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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孩子需要立遺囑嗎?_只有一個孩子需要立遺囑嗎知乎

我是楊楊說: 我覺得是:不用立遺囑的? 這是因為是:《獨生子女》 父母老了本身就是:歸獨生子或 獨生女的? 兒…

我是楊楊說:

我覺得是:不用立遺囑的?

這是因為是:《獨生子女》

父母老了本身就是:歸獨生子或

獨生女的?

兒女多了才要《立遺囑》好分🈹財產?

一個孩子也沒有人爭立與不立遺囑

沒多大關係的,反正都是:這一個孩子的也沒有那麼多事!

我是說了我的想法:如果我說的不對願我們暢說語言:謝謝邀請。

我是楊楊!

蘭竹ZLZ說:

需要和必須。因為獨生子女及父母走後的問題很多,不立遺囑的話?給獨子女會帶來很多繼承上的麻煩。從廣泛角度來看,似乎就一個孩子就不用立遺囑,但是有的家庭人口多、比如一個孩子的父或母兄弟姐妹多,細化分析父母的兄弟姐妹或長輩都有繼承權。處理不好鬧到法庭的大有人在。

所以最佳的選擇就是一個孩子的父母立了遺囑,以免父母的家人爭奪遺產。還有我們的憲法修正案關於繼承法是否應該改變:獨生子女擁有父母財產的全部繼承權,會省很多沒必要的麻煩。如果這一個孩子不要遺產、那麼就按順序繼承。(可乎?個人觀點)

一紙家書說:

您好!

關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是否有必要訂立遺囑,主要考慮三類因素:

  • 祖輩是否健在、父母是否有多兄弟姐妹。
  • 子女婚姻是否穩定。
  • 子女是否孝敬。

以下分別說明一下,進而為訂立遺囑的必要性,給出一些建議。

祖輩是否健在、父母是否有多兄弟姐妹

這是造成「獨生子女不能全部繼承父母遺產」的典型原因——若父母的父母健在、且父母為多兄弟姐妹,此時,若父母早於祖輩過世,則獨生子女不能全部法定繼承父母遺產。

法定繼承情況下,若父母早於祖輩過世,則祖輩作為父母的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繼承下來之後,待到百年,再由他們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其中包括了父母的兄弟姐妹。所以,會造成父母的兄弟姐妹來合法繼承父母遺產的情況。

關於父母是否有訂立遺囑的必要性,細分為三種情況:

1.祖輩健在,父母有多兄弟姐妹。

此種情況下,任何人均無法肯定祖輩是否會先走。若父母輩早於祖輩過世,就會產生上述「轉繼承」的情況。此時,父母訂立遺囑、把財產留給子女,個人給出的必要性是:強。

2.祖輩健在,父母無兄弟姐妹。

此種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無論父母是否先於祖輩過世,最終父母的財產,還是會由子女繼承的——若先於祖輩過世,子女將代位繼承;若後於祖輩過世,子女會作為第一順序繼承繼承父母遺產。

但是,這裡存在的潛在可能在於,若父母早於祖輩過世,則會發生兩次繼承——祖輩先繼承父母的部分遺產,待祖輩過世之後子女再代位繼承祖輩的遺產。而且,不能避免萬一祖輩訂立遺囑將財產給到他人,則子女依然不能全部繼承父母遺產。

因此,個人給出的必要性是:強

3.祖輩先於父母過世。

此種情況下,不存在父母財產「向上」繼承的問題,大概率情況下,會全部留給子女。因此,必要性比較「弱」。

子女婚姻是否穩定

這會涉及到父母的財產,未來是否會被子女配偶分割的問題。畢竟,現實社會中的婚姻問題還是比較多的。

法定繼承情況下,繼承人的繼承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若子女婚姻不太穩定、或者父母僅僅希望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子女個人,訂立遺囑是非常必要的。

子女是否孝敬。

這會涉及到父母是否有必要把財產留給自己孩子的問題——若子女不孝順、不贍養父母,則讓子女得到自己的財產,反而是在鼓勵負面的價值觀。

若有此種情況,父母訂立遺囑是必要的——與其留給不孝子女,不如留給其他善待自己、為自己養老送終的人,甚至捐掉。

小結

以上是影響獨生子女家庭訂立遺囑必要性的三個關鍵因素。簡單概況一下:

  • 若祖輩健在
  • 若子女婚姻不太穩定、或者父母僅想把自己財產留給子女個人
  • 若子女對父母不孝敬

只要上述三點中佔一條,則訂立一份遺囑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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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芒果T說:

一,越是獨生子女家庭,將來面臨現實的問題,面臨養老、家產繼承問題也將更加突出,涉及法律條文也更多。二,新的民法典條文規定,要理清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你父母和孩子。三,有一份遺囑,把所有遺產處理方式細則寫的清清楚楚,少了矛盾,少了麻煩,多了和諧,多了尊重。

