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取決於多項因素:
一、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超過200mg/100ml
二、是否有人受傷是否有物損
三、是在高速路上駕駛還是小道上
如果上述三個問題答案都是否,那麼緩刑機會很大,如果酒精度很低,甚至可以爭取不起訴,危險駕駛罪在每年檢察院不起訴案件佔很大比例。
首次醉駕判緩刑機率大不大,我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幫你分析一下:
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先弄清楚什麼是醉駕。
所謂醉駕,就是酒後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超過八十毫克/100毫升,這就是危險駕駛犯罪,將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單處或者並處罰金。
危險駕駛罪屬於刑事案件,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後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起訴後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後宣布判決,案件才能最終依法辦結。
當然,對一些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訴處理。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案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像治病救人、短線挪車、隔夜駕駛等等,都屬於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的情形,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的,可以撤銷案件,移送審查起訴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像血液酒精含量低於120毫克/100毫升,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或者血液酒精含量低於150或者160毫克/100毫升,沒有其他從重處罰情節的,屬於犯罪情節輕微的情形,依法可以作不起訴處理。
至於從重處罰情節,包括在城市快速道路上駕駛、曾經因為酒駕被行政處罰、存在逃跑或者逃避情形,存在抗拒阻礙情形等等,都屬於從重處罰情節。
對判處拘役的,能否判處緩刑,還是要看血液酒精含量以及從重處罰情節,進行綜合判定。
比如,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0的,判處緩刑基本上沒有可能。血液酒精含量超過150或者160的,有至少一個從重處罰情節,一般不會判處緩刑。血液酒精含量雖然超過150或者160,但沒有其他從重處罰情節的,適用緩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所以,醉駕案件,能否不起訴處理,能否判處緩刑,要根據血液酒精含量以及其他從重處罰情節綜合判斷。
不起訴的案件,可以不認為是犯罪,可以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對孩子將來沒有任何影響,但判處緩刑的,就有案底了,無法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對孩子的將來還是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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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是一種刑罰制度,嚴厲程度相對較輕。是否可以判處緩刑,準確來說,不應該從機率上判斷,畢竟不是買彩票。能否適用緩刑,主要取決於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
就醉駕行為,也就是危險駕駛罪來說,應當主要判斷血液中酒精濃度的多少;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或人身、財產上的損失及損失程度;醉酒駕駛機動車時是否有上高速、高架或者快速路的情形。除此之外,還應當考慮到認罪態度、損失賠償程度、是否為初犯偶犯以及如果適用緩刑,是否會對社會產生新的危害等等。
很多年前,我辯護過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有一個特殊原因,被告人住地偏遠,愛人突然羊水破裂急需就醫。這個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經法院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免於對被告人的刑事處罰。但行政處罰是不能免的。
您好!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在我國,醉駕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其後果極其嚴重,不僅對自身安全造成威脅,也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醉駕駛行為一般屬於危險駕駛罪,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被判刑。
而醉駕被判緩刑的機率也是非常低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犯罪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其中,緩刑是指對犯罪分子從輕、減輕處罰,並依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一種刑罰。緩刑判決的適用條件包括:
首先,醉駕車的駕駛人員屬於醉駕行為的嫌疑人,其主觀上具有危險駕駛的故意;
其次,醉開車的駕駛人屬於醉酒駕駛的嫌疑人;
第三,醉車駕駛人的行為已經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害,且情節嚴重;
(四)醉開車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且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綜上所述,醉購車的駕駛行為屬於危險行為,其行為後果極其嚴重的,並且情節嚴重,因此,醉轎車駕駛人被判緩刑罰的概率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