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下班後把公司手機放公司,沒有任何打擾,不要太清淨。
我之前的單位,領導要求出納這樣做,出納沒有按領導要求用單位的手機,罰我幾十塊錢,因為我是財務經理。後來新來的出納,我告訴她用單位的手機加微信,包括工長和監理,所有員工都用單位的手機聯繫,下班後把手機一扔,誰來信息都不知道,也不用回復,因為沒在班上。
原材料需要對帳的,下班更聯繫不上你,公司有在重要事情等上班看到信息後解決。
別說不轉錢原材料不發貨,因為下班了,手機在單位放著呢,怪不著員工。
我們蘭州鐵路局為了保證人身及行車安全,特別對行車一線職工要求工作期間全部上繳手機,並且必須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沒有上交的手機寫保證書,鎖在手機盒子裡面,如果發現工作期間未經批准使用手機,對使用者本人和管理人員的的罰款一共兩千多塊錢(因為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手機必須報告安全生產指揮中心以及相關領導放準使用)。全局工作人員都在執行相關規定,誰不相信可以去問一問每個車站上班工作人員(管理人員除外)。
個人覺得不合理,上班工作期間用公司的手機,由公司統一監控管理沒毛病,工作內容沒什麼隱私可言,無可厚非。但單個人手機上交,完全與本人脫離不合適,如果員工有重要事情無法聯繫會造成嚴重後果。個人建議還是要從教育理念和管理制度方面加強員工自覺性。
謝謝邀請!
上班時所有人的手機上徼,發現用手機者罰款50元,配公司手機,微信和手機號有公司控制,你怎樣?
關於這個問題我有以下看法,上班時間所有的手機上繳,這個要有公司來決定。至於請不請飯人的隱私權,這個就不好說了。公司統一發放手機,微信和手機號有公司控制,這樣做不對,這樣就造成了侵犯人的隱私權,公司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是我的個人理解!
一個公司有一個公司的管理條例。(家有家法鋪有鋪規 )以我看這個辦法比較好 。因為現在人不管老少 玩手機玩的特別頻繁 。我的說法不一定正確,現在的手機已經進入毒品平等級別了 。(我曾在街頭上待了兩個小時數總人數289人中拿手機看的是287人。驚人的數字 !以上我感覺這樣的單位用這種方法管理我覺得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