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問答集合

中槍後的人還有力氣再開槍麼?_中槍後還能開槍嗎

黃華文化說: 這個事兒啊,還真有。朋友親口跟我講過的。 老曾,參加過越戰,步兵,二等功獲得者。 當年在雲南麻慄…

黃華文化說:

這個事兒啊,還真有。朋友親口跟我講過的。

老曾,參加過越戰,步兵,二等功獲得者。

當年在雲南麻慄坡。某天出去巡邏,一個班九個人為單位。那天他拉肚子,隨便找了個一人高的草叢就地解決。其他人在前面走著,也就三兩分鐘的事兒,轟一聲,踩地雷了。老曾沒事兒,嚇壞了,趕緊趴在地上。一會兒就有個越南人提著搶過來。班長姓王,還沒斷氣,被越南人照頭補了一槍。越南人挨個兒查看,眼看著就到老曾跟前來了。出於安全考慮,很多時候巡邏時,槍保險都是關著的。老曾趕緊翻過身,把壓在身下的槍翻過來,打開保險,瞄準。說時遲那時快,耳朵賊尖的越南人聽見聲音,一揮手,一顆子彈就從老曾的肚皮上穿過。因為老曾平躺著,子彈是從他肚皮的左側進去、斜著從右側出來。越南人槍一響,老曾條件反射就一梭子過去。越南人當場就死翹翹了。

後來才知道,一個班除了他,那次全犧牲了。

老曾爬回營地時,腸子都流出來了。

今年老曾67歲,他的肚子上還能清晰地看到一左一右,一大一小兩個傷疤。大的是子彈出口,爆炸性裂口,直徑少說也五公分,怪嚇人的。

老曾說,只要沒傷著要害,人的意志力是無窮的。當時在爬回營地的路上,他一手捂著肚子、一手託槍,手指始終放在扳機上,真要有敵人來,他也會再給他一梭子的。

遠東露西亞文化沙龍說:

當年抗聯烈士趙尚志就是被叛徒從身後射擊後,迅速轉身拔槍(見圖趙尚志使用的手槍)一槍擊中叛徒頭部使其當場斃命。這一瞬間的動作反映了趙尚志烈士,在長期鬥爭中養成的超高的軍事素養讓後人永遠銘記👍👍👍(當年趙尚志是貫通傷他擊斃叛徒後隨行的幾個人把他抬到附近的一戶人家,這戶家裡的新媳婦把結婚的被褥拿出來給趙尚志鋪用。因為還有一個叛徒說要先探探情況,其實是給日本人報信去了。趙尚志將軍讓同行的人馬上撤退,沒多久日本人就到了把趙尚志和這一家人都抓了。趙尚志因為失血過多幾個小時後英勇犧牲,那戶人家也受盡酷刑,男的釋放不久後死了日寇割下趙尚志將軍的頭顱運回新京長春數十年後將軍的頭骨在一處寺廟的底下被發現。女的解放後受到抗聯領導的關懷,把當年給趙尚志將軍使用過的帶有將軍鮮血的被褥交給了有關部門。)據哈爾濱烈士博物館資料(圖片),趙尚志將軍的配槍就是一支俗稱「一號擼子」的美國柯爾特公司產套筒鍍鎳的M1911,此槍為美國造,馬牌,柯爾特式自動手槍,槍號80292。長20.5釐米、寬13釐米、厚2.5釐米、重1.2千克,整體完好。所謂馬牌就是指柯爾特公司的飛馬標誌。

雨季42說:

