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食的喵愛上喵說:
一般來講,如果患者本人或直系親屬持義務獻血證的話可以免費使用規定量的血漿,不包含其它血液製品,這是國家給義務獻血群眾的福利。如果你和你的直系親屬沒有那個小本子付錢就是了,否則醫院血庫裡的血留著生崽兒嗎?即使是某個血型急缺,也還可以協調調集,實在沒辦法時才會告知家屬或面向社會徵集。題主的說法從來沒見過,更不合情合法。
伯爵45113731說:
我是消化科醫生 經常有輸血病人 所以有一定的發言權 :確實有此情況 目前我們科室要用成分血或血漿,都會要求家屬想辦法獻血,因為醫院的血是血站提供 血站沒有這麼多的血源,無法滿足所有的用血要求,所以醫院的輸血科會優先提供急診或手術患者,要求家屬獻血,其實是希望能夠增加血源,如果只根據臨床需求提供用血,那麼血會很快用光,這也是血荒的由來,該救命的血就無法供應,設想一下 一個大量出血,發生失血性休克的患者,如果沒有血輸,會很快死亡,而一個慢性病,出於身體耐受,雖然貧血也不會立即有生命危險,還有等待手術救命的患者,如果沒有手術要求相應的備血,那手術可能不但不能救命,還意味著死亡,現在一般的情況是緊急輸血救命的急診輸血患者會及時供血,而慢性病 非急救會要求患者家屬獻血,既是這樣用血還是非常緊張,你用別人的血,確實有義務想辦法獻血 所以希望有條件的人群能夠積極獻血 救人一命 勝造七級浮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