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給歐洲人貼金了,麵包根本不是他們發明的,你指望他們還能研發出饅頭?
面包起源於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古埃及,由於某些偶然的因素(比如糧食因儲存原因,受到空氣中酵母菌的入侵),人們發現了麵粉發酵的技術,並接觸到了酵母。
酵母菌對溼麵團的影響是極為迅速的,在肉眼可見的短時間內,麵團發酵、膨脹……
總而言之,這團面變得更加膨大、鬆軟,並產生了一些酸味。
埃及人用烤死麵餅子的方法將這些酵母麵團烤熟,於是誕生了最早的麵包。
當埃及人逐漸懂得留存並培育酵母,以及烘烤出「松麵餅」的時候,現代歐洲白人的祖先還真就是些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上的猴子。
不是有意嘲諷他們,直到日耳曼人幹掉羅馬帝國正式入主歐洲大地,他們在農業上都純粹是在糊弄事兒。
歐洲蠻族們只懂得搶劫羅馬帝國的殘渣,把男人拉去做奴隸,女人抓去下崽。文明和科技瘋狂倒退,「黑暗年代」的歐洲差點沒喘過氣來,長期都在搞刀耕火種和換地種植的名堂。
別小看中世紀前期的歐洲黑暗,很多人連大麥、小麥、黑麥和麵粉都沒見過,磨坊是領地重要的關鍵設施,麵包也就貴族們吃得到。
所以一些比較傳統的基督教派,總是呼籲人們吃不發酵的麵餅,認為吃鬆軟的發酵麵包會動搖老衲修行的意志。
這種情況下,指望歐洲人自己發明烤麵包?
連烤麵包技術都是埃及人傳出去的,否則當年很多歐洲民族都在搞石板烤菜。
比如今天的「披薩」前身就是種羅馬時代的「麵包」,它的拉丁名稱是panis focacius(「壁爐麵包」),被認為是義大利最古老的麵包。
與中國人常說的「馬可波羅傳中國肉餅回義大利,因為不會包餡兒變成披薩」的傳說不同,義大利人認為披薩是伊特魯裡亞人的發明,它起初是無發酵的薄烤餅,直到人們把釀造葡萄酒的酒麴搞到溼麵團上去…
當然也有不同的說法,比如以色列那些特別會考古的,在Ohalo II(以色列一個古老的狩獵採集聚居地遺址)中發現了22000年前的大麥澱粉的殘餘物和一圈碎屑餘燼,然後他們將此地認為是「烤箱和烤麵包工具」的起源。
繼而他們認定,在人類以農業為主之前,製作麵包已經是一項成熟的活動。
然後中東的約旦也搞出了「麵包遺蹟」,說公元前 9,500 至 12,000 年納圖夫文化時期的「Shubayqa 1遺蹟」發現了「古村落中的麵粉狀顆粒和研磨石器」,繼而他們認定:製作麵包可能是納圖夫人的日常活動,他們會製作一種「扁麵包」。
實際上,這些東西更接近故事,一堆麵粉顆粒和研磨石器就能猜測出當時的人做出了麵包?
這種不發酵的東西,頂多叫無酵大餅。
不過這都不重要,反正不管怎麼說,麵包並不起源於歐洲就行了,他們充其量是個技術的繼承者。
實際上,在出現專用的柴火爐或圓柱形立式烤箱之前,許多麵餅的製作是由一種稱為「灰烤麵包」的技術來完成的——將生麵餅埋在一層沙子和餘燼下面,跟我們傳說中烤叫花雞的做法差不多,甚至遠不如石子饃的搞法利落。
考古工作者在敘利亞、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和埃及都發現了最原始的烤爐和烤箱,它們在阿拉伯語中被稱為「tanur」或「tanour」,據說它起源於兩河流域的閃含語系阿卡德語單詞「tinuru」。
很顯然烤箱這玩意兒古代傳播得挺廣,它的土耳其語叫「tandir」,波斯語叫「 tanur」,喬治亞語叫「tone」,印地語叫「tandur 」,英語叫「Toaster」。
因為大麥和小麥的廣泛種植,中東地區的人們開始有了大規模食用麵食的基礎,因此出現原始的麵包甚至啤酒很容易理解。
在羅馬時代,這些習俗已經隨著文化的交流被傳播到了歐洲。古羅馬有不少奴隸從事烤麵包的工作,前300-150年的時候,烤麵包已經在羅馬蓬勃發展,並成為自由人的體面職業。
