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交通事故的死亡賠償金已經按照同命同價來賠了!嗯,可能會存在地區差異,但是呢,不會因為是農村還是城鎮戶口來進行不一樣的賠償,如果是這樣賠償的話,那是可以通過起訴來糾正的。如果您面臨著交通事故賠償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陳律師或者私信陳律師進行討論交流
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遇到交通事故賠償,總要問個農村人還是城市人,這個就不是人人平等了。
發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想到的是經濟賠償,而交通肇事者想到的是保險,還有就是怎麼能擺脫責任,減少自己的責任。
世上有句話,除了割腦袋難,就是出錢難了。
如果是小事情,肇事者一般會讓受害者找保險公司,好像入了保險,還就真萬事大吉了,腰杆也硬了。
在我們山西這邊,有很多的煤礦,石子,沙等建築材料。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路上最近幾年的車流量很大,尤其是六軸車,俗稱半掛車。現在只要首付個兩三萬,就可以貸款從租賃公司開回一輛全新半掛大貨車,然後就開始跑路掙錢了,用金貓🐱熟料廠老闆的話說:拉的多,跑得快,不磨剎車皮。輪胎滾滾掙錢吧!
因為半掛車投保後有一百萬保額的全保險,所以好多司機腰杆硬了,好多年輕的生手司機,或者著急跑回回的司機在路上肆無忌憚的開著,因為有保險,磕磕碰碰那都不算事。
比如說隔壁村,大貨車撞了民房,司機不著急,你找保險公司吧。受害者就納悶了,保險公司我又不認識,你撞我的房憑啥找保險公司呢?這都是小事!
比如隔壁縣那個丁字路口,2018年臘月,晚上時候,當地農村一對爺孫倆被一輛半掛車直接撞死,當場斃命,半掛司機負全責!爺孫倆屬於農村戶口,兩條人命,家屬要100萬,但是肇事司機哭窮,沒那麼多,其實都是私了,也不按農村還是城市戶口算,直接要多少就可以,公了的話得拖多久呀。經過幾次商討,司機就是想著,你不就是想要錢嗎,寫了諒解書,判刑輕點,就出錢!判的重就不多掏!
受害者家屬就想,你要不多掏錢,你就在裡邊好好坐牢吧,就不諒解你!最後經過交警隊調解,司機出了65萬,兩條人命65萬就此結束!
其實有時候面對肇事者,有好多受害者願意私了,因為誰也等不起!耗著全家人,啥也不幹,就處理事情吧!長痛不如短痛,少要點錢,私了!不能長久的悲痛吧!
所以說農民和市民都是人,不能區別對待,就算是農村人死亡,家屬按城鎮戶口賠償也是合理的。全是平等的公民,有啥不能的!
你好,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認定為主要責任,已達到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
根據我國刑法和最高法司法解釋,交通事故中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一百萬以上無法賠償的財產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沒有逃逸等情節,致一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下。
實踐中,如果不是累犯,賠償了被害人親屬並取得諒解的,類似本案情節,通常可以爭取到緩刑,民間通俗稱為監外執行。
關於農村戶口能否按城鎮戶口標準計算相關賠償金問題
這個問題即民間通俗說的「同命同價」 問題。
在死亡賠償的項目中,有兩個涉及到農村標準和城鎮標準區別的項目,即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各省份不同的統計數據,城鎮戶口標準和農村戶口標準所計算出來的金額,普遍會相差2~3倍。
關於這個標準適用問題,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在2006年以前,各地法院大多單純以戶口登記來區分是按城鎮標準還是農村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2006年,最高法民一庭就這個問題答覆雲南高院的答覆意見認為,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的計算標準,即使是農村戶口,但是如果在城鎮有固定住所,主要收入來源於城鎮的,可以按照城鎮戶口標準計算相關損失。在此之後,審判實踐中開始不再單純以戶口來區別對待,還要看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等因素。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這個規定被認為首次在國家立法的層面,作出了「同命同價」的規定。
但是,這個規定還是有所保留,或者說不夠徹底,因為它只限於同一行為中造成多人死亡的情形,言外之意如果不是在同一行為中,或者一個行為只造成一人傷亡,還是要區別對待。
前兩年開始,隨著社會上「同命同價」呼聲的日益高漲,我國多地開始試行在人身傷亡案件中統一城鄉計算標準,包括我們廣西高院,也在2019年出臺了相關的文件,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在全區範圍內統一人身損害賠償城鄉計算標準。
現在,越來越多的省份跟進試點,統一城鄉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徹底實現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城鄉「同命同價」已是大勢所趨,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體現。
人生不可或缺兩個朋友,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律師,讓我來做你身邊的律師朋友。
這個問題,涉及剛剛生效的最新規定。
