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支持、贊成和擁護!不然的話,這個物業公司就會在被不擁護的口號呼籲下所取締、被罵、群眾口碑的汙染?
這是大面積的「汙染」?來自於民眾的呼聲!來自於各個小區民眾的心聲!
物業公司,這麼多年以來,沒有征服業主之心,、沒有得到業主的擁護、沒有被業主所信任,拿業主的利益不當回事,甚至據為私有,可謂是物色業主的「錢財」的公司,說起來一點也不不算為過!
這不是你贊成不贊成的事 ,這是政府對物業公司強制要求,可是物業能辦到嗎?,其實所有的物業幾乎都辦不到,因為物業的公示出來就要受到居民的監督,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目前看能經得起監督的不太多。但要公示的話我是舉雙手贊成。
強烈建議把所有物業公司都收歸國有,一是可以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把取之於民的物業費(資金),真正用於民生,造福全民,而不是由物業公司老闆個人獲得,造富少數人。二是各個小區的物業由政府下屬的社區管理,更加有保障,因為上級政府可以對下級部門起到監管作用。人民群眾相信人民政府,不相信私人性質的物業公司。
真理越辯越明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滴
強烈建議所有工業公司通過網絡社區業主群公布本小區收支明細
各種廣告,車位,飲用水等等等明細
社區明顯位置紙張細支明細
需要原因太多了
業主自己琢磨去吧
作假多了有法律責任
業主看著不合理的可以諮詢求證
做假帳也是違反法律滴
這就是等於曝光死
這個問題應該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居民的心聲,那就是,很多物業公司的的收支不透明,存在貓膩。
物業的收入有收取的居民物業費、垃圾費、電梯費等,也包括小區建築的一些超市、門店的出租費用,還有廣告費等。而支出方面主要是保安人員、保潔工、電工、其它修理工等方面的工資,還有小區公共設施的修繕管理等。
理論上,收入是可觀的,肯定夠花的。
但是,一個小區往往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有些問題物業公司難以解決或者沒權利解決,有個別戶就以此為由,拒絕交納物業費用,這個吧,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卻會引發蝴蝶效應,其他住戶也會效仿,最後,導致物業費難以收取。
公布收支明細,是個好事,增加透明度,讓居民住戶監督帳目,避免不合理支出,關鍵是就看物業公司敢不敢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