這即是歐洲人烤麵包的開始,羅馬人甚至在前168年成立了一個類似「麵包師協會」的公會,要求為麵包製造保守秘密,維持行業繁榮,一旦成為學徒,麵包師和他們的後代就不能退出這個行業。
由於小麥的豐足,啤酒釀造在羅馬時期已經體現出規模,而它的伴生技術就是「酵母」,人們很輕鬆地掌握了酵母發酵發麵和造酒技術。
就連如今歐洲的風車磨坊,其起源也不是歐洲,而是波斯人的技術。
波斯人在公元前600年左右,製造了最早的風車磨坊,至今這些原始風車依舊運行在阿富汗和伊朗的偏遠地區。
後來日耳曼人攻入羅馬,瓜分了這片文明衰敗的廢墟,黑暗的中世紀來臨。文明倒退,技術遺失,生產力下降得厲害。
結果出現了很搞笑的事情,最好的麵包居然出產自維京人那裡。他們囤積小麥和黑麥粉,製造啤酒和麵包,用壁爐過冬,再帶著乾麵包、乾酵母和蜂蜜出遠門去搶劫。
歐洲的普通人在中世紀根本吃不到什麼像樣的麵包,一直到中世紀晚期,窮人吃的都是豆子、燕麥、黑麥和麩皮構成的粗麵包。
到了近代也是一樣,優質耐儲存的黑麥麵包被當做軍糧,富人則普遍流行「精緻的白麵包讓人健康」的概念。窮人只能別無選擇地吃各種雜糧做的麵餅,或者他們還會受到一些白麵包的施捨——富人拿白麵包當盤子,盛放肉、醬汁和土豆泥,然後這些不要的東西會賞給僕人。僕人有時候都不吃,拿出去賣掉。
實際上,很多時候他們選擇吃麵包也是迫不得已,歐洲人的食譜太單調了,而麵粉算是他們不發達農業所能製造的最豐富產物。
而且問題不僅僅出在農業生產力上,加工技術也會卡脖子,直到公元10世紀,各種水力、風力磨坊才在歐洲大規模的普及,然而這依然解決不了麵粉加工問題,許多人只能將麥粒砸扁,用人肉破壁機做成麥糊糊吃下肚。
第一次工業革命後,1782 年,美國發明家奧利弗·埃文斯 (Oliver Evans) 率先設計出全自動麵粉廠,這才改變了歐洲人吃麵包的整體狀況。
埃文斯是個狂熱的自動化生產發明家,他不斷改進自己的機器,將冷卻、乾燥、篩分和包裝步驟全部完成了自動化,於是麵粉逐漸廉價易得,麥粒被加工成粉幾乎成了唯一的選擇。
不過這還沒完,到1834年,瑞士工程師Jacob Sulzberger發明了鋼輥磨機,石磨終於被淘汰了。鋼輥磨機可以通過對穀物施加輕微壓力來分離胚芽和麩皮,這種新方法為烘焙行業生產出品質極高的白麵粉。
接著酵母也被取代,英國化學家阿爾弗雷德·伯德的妻子對酵母過敏。於是為了讓妻子吃上一口麵包,伯德開發出了「泡打粉」,這迅速讓麵包進入了工業化,還促生了餅乾、蛋糕的大規模製造。
實際上這時候麵包還沒停止進化,1900年時人們發現可以往烘焙食物中加入微量的氧化劑,這樣便能通過科技與狠活增加麵包的蓬鬆度。
1927年,美國發明家奧託·弗雷德裡克·羅韋德爾製造了首臺自動切麵包機,這種機器在1930年開始銷售,然後迅速引發了熱潮——對於習慣吃麵包的人而言,均勻切片的麵包變得更容易食用。
人們開始吃更多的麵包,因為它比幾乎任何其他東西都更容易準備——你只需要伸手去拿另一片。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的1943年,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負責人克勞德·R·威卡德曾以「浪費」為由禁止麵包切片,但兩個月後這個禁令就被美國人民給噴熄火了。因為切片出售的商品麵包確實改變了生活,儘管你一個中國人覺得它似乎沒產生什麼變化。
美國人二戰時還幹了件事兒,做「強化麵包」。
這事兒與我們往鹽裡加碘一樣,美國人當時為了解決碘缺乏問題,要求往麵包中添加碘(1920年代美國人已經開始往鹽中加碘),此外還要求加硫胺素、煙酸、核黃素和鐵。
這件事得到了FDA的支持,然後出臺了「戰爭食品令」,直到1952年才取締。
到了70-80年代,工業化生產麵包已經成為歐美的潮流,麵包被機器化大規模生產出來,然後做上包裝,再送出去賣給千家萬戶。
那時候,幾乎所有的麵包都是使用大型機器量產的,傳統的手工烘焙被擠到了邊邊上,只能以「手工麵包」的方式生存,這也促進了一些烘焙作坊的「點心化」——如果麵包不做成美味的小甜點,那麼還怎麼賣得出去?