以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存在按城鎮標準和農村標準計算的區別,但從2022年5月1日之後,規定統一按城鎮標準執行,也就是「同命同價」,終結了法律界一直吵的沸沸揚揚的「同命不同價」的爭論。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以前的很多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關於在民事賠償中死亡賠償金,區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但是現在不區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都是按照最高標準來執行的,也就是城市戶口。通俗的理解就是不再區分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
死者的家屬提出按照城鎮戶口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在民事賠當中,我提醒注意一下幾點。
民事賠償選擇的方式都有哪幾種?
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辦案民警進行民事賠償調解。
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民事賠償調解。
一方當事人可以到法院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
三者的區別是前兩者都是在雙方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進行民事賠償調解,第三種方式,在人民法院具有強制性,賠償義務的人必須進行賠償。
這問題中提到了法院是否能判緩刑的問題?
那我們就要考慮一下,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致一人死亡的案例,如果機動車的駕駛人員承擔的是主要責任或者是全部責任的話,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以交通肇事罪進行追責。如果承擔的是同等責任或者是次要責任,無責任的話,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很多人擔心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中,緩刑的依據最主要是哪些?
根據我的工作經驗來看,在民事賠償能夠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並且取得諒解書。在人民法院進行交通肇事罪判決過程中,緩刑的機率是非常大的。
諒解書的重要性。
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中,很多人可能要考慮諒解書的重要性,在致人死亡的案例中,需要司機多拿出一部分錢來安撫死者的家屬。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減輕死者家屬,在交通事故中所帶來的傷害。在這點上需要機動車的駕駛人員,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不是一個錢多錢少的問題。人的生命是無價的,諒解書和諒解賠償款只是一個適當的補償。
處理交通事故的態度。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我希望機動車的駕駛人員一定要有正確的認識。有的人可能認為保險公司賠償了,我就不需要出一分錢。從我的經驗和工作中的實踐來看,家庭失去了親人,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一方應該積極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在金錢上給家屬一點適當的補償,我個人認為是可行的。雖然說彌補不了所犯下的錯誤,但是可以讓交通事故的處理,給家屬帶來的痛苦減輕。
有的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往往考慮的是自己可能要多出一些錢的問題,但是有的時候,你看一看一個家庭,因為一起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痛苦,可能將伴隨很長的時間。希望大家能夠正確的認識諒解書,不要一味地將諒解書看作是自己緩刑的保障。應該是發自內心地讓死者的家屬,感到你的歉意。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補充,謝謝!
我看這個問題應該這麼分析。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如果你是全責或者主要責任,大概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包含你在看守所內的時間),這個階段死者家屬肯定會開口要巨額賠償,開口百萬都很常見,畢竟死了人,家屬情緒很激動,這個時候不好跟人家說合不合理,最好和對方協商,爭取談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然後讓對方出具諒解書,爭取量刑上的寬大處理。
至於要求按城鎮戶口賠償的問題,被害人即便是農村戶口,但其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你好,交通事故致一死亡,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目前國內很多地方都統一了賠償標準,不再區分農村和城鎮戶口,統一按照城鎮標準賠償。不清楚你所在地方是否也統一了賠償標準。
若民事賠償不能達成一致,沒有賠償,且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諒解的,刑事責任量刑一般不會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