我們是國有企業,單位辦公室主任兼綜合部馬部長對越自衛反擊戰時在高平巷戰時,受傷在省府外圍,那一帶石料建築法國風情構築異常堅固,槍打房子就是一個拇指厚度的小坑,槍榴彈就是瘙癢,基本上就是重炮抵近平射,火箭筒噴火器威力發揮到極點,有些地區建築被炮擊垮塌阻礙射界,重裝備靠不上去,只有步兵逐屋逐巷近戰拼刺掃射扔手榴彈,他就在省府外面的一棟建築裡上樓梯,被五六式衝鋒鎗命中胸前彈匣,彈匣直接裂開子彈打進肋骨卡在那裡,當時就爬不起來了,痛的要死,越南人急著跑出去逃命,一窩蜂跳樓,他真的頂住了痛,返身對著大門口把身上的子彈打了個精光,子彈打光就痛昏了過去,也不知道打死多少。後來送醫院,通報說是打倒七八個越南兵。回來然後提幹,幹到副團級轉業。

遼寧資深球迷二代說:

自動步槍就不說了,只說軍用手槍。

軍用手槍的子彈要是打在頭上,哪怕只是擦邊,掀掉一塊頭蓋骨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打在胳膊或者腿上,胳膊和腿馬上就會失去活動能力,想艱難的抬起手臂或一瘸一拐的走?這種景象也只能出現在神劇電影當中。

倘若命中你的身體,那你就將徹底失去戰鬥力。所以千萬別把電影中挨了好幾槍,還能啥事沒有的情節當成現實,這種場景是很難發生的。要知道,我們熟悉的五四式和九二式軍用手槍,子彈的最大口徑都是9毫米。在更早的時候,最小口徑的機關炮彈也才11毫米,卻足以將人體打成粉碎,9毫米的子彈打在人的身上會造成什麼樣的重創?你們自己想吧!

當然,如果非要較真的話,中槍之後還能有所反應,這樣的景象在實戰中有時也會存在,只是存在的間隙比較短。

例如近些年在多次處突行動中,就曾多次發生過警察用六四式手槍向嫌疑人開槍,並且是連開多槍。可中槍的嫌疑人不但能行走自如,甚至還能反手向警察發起攻擊。只不過在幾分鐘之後(大部分情況下,通常不到一分鐘),中槍的嫌疑人開始出現連鎖反應,大量的失血和中彈的骨骼處因為劇烈運動而發生二次受創,最終導致嫌疑人徹底失去戰鬥力。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無外乎是因為六四式手槍的殺傷力實在太過於單薄,可即便如此,中槍的人也只能在短時間內保持行動力,長時間也同樣支撐不住。

不過在歷史上,當事人遭遇偷襲中槍,還能開槍還擊甚至反殺對手,這樣的例子也存在過,只是其中的過程太過於特殊。這個例子就是1942年,東北抗聯指揮官趙尚志遭遇叛徒劉德山偷襲事件。

1942年2月12日,正在黑龍江一帶進行秘密活動的趙尚志在夜間行軍時,跟在背後擔任殿後掩護的手下劉德山突然舉槍向趙尚志開火。由於現有的資料記載不全,日偽軍方面和隨後突圍的倖存者並未交代劉德山究竟使用什麼樣的槍械實施偷襲,但從他打出第一槍之後,始終未開第二槍來看,劉德山使用的應該是一支單發步槍。

至少從接下來日偽軍針對趙尚志的驗傷情況來看,重傷被俘的趙尚志的體內並未發現子彈,他的後腰和前挎各有一個彈孔。由此也可以間接推斷劉德山使用的的確是一支穿透力極強的步槍,導致子彈直接打穿了趙尚志的身體。

而在遭到槍擊偷襲後,中槍的趙尚志並沒立刻倒下,而是拔槍轉身還擊,兩槍精準的命中了劉德山,頭部和胸部中彈的劉德山當場斃命。這是實戰中為數不多的,被偷襲者還能實現反殺的例子。

但趙尚志能實現這樣的奇蹟,其中的客觀因素也是太多了。

1、作為黃埔軍校的高材生,東北作戰多年的經歷,這些都讓趙尚志具備了極強的戰鬥素養,其反應能力和槍法也都達到了巔峰狀態。倘若是其他的普通人,估計就直接歇菜了。

2、由於對手使用的是步槍且近距離射擊,彈頭在趙尚志的體內並未實現翻滾並加大創口,而是直接飛出體外。這也直接導致趙尚志在中槍且缺乏搶救的背景下,還仍然堅持了整整八個小時。

3、對比劉德山偷襲的意外失手,趙尚志開槍還擊時,他使用的是一支子彈口徑為11.43毫米的擼子手槍,劉德山的要害部位連中兩槍,這幾乎就等同於被機關炮命中兩炮,他還有活的可能嗎?