與我們國家的「點心麵包」不同,美國可是個95%的人經常吃麵包的國家,麵包是主食而非偶爾墊墊肚子的點心。甚至歐洲政府從中世紀開始就已經在人為管控麵包的售價,這跟我們平抑糧價是一個道理。
直到80年代以後,人們才又轉變了態度,開始回歸對手工烤麵包的青睞。但所謂的「手工麵包」實際上也早已進行了工業化改造,轉為工廠化生產。
這事兒不用多說,放在哪個國家都是一樣的,你所在城市最大的連鎖麵包房,它必然是工廠化運行。但凡涉及到連鎖供貨,那就一定存在小規模的工業生產。
所以,你問為什麼歐洲做不出饅頭?這並不單單是個技術傳播的問題,他們把麵包徹底折騰清楚,都用了幾千年的時間。
其實饅頭就是麵包,只不過製造方法和口感與歐包不一樣罷了。
你把中國的饅頭拿給沒見過的老外吃吃看,他們八成會說這麵包挺好吃的,來點果醬黃油就更好了。
從製作工藝上來說,二者最大的區別是:麵包是爐子烤的,饅頭是蒸籠蒸的。
歐洲傳承了中東的烤爐,簡單的食品加工技術和農作物類型也決定了他們的食譜。
在蒸東西這件事兒上,中國人絕對是古代的一朵聰明的奇葩,硬是利用了熱蒸汽和隔水的特性,將食物與火焰分隔了開來。
當別的民族還在大搞石板烤菜、火盆亂燉和生啃的時候,中國人已經蒸雞、蒸鴨、蒸蹄髈,粉蒸肉,粉蒸藕,清蒸鱸魚……
什麼蒸麵條、蒸雞蛋、蒸饅頭、蒸花卷、蒸壽桃……花樣多的要命。
還是那個灶臺,還是那個鐵鍋,放個甑子就能蒸飯,擺上蒸籠就能堆高高,同時開工蒸饅頭蒸包子蒸餃子。
更可氣的是,這套設備只要你肯續燃料續水,它可以無限加熱下去,食物始終保持著軟彈可口的狀態。
吃煩了清蒸的,水煮、鍋貼、油煎油炸、汽水蒸都可以,連廚房工具都不用換。
哪像那個壁爐,傻大傻大的體積,燃料消耗令人髮指,能烤的麵包數量卻實在沒啥好說的。
中國人這簡單的平凡之中,蘊含著一堆食品加工技術啊。你說咱家裡就有個配套的蒸食物工具,那還要烤東西幹嘛?
爐子烤的當然更帶有爐火氣,擁有烤製品獨特的香味,水分也較少,喜歡的話還能在烤制過程中刷油和添加佐料,這也是許多人喜歡麵包的原因。
但作為蒸製品的饅頭,水分含量更充足,質地也更加綿密,沒有一絲煙火氣,卻多出幾分純粹的麥香。尤其是新麥做出的饅頭,這種口感會更重一些。
正常的老式麵包是發酸的,根本沒有大白饅頭那帶有絲絲甜味的口感好吃,給個潘金蓮也不換啊。
饅頭本身也有許多不同名稱和工藝的中國同胞,比如火燒饃,石子饃,它們其實與麵包也沒啥差別了,要焦香有焦香,要軟彈有軟彈。
還有福建名小吃「光餅」,相傳是戚繼光的軍糧。然而這東西也是烤的,你覺得它與麵包有很大的差異?
真正有區別的可能僅僅是配料,比如你可以給光餅或烤大饢加點堅果、花生、草莓醬,再點綴上奶油、黃油和巧克力……保準吃起來鬼都說這是麵包。
真不知道對歷史多無知才能問出這種自以為看到真相的問題。
你見過歐洲古代的麵包嗎?
很多人的想像中,麵包是一種有點甜,很軟,一捏就可以陷下去的食物,有的還加了奶油,果醬,果乾………總之很好吃。於是很多崇洋媚外的人覺得古代的歐洲人真幸福。
問題是你確定古代的麵包是這個樣子嗎?
看看俄羅斯的大列巴就知道了,即使到了現在,大列巴還是偏硬,像板磚一樣。也就是說,即使經過改良的大列巴,還不斷被人吐槽可以當武器砸人。
那麼古代呢?想一下就知道!如果非要說歐洲古代的麵包有什麼特點,就是一個字:硬!跟現在的麵包就是兩個物種好吧?