言午律師說:
  • 需要立遺囑
  • 根據法律規定,第一繼承人的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說,在你沒有「立遺囑」的前提下,你的『丈夫』「孩子」和『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的、平等的繼承人
  • 根據法律規定,你立遺囑的範圍也僅限於「自己份額內的財產」,也就是說,比如婚後的一套房子是你們夫妻共同置辦的,這個房子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假設房屋價值100萬,你這邊只能處分50萬價值的部分
  • 在房屋價值100萬假設的前提下,如果你這邊沒有立遺囑,這價值50萬份額的財產會平均分給你的老公、孩子和父母,也就是4個人平均分這50萬份額的財產;如果你這邊立了遺囑、只分給你孩子的話,那整個50萬份額的財產就都是孩子的

歸納一下,你這邊立遺囑還要注意:1、處分自己份額的財產;2、儘量是自己寫,寫明立遺囑的時間,最好有見證人也在上頭籤字及捺手印。


如果你這邊還有什麼問題,歡迎私信諮詢。

冷泉26說:

有很多人認為,我只有一個孩子,將來我的財產肯定都是他的,沒有必要立遺囑。其實,這種想法有些「想當然」了,實際情況遠比想像的複雜很多。所以,哪怕你只有一個孩子,也建議你立遺囑。

《民典法》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遺產繼承循序是 :

第一順序繼承人 :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 :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繼承遺產的時候,如果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只有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夠繼承。

一、如果想將遺產只給孩子,配偶和父母都不給,就要通過遺囑來實現。

下列情況,要儘快辦理過戶手續,因為如果時間拖得過久,很多情況會變得複雜。

1、配偶過世,但是沒有遺囑。

2、配偶父母仍在世。

3、夫妻共有房產上,還有配偶的名字。

二、對於已婚的子女,不想把遺產留給子女的配偶。

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孩子一人,即便有沒有遺囑,那麼孩子就是唯一法定繼承人。但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婚內繼承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子女繼承的財產,孩子的配偶也有一半,如果不想讓孩子配偶擁有其中的一半財產,就需要立遺囑。

這樣的遺囑,要寫明繼承的財產只是某某某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有財產。

三、如果遺產比較多的情況

尤其是孩子還比較小的情況下,所立遺囑要明確遺產範圍,註明財產類型和其它基本信息。

1、房產 : 一般寫明產權證號碼就可以,如果是沒有產權證的私房,要把土地證的號碼寫明。如果擔心遇到拆遷,就要註明 : 如果房產動遷,或者徵收徵用,後續權益全部由某某某繼承。

2、車輛 : 除了車輛本身,建議將車牌額度流轉明確。

3、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公司股權、債權等。

4、其他可以依法繼承的財產。

這些都是為了防止孩子還小的時候,不知道有這些財產,以後拿不到這些財產。

所以說,哪怕只有一個孩子,也需要立遺囑。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含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這三者的先後去世順序都會影響遺產不同的分割,比如去世時配偶、父母、子女均繼承遺產,此時遺產已經被分割為三份,配偶繼承到遺產後去世,配偶的父母亦有權繼承配偶的遺產,此時遺產再繼續細分。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哪怕只有一個孩子,也建議生前確立遺囑,避免最親最愛的人因繼承問題發生糾紛,影響感情。

純正農家養蜂人說:

作為現在的法制社會體系下,就是獨生子女戶,明知道自己的父母遺產沒有爭棄,可是作為父母的所有遺產,它不屬於獨生子的固定繼承遺產,這裡面是十分複雜的,在新社會,新環境,法律制度社會的大環境下,作為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對立遺囑是十分重要的。

作為父母在世的時侯,就是獨生子女,父母把所有的財產繼承權,通過立遺囑的形式,再次進行確認自己的財產繼承權,只有自己的獨生子女進行繼承,才能夠轉變成獨生子女最有效的繼承權方式,是任何人以後父母去世以後,作為父母的所有財產,凡事社會上任何人與父母有社會關係的人,也無有權力再拿走一分錢的財產權力。

主要是現在的社會人性太複雜了,因為是獨生子女在以前的社會中,作為農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遺囑,可是在前幾年我村的農民,因為是城市裡有一片房產,並且自己也是獨生子,父母去世無有證人了,就和自己的親叔叔打起來了爭房地產的官司。就是利用新形式下,鑽了現在法律上的遺囑空子。

所以在新的社會,新的法律環境下,作為就是獨生子女,對父母的所有財產,利用立遺囑的形式重新對自己的獨生子女的繼承權,再重新明確以下,才是獨生子女在以後父母的所有財產繼承權上,最安全不會受到任何人侵犯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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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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