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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企業把五十五周歲的在職男員工辦退休,這符合法律嗎?_今年社保新規企業單位男55歲可以退休嗎?

層嵐嘉澍說: 1.這種情況是否符合法律還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有很多事業單位就是這麼幹的。他們把這叫內退,相當於…

層嵐嘉澍說:

1.這種情況是否符合法律還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有很多事業單位就是這麼幹的。他們把這叫內退,相當於停職留薪,目的是給年輕人騰出幹事的位置。

2.為什麼是男員工呢?我覺得問問題的人可能是建築、電力等類企業的人。有些重體力勞動的崗位,到了一定年齡就得退休,不然有安全隱患,會給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風險。說白了就是單位規避風險的一種手段。

3.有些吃青春飯的大廠或者金融行業也會提前給男員工辦退休。因為上了年齡的人精力和思維跟不上時代發展,而且五十多都在領導崗位,不退休會嚴重阻礙整個單位的工作效率。這是單位權衡利弊後的無奈選擇。

文博凱犀說:

首先,對於命題更正一下,「有不少企業把五十五周歲的在職男員工辦理退休,……。」,應為「……辦理了內退」。

除了特殊工種男職工55周歲以外,不存在企業男性職工55周歲退休一說。

至於命題中所述「……,這符合法律嗎?」。也許合法,也許不合法!根據辦理內退流程情況而定!

根據「國發[1993)111號令」《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第八條 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企業可以對職工實行有限期的放假。職工放假期間,由企業發放生活費。

第九條 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併計算。

第十一條 按照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發放的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但不得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這個法令至今沒有廢止!

所以,命題所述情況,只要企業為富餘職工辦理內退,只要符合正常法律流程就是有法可依,反之,則違法!

題外話:

企業為富餘職工辦理內退,說明這樣的企業是國有企業,在私企根本不存在這種情況。

國有企業職工能夠辦理內退,比企業破產、轉制、倒閉強多了。至少你基本上不用為繳納社保發愁。你還可以另打一份工,每月有兩筆工資收入。

九十年代大批國有企業職工下崗,買斷工齡的錢很少。部分下崗職工還得為找工作發愁,有的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了很多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他們吃盡了苦頭。

我身邊有部分人是企業辦理了內退。自己另外打一份工,到了退休年齡,直接由所在單位去社保局為你辦理退休,你只要配合所在單位人事專員就可以了!

放眼世界147說:

法定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能夠為五十五歲在職男職工辦退休的,除非具有下列三種情形:

1、企業依法破產,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市級(地級)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從事特殊工種,符合辦理提前退休條件的。

企業為上述五十五歲男職工辦理退休符合現行國家退休政策,與法律並不牴觸。

除此而外,企業想為男職工五十五歲辦退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本不會、也不可能為其辦理。所以,你說的「有不少企業把五十五歲周男的在職男職工辦退休」的問題根本不存在。即使辦退休,也只是企業內部退養,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退休。

綠水青山1390說:

分析認為,對90年代初前或者說在社保制度改革前,大小國企也許還可以對社保改革前的那部分現稱之為"老人"的員工,以特殊工作崗位的性質待遇,

即滿55周歲以上崗位的男性職工,或是由於個別的男性與女性職工長期患病經醫院出具證明後,企業還有那麼的自主權,而給於這一類人員採取提前退休或者準予病退處理,為此他們的退休金也由企業承擔。

而對於社保制度改革後的今天,題目中的說法,我想企業也沒有那麼大的權利,即便滿55周歲的男職工能順利辦妥退休手續,也有嚴格的工作性質要求和審批手續。

如某男性職工在職時,是特殊工作的性質崗位,本人提出相關的提前退休申請,不僅要單位同意,並且有上一級行政機構從事該崗位的報備手續和本人檔案相關資料的記載。

尤其要經過社保機構的嚴格審核後,方能批准提前退休,而本人提前退休後的養老金是由社保機構統一發放。再說,當前延遲退休政策即將實施,無論是企業和職工本人的想法,能有這方面的工作條件允許,早點退休也好。

當然,該同志養老金的來源,顯然也是由企業和本人所繳納社保機構的統籌基金和個人繳費部分有關,也是符合勞動法和社保法政策規定的。以上屬個人見解。

熱心溪水e說:

五十五歲的男職工退休是要有特殊情況的。一是破產企業清算時可以五十五歲提前退休,二是對身體有損害的特殊崗位上的特殊工種五十五歲退休是符合法律規定,三是病退,有些職工身體有病,不能正常上班,經縣級醫院開診斷證明,可以病退。這三種男職工五十五歲的男職工退休是合法的。

勇往直前的熊小律說: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男職工55周歲辦理退休的條件為: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此外,即便年齡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還在企業工作的,並不一定意味著由勞動關係轉變為勞務關係,實踐中一般以勞動者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為標準判定勞動關係還是否存在。

捉刀的人說:

目前,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女幹部55歲。

55歲的在職員工辦理退休合不合法呢?這要根據情況來定。

如果有特殊工種的男員工,達到特殊工種服務年限,年滿55周歲,經本人申請是可以辦理退休的。

沒有特殊工種的男員工就一定要達到60周歲才能辦理退休。

辦理退休是由企業提供辦理退休的相關資料,經過社保部門審核通過才可以的,企業沒有審核職工退休資料的權限。

題主說不少企業把55歲的在職男員工辦理退休,合不合法?嚴格的講,這個命題是不成立的。

ccmma說:

國企央企為了減負,年滿50~59周歲可以申請內部退養,內部退養職工的工資、五險兩金及補貼等,由國資委、集團公司及分公司按比例負擔,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後。工資不再隨企業調整,而是按照國家每年的退休養老金的增長比例調整,到60歲辦理正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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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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