而且即使是這樣的麵包,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吃到的。古代小麥產量非常低,歐洲中世紀的小麥一畝地需要三十斤種子,卻只能達到畝產不到一百斤的產量。這就導致了只有富人才能吃麵包,窮人只能吃更便宜的大麥。
反過來說,中國很早就掌握了發酵技術。千萬不要以為古代沒有酵母就做不出鬆軟的饅頭,我小時候家裡根本不買酵母,就是每次蒸饅頭前留一塊生麵團(叫做面頭),這樣酵母菌就可以在面頭中不斷生長。有了酵母菌,自然能做出鬆軟的饅頭。
更何況中國還有小米,大米,哪個不比又硬又酸的古代麵包好吃?
小麥,世界上最重要的禾本植物之一,地球上從低地平原到4000米左右的高海拔地區(如中國西藏)均有種植。目前,全球數以十億計的人靠小麥養活。聯合國糧農組織徽標的中心圖案就是小麥麥穗,旁邊的拉丁文fiatpanis,翻譯成中文就是「讓我們有麵包」。實際上,「麵包」的說法有點籠統。世界上以小麥為主食的地域,人們創造出了無數種花樣翻新的麵食,不過最基礎的是兩大類——麵包和饅頭。
西方:從小麥到麵包
人類馴化野生麥進行栽培至少有一萬年以上的歷史。根據考古學資料,目前已知的最早種植小麥的地區,是約旦河谷的耶利哥和泰爾阿瓦德一帶。這是一片荒蕪的鹽鹼地,一萬年前曾是肥沃的河流衝擊平原,到處是如「上帝花園」般的小麥田。在這裡出土的公元前8000—7000年的一粒麥和二粒麥,被認為是小麥的祖先。
西方油畫中描繪以麵包作為主食的家庭晚餐。
其後,小麥從中東、西亞一帶向西傳入歐洲和非洲,並在古埃及文明中得到了一次大的提升:公元前2000年左右,古埃及人發明了用小麥製成的發酵麵包。古埃及人發現,小麥磨粉加水後變得極易揉搓,也容易發酵,而用發酵小麥粉製成的食物,也比用大麥等作物製成的食物更好吃,更有營養。大概正是這一點,使得那之後小麥的種植面積開始超過大麥等其他麥類作物,最終成為麥類作物之王。
後來,麵包這種食品加工技術從埃及傳到希臘和羅馬。古希臘和古羅馬的神話系統中都有小麥神和麵包神。作為歐洲文明的源頭,麵包的烘焙技藝又從希臘和羅馬傳到歐洲其他地區。地理大發現以後,歐洲人把它傳到了美洲。18世紀傳到大洋洲。
在西方,麵包是人們必不可少的主食。目前西方麵包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法國盤爐麵包。這是法國最流行的一種麵包,中國人簡稱為「法棍」的條形麵包。法棍的基本成分只有麵粉、酵母、水和鹽,大麵團糅合後,先在常溫下發酵2-3個小時,再揉捏分成若干長60-90釐米的長條形,再次發酵,烘烤時則需要向爐內吹入蒸氣,以使麵包皮鬆脆。用這種方法烘烤出來的「法棍」呈金棕色,表皮鬆脆,但是乾燥得很快,所以最好在烘烤後幾小時內食用,時間長了就不好吃了。因此,大部分法國麵包店都是一日三餐供應新鮮的「法棍」。
英國模製白麵包。這種麵包是用一種叫「科利伍德法」的方法生產出來的。其特點是,先將麵粉、水、糖、奶、鹽等所有製作原料放在高速混合機內攪拌,讓麵團少發酵或不發酵。在經過短暫的停頓後,立即將大麵團分成小塊,放在烘烤模子中,等最後發酵(發麵)後,再入爐烘烤。用這種方法製成的麵包,質地比較堅實,稍顯粗糙。
德國手工烘焙麵包。德國號稱「麵包之國」,德國人的麵包日均消耗量是歐洲最高的。其傳統的手工烘焙麵包花樣繁多、品種豐富,多達幾百種甚至上千種。德國麵包最大特點是,很少單純用小麥製成,而是在小麥粉中混合裸(黑)麥、蕎麥、芝麻、罌粟子、香藥草、胚芽、核桃、葵花子等其他原料而成,可以稱之為「混合麵包」。還有一種在德國南部非常流行的「啤酒麵包」(鹼水麵包),烘焙前,先把麵團浸在4%的氫氧化鈉裡,使麵團表面 pH 值達到基本要求,使糖與胺基酸發生褐變反應,烘焙出來的麵包呈慄褐色,並有獨特的鹼味。2014年12月,「德國麵包」作為一種傳統的手工技藝,整體打包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古埃及壁畫中的割麥情景。
美國大型機制麵包。美國麵包是大工業的產物。製作方法是,用大型麵團混合機一次性混合出數百公斤麵團,然後再分裝發到各地烘烤零售。此外,還流行單個重量不超過100克的小圓麵包或麵包卷,用較低溫度進行烘烤,並不完全烤熟,在食用前再放在爐內烤熱,可單獨食用、也可作為三明治夾帶其他食物食用。這種大批量生產麵包的方式,做出的麵包自然沒有法式麵包、德式麵包口味那麼講究,但是它適應了經濟迅速發展期的大眾需求,其味道也逗引著美國人特殊的「鄉愁」。
