還是不領證,對男人來說都無關緊要,為什麼?因為現在「通姦」不入法,只要雙方同意,誰也不願多操那份「閒心」。
「老人再婚,是領證結婚好,還是不領證結婚,只是同居更好?」
對於這個問題,許多老年人各有微詞,意見不統一,有的人認為,老人再婚年齡這麼大了,如果動靜弄得大了,怕子女和鄰居笑話。只要你情我願,沒有必要走法律程序,兩個人湊合在一起就可以了,好合好散更隨便……
其實這種想法是非常荒謬的。我認為不論是對自己,還是對他人都是不負責任的,特別是對女人。既不像老伴,也不像保姆,說的難聽一點,她就是半路上撿來的一個拼婦,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被男人一腳蹬開,被子女淨身出戶。女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到那個時候,女人出了很多的力,還不討好,最後既失去了尊嚴,還什麼也得不到,又不得善終,下場還很悲催,所以,老年人再婚不領證,還是弊大於利。
老年人再婚不領證,既得不到法律保障,也不會得到子女的支持。如果想減少後顧之憂,我認為一切還按照《婚姻法》正常的程序來辦理, 這樣不論是對雙方的孩子,還是個人都有好處。女人不但要和男人領證結婚,而且要按照相關事宜立好遺囑,免得男人在百年之後留下諸多麻煩。
-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 老人再婚,我認為領結婚證更好。
- 如果只是同居,對象比保姆都不如。今天早上看到一個問題,說一個退休老人退休工資約4000到5000,可以請得起保姆嗎?
- 答案是否定的,現在請一個保姆,一般都要包吃,另3000塊錢左右工資,水電費,菜錢另算。5000塊可能剛剛夠用,還得省吃儉用,一點其他花銷都不能有。
- 同居的老伴就不一樣呀,很多可笑的是,只需要管他/她飯。天下竟然就有這麼美的事?
- 如果連個結婚證也不能給,那活的也太難看了吧。
- 有很多人支持老年人結婚,剛開始為了滿足對方的生理需求。再老了,就讓各自子女接回家。這不是利用是什麼?既然,也不能"白頭偕老″,又憑什麼讓他人尊重?我認為就是為老不尊。
- 如果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別人也沒什麼可說的。
- 我叫常聖xt,喜歡我的朋友,記得點讚加關注哦!我在這裡等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