遠聖維自動化說:

我最有發言權,九幾年有人搶劫,我們治安隊追捕搶劫犯,追到一片荒草地,離幾個罪犯就五十米左右距離,罪犯都有手槍,轉身朝我們開槍,當場包括我有三個人中槍倒下,一個高個子隊員大腿中槍,一個小個子胸部中槍當場犧牲,我腹部中槍,當時感覺肚子象火燒一樣疼,但心裡很明白,跟本不能動彈,腿中槍的同事也根本不能動,最後七個歹徒一網打盡,擊斃了兩個。我覺得中彈後是沒有行動能力。

歷史看歷史說:

這個問題還真問過我們村的那個國軍機槍手,當時問完「後面的人開槍會不會擊中前面的士兵」後,我們還很好奇地問過他,被槍打中的人還能帶傷繼續戰鬥嗎?

他說,這個太普遍了,戰場上只要不是一槍斃命,一般都會掙扎半天,這時候是不是繼續戰鬥要看受傷部位和士兵的意志,一般日軍的三八式步槍打上就是一個「小眼兒」,只要不是打中要害和動脈,一般都可以繼續戰鬥,戰鬥激烈時「輕傷不下火線」是真的。

但如果雖然打中的不是要害,但打到大動脈了,也會很快喪失抵抗能力,畢竟如果沒有及時止血,失血會很快導致人昏迷。

這一點和個人意志無關,那些意志強大的人之所以拖著傷體還能咬牙繼續戰鬥,肯定沒有傷到要害和動脈,而且戰鬥激烈的緊急情況下,人的痛感會降低,也就是平時看來覺得很難忍受的疼痛,在那時由於緊張和注意力轉移會感覺不怎麼痛甚至感覺不到痛。

他說這也是大家看到影視劇上,戰士從戰場下來掛彩了自己卻渾然不覺,別人告訴他時才意識到,這就是注意力全部集中到戰鬥上了。

當我們問被他的機槍打中的敵人還有抵抗能力時,他的回答卻出乎我們的意料。

他說,機槍彈和步槍彈雖然都是一樣的7.92毫米子彈,但機槍打出的子彈初速度高、勁兒大而且穩定性比較差,打中後會體內翻滾著出來。

步槍彈如果擊中腿部可能從肌肉穿過去,雖然出口也可能造成喇叭形的創口,但不太大。機槍彈如果在有效射程內打中腿部,那基本上這條腿就報廢了,能把腿打碎

究竟「打碎」具體是個什麼樣我們沒敢再問,反正他的意思除非意志力特別強大的人,否則被機槍彈打中的人不論是不是要害,都會暫時失去戰鬥能力,必須馬上抬下去救護止血,否則很快就會因動脈失血昏迷甚至喪命。

具體到題主的問題,如果你說的是警匪片裡的手槍,如果沒打到要害,而且是在反派要繼續傷害主角的妹子的緊急情況下,主角開槍射擊反派是非常可能的事情,其一手槍彈除非近距離否則傷害很有限,其二在沒有近距離擊中要害的急迫情況下,人的潛在意志力會被激發出來,繼續開槍是理所當然的事。


以上原創回答,碼字不易,喜歡的朋友請點讚轉發、評論關注,感謝支持。

obayang159說:

這個首先要看是什麼槍了,國內曾發生過,歹徒被警察擊中數槍或者十數槍,仍然具有反抗能力的事。

當然,國外也有。比較厲害的好像是香港的,一個警察持槍殺人,潛逃後,在一個地下通道內,被兩位巡警截查,在近距離內三人互射,犯罪警員腹部、頭部各中一槍,還有能力反抗,二位巡警一死一傷,我的記憶沒錯的話,情況就是這樣。

所以,首先要看擊中你的子彈,是個什麼貨色。

然後看被擊中的部位。

第三看個人的身體素質和意志力了。

其實人體是很神奇的東西,人體分泌的腎上腺素也很神奇,簡單來說吧。

在街頭跟別人打架的時候,會受傷、會流血、會破皮。反正跟人對打的時候,沒覺得多疼,但是,打完之後覺得混身疼。

就是這麼個情況。

大可821說:

說一個真實案例。1996年1月吉林省榆樹市看守所幾名囚犯搶奪了一隻64式手槍越獄,在逃亡的過程中幾名逃犯先後落網,只有二名逃犯在逃。一天深夜接到舉報:二名逃犯躲藏在與榆樹市相臨的黑龍江省五常市一旅店內。聞訊後吉、黑二省大批警力迅速將旅店包圍。警方經詢問得知逃犯居住的房間內有二張床,室內漆黑一片,二名逃犯正在睡覺,其中一名逃犯有槍。布置警戒後榆樹市巡警大隊大隊長劉瑛與另外一名警察破門而入各自撲向一張床上的逃犯,帶槍的逃犯正是劉瑛抓捕的那個,在劉瑛撲向他的瞬間就開槍了,子彈擊中了劉瑛的胸部,劉瑛忍著劇痛將逃犯從床上抓起並撞破窗戶,劉瑛用身體壓住逃犯,二人的頭部都露在窗外,劉瑛高呼「我負傷了」,「我負傷了」,窗外的一名警察立即近前查看,確認下面的是逃犯無疑立即用手中的微衝將其擊斃!劉瑛被立即送往五常市醫院搶救,但因子彈擊中肺部搶救無效英勇犧牲!

劉瑛同志犧牲後被授予革命烈士並被追授為「一級英模」的光榮稱號。

高寒大叔說:

1989年,所裡一位老民警帶我追捕一個罪犯。我入職不久,也剛剛配發槍枝。五四式手槍,威力大。那個時候使用槍枝沒有現在嚴格,追捕一般的刑事犯罪分子(那時候的叫法,現在稱為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拒捕的就可以使用槍枝。

我們執行追捕的地點在鄰縣一個山村裡面,當地的民警兩人配合我們執行追捕任務。我們四人悄悄靠近犯罪分子藏匿的房屋,狡猾的犯罪分子發現了我們,奪路而逃。我們四人在後面緊追不捨。鄰縣的戰友首先鳴槍警告,警告無效,犯罪分子越跑越快。四人邊跑邊向犯罪分子腿部射擊,可以看見子彈射入土地後彈起的土塊。停止射擊,又追了大概五百多米,犯罪分子爬坡鑽入山林。我們四人立於山腳,再射。犯罪分子不再跑動。我們迅速趕到銬住,命令其自行行走。走了近百米,犯罪分子身子一歪,躺在地上。不說話,撩起上衣,我們才發現他腹部中彈,腹部子彈出口傷口寸長,皮肉外翻。我們又檢查了他全身,發現他的小腿肌肉上也有貫穿傷。

情況緊急,四人中我最年輕。我背起犯罪分子下山,之後四人輪換抬著他到兩公裡之外的停車的地方。送往醫院救治。同時電話報告檢察院。在醫院救治月餘,康復出院。沒有傷到重要器官。

由此看來,中彈之後還是有力氣開槍的,就要看中彈的部位。此人小腿中彈之後還能跑很遠,可見脫逃心切。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瓦要問答網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evawelsh.com/archives/3496

作者: 瓦要問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