在西方,麵包不僅代表著物質,而且還是「所有優良養分的根源」。它可以「撫慰心靈」,基督徒將它和「天堂及精神的食糧」相提並論。
有時,麵包又是「五鬥米」的代名詞,表示一個人為了物質而可以出賣自由或靈魂;有時,要麵包,還是要自由(愛情、靈魂),意味著一個人正面臨著物質與精神的兩難選擇;有時,麵包又是與和平聯繫在一起的。
但是,由於在很長時間裡,小麥的產量一直是比較低的,所以在以前,西方並不是人人都能吃上用小麥製成的麵包。食用小麥製成的麵包一度是社會高層的象徵。上流社會的人士食用全麥麵包,而廣大的下層階級則食用大麥、裸麥(即黑麥,可以用來釀酒和作飼料)製成的麵包。在穀物歉收時,則用豆子、豌豆、燕麥甚至橡實來製作麵包,或者是在發黴的麵粉中混入發芽的作物種子、碎青豆、捲心菜、山蕨根、葉子甚至樹根,烘烤出外形像「麵包」一樣的食物,以免餓死。我們經常可以在戲劇或文學作品中看到這種又黑又硬的「黑麵包」,因為麵粉的含量少得可憐,特別不容易發酵,所以吃起來特別硬,甚至硬得可以當「兇器」使用。
中國:從小麥到饅頭
作為「五穀」(稻、黍、稷、麥、菽)之一,小麥在很早以前就已經在中國種植了。據考古資料,最晚在距今4500年前,中原地區就已經開始種植小麥了。而到了二裡崗時期(商代早期,距今3600—3300年),小麥突然出現了躍進式的大發展,並導致了中原地區的一場根本性的農業革命——從以粟類作物為主轉向以小麥作物為主,並為此後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原地區成為中國的政治、文化乃至經濟中心,奠定了經濟基礎。
關於小麥的起源,學術界存在三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為:中國是小麥的起源地之一,這些小麥都起源於中國本土,經長期馴化和培育而成;另一種則認為,這些小麥同歐洲小麥一樣,都是西亞、中東小麥的後代。第三種觀點以為,中國的小麥,是本土小麥和外來小麥長期雜交選育而成的。
就像關於中國小麥的起源說法不一一樣,中國人食用小麥的歷史也比西方人要複雜。一開始,人們並不知道將小麥磨成麵粉做成麵食食用,而是像小米、稻米一樣蒸煮著吃——「粒食」。根據考古資料,大約到了戰國晚期,中國才出現了石轉磨。而石轉磨的出現,可能引發了中國飲食史上的一次變革,小麥由「粒食」轉為磨粉來吃的「麵食」。
此外,用成熟的發酵技術製作酵麵食品,至遲也在西漢末年發展起來了。最早的酵麵食品可能採用酒酵發麵法,即在麵團中加入含有酵母菌的酒母,經發酵而製成酵面。後來又發明了酸漿發麵法、酵面發麵法、鹼子發麵法、酵汁發麵法等多種發麵法。
當然,麵食不可能從考古工地上出土出來,文獻上的記載又過於簡略和含糊不清,我們現在很難說清中國人是什麼時候開始吃麵食的,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中國人一般不是用烘焙的方式,把麵粉做成麵包食用,而是以蒸煮的方式,做成各類麵食食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麵食就是饅頭。
關於饅頭的起源,現在人們都知道始於三國時期,據說還是諸葛亮發明的。這並不是民間傳說,而是有史料作為根據的。宋代高承的《事物紀原》載:「諸葛武侯之徵孟獲,人曰:蠻地多邪術,須禱於神,假陰兵以助之,然蠻俗必殺人,以其首祭之,神則饗之,而為出兵也。武侯不從,因雜用牛、羊、豕之肉包之以面,象人頭,以祠神,亦饗焉,而為出兵。後人由此為饅頭(饅頭、蠻頭諧音)。」
而實際上,中國古文獻上很少使用「饅頭」這個詞,而是統稱這一類麵食為「餅」,如《水滸傳》中武大郎賣的「炊餅」,其實就是饅頭。而古文獻中出現的「饅頭」,可能是包餡的,即今天我們稱之為「包子」的東西。在上海話裡面,至今依然把沒有餡兒的饅頭稱為「淡饅頭」,將包有肉餡的包子稱為「肉饅頭」,也許就是古說的遺存。兩宋時期是蒸餅(饅頭)、饅頭(包子)發展的鼎盛時期。到了元代,饅頭、包子的做法基本上跟現在沒有什麼兩樣了。
麵包、饅頭之辨
同樣是小麥,同樣是用小麥磨成的麵粉,為什麼西方人把它做成麵包,而中國人把它做成饅頭呢?
如果泛泛而論的話,我們可以說西方人多是遊牧民族的後代,而中國人多是農耕民族的後代,這就部分地決定了各自烹飪方式的不同:遊牧民族因為早期的生活處於流動的、臨時性的狀態,所以習慣於採取最簡便的烹調方式——直接在火上烘烤食物;而安土重遷的農耕民族,則習慣於在自己家的固定灶臺上用相對固定的炊具烹調,不需要考慮隨時搬家,所以發展出工序相對複雜、但是烹調出的食物味道更細膩、口感更好的蒸、煮方式。此外,傳統上中國食物以植物性食物如葉、莖、果為多,也不適宜於燒烤;而西方以肉類食物為多,比較適合於燒烤。
不同的生活習慣或烹飪方式,反過來又影響到人們對小麥的選擇——選擇和定向培育那些適合於自己生活習慣或烹飪方式的小麥品種。
歐洲人選擇適合於烘焙麵包的硬質小麥。因此歐洲的大多數小麥麥粒質硬而透明,蛋白質含量比較高,磨出的麵粉多屬高筋粉。高筋粉的蛋白質含量一般在11.5%以上,筋度最強,適合於做麵包、披薩、千層餅等需要依靠很強的彈性和延展性來包裹氣泡、油層以形成疏鬆結構的點心。其中有一種硬度特別高的硬粒小麥,則用來做義大利通心粉。
而中國的小麥品種,以中筋和低筋為主。日照時間較長的北方地區主要生產中筋小麥。中筋粉蛋白質含量適中,一般為9.5—11.5%,適合於蒸煮,製成饅頭、麵條、餃子等北方日常主食。日照時間短、多雨的南方則出產產量不高的低筋小麥。低筋粉蛋白質含量為6.5—9.5%,筋度低,適合製成各種月餅、酥餅等各種精巧的南方點心。眾所周知,南方人的主食是稻米,所以在他們的傳統觀念裡,吃米才叫「吃飯」,而吃「點心」只是「點點心」,算不得正餐。
高筋、中筋、低筋僅僅是小麥品質最基礎的指標之一,隨著人們對食物品質要求的提高,小麥粉的標準更加成熟配套,即所謂「烘焙品質」和「蒸煮品質」之分,而每一種「品質」,又細化為上百條甚至更多的科學標準。食品專家靠這些「品質」來選擇最適合於蒸或者烤的麵粉,而育種專家則以這些「品質」為目標,選育更優質的專用小麥品種。通俗地說就是,要做麵包的,就種適合於做麵包的小麥;要做饅頭的,就種適合於做饅頭的小麥。
麵包傳入中國
包括麵包在內的西食東漸,歷史並不算長,最早可能發生在明末清初。當時中國澳門已經被葡萄牙人強行佔據,還有一些西方傳教士如利瑪竇等進入中國內地,清代唯一的通商口岸廣州十三行地區,也常年生活著許多西方人。當時利瑪竇等人為了融入中國社會,都要進行一番改頭換面,穿儒服、習漢語、取漢名、學中國禮節……一言以蔽之,就是儘量變得更像一個中國人。但是這些西方人的飲食習慣是很難改變的,他們一般是就地取材,利用中國的原料,為自己做一頓差強人意的西餐,就像今天在海外的華人親自動手為自己做一頓可口的中餐一樣。如管理澳門地方事務的中國官員觀察到,澳門的西方人「食皆以蘇合油煎烙,曼頭(麵包)牛臑皆度色如金黃,乃食酒以葡萄。」(《澳門記略·澳蕃篇》)《乾隆二十四年英吉利通商案》則記錄了英國商人因粵海關官員對他們隨身帶來的日常食品「洋酒、面頭(麵包)、幹牛奶油、番蜜餞」強行徵稅而向朝廷告了一狀的事件。這些史料都從一個側面證明了當時來華的西方人仍然「固執」地保持著他們原有的飲食習慣,包括吃麵包。而這些習慣可能對那些與他們關係比較密切的中國人產生了影響。袁枚《隨園食單》裡介紹的「楊中丞西洋餅」、李化楠《醒園錄》裡介紹的「蒸西洋糕」,可能就是從那些西方人傳過來的做法。在明末清初西洋使節「進貢」的「貢品」名單中,也包含有「西洋餅」(西式面點)等名目。
鴉片戰爭後,來華西方人的數量劇增,中西方之間的貿易也比利瑪竇時代頻繁得多、也便利得多。那些不習慣於中國飲食的西方人可以更多地享受從歐洲舶來的西式食品,其中當然也包括他們的主食——麵包。再後來,西方人經營的麵包店也一個個開起來了。比如在開埠之初,有一位名叫亨利·埃凡的英國人在上海開設了一家埃凡麵包店,但是周圍的中國居民在很長時間裡都叫它「埃凡饅頭店」(無獨有偶,當時西方人把中國粽子叫做「米麵包子」)。
中國人對麵包的第一個感受,是它的「腥羶」。這是因為一般來說,西方人做麵包,黃油、芝士等油脂是必備輔料。油脂滲入麵團可以使麵筋變得滑潤,烘焙出來的麵包顯得蓬鬆,也保持彈性。但是農耕地區的中國人一向沒有喝牛奶、吃牛肉的習慣,也不專門飼養奶牛,更沒有吃過黃油、芝士這種東西。所以當他們接觸到這種氣味「腥羶」、質地膨鬆的外國「饅頭」時,很是異樣,有人還專門作了一首竹枝詞來諷刺這種外國「饅頭」:「勻調麥粉做饅頭,氣味多羶雜奶油。外實中松如枕大,裝車分送各行收。」(顧炳權《上海洋場竹枝詞》)可能這個麵包店所用的麵粉全部都是從西方運來的「原裝貨」。《上海通史·晚清文化》載,1881年上海法租界開設的三家麵包店,所用麵粉全部都是從美國舊金山運來的。當時,洋麵粉的進口是免稅的。
此外,在「開風氣之先」的上海,以麵粉為主要原料的其他西式食品也逐漸流行起來。陳無我的《老上海三十年見聞錄》所列的「番菜食單」可以說是集上海西式食品之大成,裡面就提到了以麵粉、雞蛋、牛奶為主要原料製成的杏仁布丁、西米布丁、全姆捲筒布丁、卜市布丁、糖果布丁、豬油布丁、吐司布丁、飯布丁、蛋糕布丁、夾四布丁、蘋果布丁、香蕉布丁、奶油布丁以及用麵粉、水果為主要原料製成的全姆攀(派)、生梨攀、蘋果攀、南瓜攀、生米攀等。
天津起士林餐廳的創始人起士林曾經做過德皇威廉二世的廚師,作西式點心最為拿手。1900年,起士林隨侵華的八國聯軍來到天津,開設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餐廳。他的「第一桶金」就是每天向京奉鐵路沿線的各國駐軍供應數千斤麵包撈來的。後來,起士林餐廳成為天津最著名的西餐廳。民國初年,光顧起士林的大多是洋人,二十年代以後,華人中的上層人物也經常來這裡用餐,隱居張園的清遜帝溥儀就是起士林的常客。此外,天津白俄老人提著籃子走街串巷叫賣的甜麵包夾火腿腸,對一般華人也很有吸引力。
哈爾濱原來是因俄國人修築中東鐵路而由幾個分散的居民點發展起來的大城市,俄國人極多,俄式西餐在該城深深地紮下了根。那裡的人們很早就已經習慣於把俄式麵包稱為「列巴」,把一種梭形的白麵包叫做「賽伊克」,把一種用麥芽、麵包屑或果漿釀製而成的俄式飲料稱為「葛瓦斯」(「列巴」「賽伊克」和「葛瓦斯」均為俄語的音譯)。俄國人開設的馬爾斯茶食店的「槽子麵包」、秋林商行出售的秋林大列巴遠近聞名。
此外,北京的六國飯店、天津的利順德大飯店、青島的亨利王子飯店、煙臺的克利頓飯店等,也以製作美味的麵包而著稱。
麵包等西式食品的傳入,對中國人的傳統飲食習慣並沒有形成多大的衝擊,只不過是增添一道「異味」罷了。很多人只是偶爾嘗一嘗麵包,然後依然如故,本來吃米飯的繼續吃米飯,本來吃饅頭的接著啃饅頭。
從「食不厭精」的意義來說,由於傳統的中國小麥並不適合於做麵包,近年來,中國從國外進口了大量專做優質麵包的「麵包小麥」,引進或培育了許多適合於做麵包的小麥新品種。
不要被現在麵包店的麵包忽悠了,以為古代歐洲麵包都是軟乎乎,甜膩膩的奶味。
現在中國常見的麵包其實是日本人修改後當做甜品吃的,也就是日式做法的甜品,而不是麵包。
歐洲古代麵包類似現代的法棍。。硬邦邦,加鹽。。。因為古代歐洲糖這東西也是奢侈品。。基本上,和中國古代的饢差不多的東西。都要發酵,材料也差不太多。。但是歐洲是烤,中國是蒸。
至於為啥西方要烤,東方要蒸。。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東方也烤。。鍋盔和饢就是烤的。。
因為烤出來的東西適合存放,水分少,甚至可以背身上當乾糧。幾個月也不會壞。
至於饅頭,時間長了長毛的。
西方國家在中世紀雖然有農業,但是並不發達,屬於半遊牧半農耕。所以很多人處於居無定所狀態,做一頓吃半個月都是常態。所以必然都是烤,而不是蒸。
不是西方人不聰明,也不是東方人聰明,只是習慣罷了。
首先麵包也不是歐洲人做出來的,是中東的埃及人做的。
其次,中國不是做不出麵包,而是麵包的發酵時間長,還不頂飽。烤包子、烤饢、燒餅的做法和麵包差不多,只是中國人烤的麵食,發酵時間短而已。饅頭就不一樣了,挺飽。更關鍵的是,中國人會蒸。
看有些人的回答,真的是刷新三觀啊。
西方人更喜歡麵包,中國人更喜歡饅頭,這僅僅是一個飲食習慣的問題。
然而,看有些人的回答,非得在這兩種食物之間,整出個高低貴賤,更有人強行扯到古代文明的高低貴賤上去。
感覺好奇怪啊!
你要說饅頭比麵包好,那為什麼西方人的主食今天仍然以麵包為主,是他們到現在還沒掌握製作饅頭的技術嗎?不可能吧!
你要說麵包比饅頭好,那為什麼中國人北方人現在仍然以饅頭為主,是因為現在中國人還沒掌握製作麵包的技術嗎?也不可能吧!
所以說,別整天魔魔怔怔了,啥都得整個高低貴賤。在這個世界上,並非什麼東西都能論出個高低貴賤的。
你認為的好,僅僅是你認為的好,別人並不一定贊同;而別人認為的好,你也並不一定能接受。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誰告訴你中國古代做不出麵包?
歐洲做不出饅頭是因為那幫人只會烤,不管啥都是烤。而饅頭是蒸的,歐洲做不出來正常。
中國可是什麼都會,烤的東西又不是沒有,有些糕點,你不要想中國名字,單純的看屬性,就知道他是麵包類了
古人不是造不出麵包,是那玩意兒實在是太難吃了,說幹不幹,說軟不軟,單純的烘焙角度來談,你去新疆看看什麼叫饢,在去甘肅陝西看看啥叫鍋盔,這兩樣,條件和麵包一致,但古人就是不做麵包,除了不好吃就是分量不行,鍋盔和饢人背幾個出遠門就能吃半月20天的,要是麵包,吃半個月的量,得用車拉!
本質是歐洲人生產力太低。饅頭不是隨便做做的,麵包也不是隨便烤烤的。
烤麵包所需燃料比蒸饅頭多。中國古代人多地少,平原地區基本上沒有啥荒地,燒柴是個問題,三國夏侯家的小姐都要出去打柴,還因此被張飛搶走當媳婦。所以不能天天烤著吃,太浪費。相比烤來說,蒸和煮要更省資源。
蒸饅頭是個技術活,對歐洲人來說爐灶籠屜就是個問題,他們不會。他們當時農業生產效率極低,春種一刻豆,秋收兩個豆,遊牧產出甚至比農業還要高。部分歐洲人以遊牧為主,居無定所,烤制食品相對更容易製作和保存。由於歐洲人口少,到不缺樹木,去年俄烏一打架,歐洲人開始伐木取暖,這就是人家傳統。
中國有無數種烤制的麵食,可以針對性選擇更健康,更容易食用,更容易製作的東西。
同理適用日本。為什麼現在日本人吃飯都是一小蝶菜,一小碗飯,幾個花生豆就可以喝一頓酒?這就是傳統,祖祖輩輩傳下來的東西,古代天皇大名家裡就這麼吃。
日本以前是吃水泡飯的,各種糧食一次做熟,曬乾後,吃的時候用水泡一下,菜就吃點不知道什麼做的鹹湯。天天熱大米飯是天皇大名也不能享受的奢侈生活。貧苦的生活讓日本人身高人均一米五,小日本。明朝那個著名的海賊,勢力大到可以做日本人的太上皇,為什麼會被朝廷欺騙回到大陸?還不是日本那裡真不是人過的日子。天天山珍海味,錦衣玉食,他能回來?
同理,為什麼中原王朝的領土擴張都有個隱形的邊界?中國古代生產力太高了,相比之下周邊地區都是窮鄉僻壤,鳥不拉屎,一個個土皇帝們日子過的連中原底層老百姓的生活都不如,誰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