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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裡警察拿著手槍對抗有AK47的匪徒真的有勝算嗎?_警察丟槍

西安紅衛視角說: 謝邀! 1987年12月10日晚上的7點多鐘,貴陽街頭的一次警匪槍戰。 (網絡圖片,與本文無…

西安紅衛視角說:

謝邀!

1987年12月10日晚上的7點多鐘,貴陽街頭的一次警匪槍戰。

網絡圖片,與本文無關)

讓我了解當時我軍叫56-1式衝鋒鎗,也就是仿蘇AK-47突擊步槍與警察裝備54式手槍的槍戰實際狀況。

(56-1衝鋒鎗)

(54式手槍)

這場槍戰,持56-1式衝鋒鎗是我曾部隊的戰友郭XX。

持54式手槍是街邊的一名民警。

他倆是在貴棉毛紡廠的街邊相遇。民警當時在街邊修理他的摩託車,卻看到一個身穿米色風衣可疑‬年輕人。這年輕人來回在街邊遊動。風衣下胸前明顯露出了一支短小的衝鋒鎗輪廓。

這位民警曾‬是部隊轉業到公安系統的。對部隊裝備的這種槍枝‬很熟悉。他曾在新兵連打靶就用過這種槍。他看到那青年可疑,就準備上前盤問。在那青年在距他只有五米左右時,他喊了句:

「站住!」

那青年便向前跑了起來。他也拔出腰間的54式手槍,向天上「呯」鳴了一槍。

可那青年向前跑了幾步後,從風衣裡面已經拉出那‬支衝鋒鎗,向他掃過來一串子彈。

「嘣!嘣嘣嘣……」

那槍口噴出一連串桔紅色的火蛇,當場就有街上行人被那火蛇掃倒在了地上……

那民警看到青年轉身露出槍口時,已經幾個翻滾躲在一大‬堆煤後。他再想開槍反擊對方時,但聽到對方傳來是「嘣嘣、嘣嘣嘣‬」的短點射槍‬聲。他就明白了對方是受過專業軍事訓練的軍人,他根本連頭都不敢探出來。因為他清楚對方那支槍的殺傷威力,那槍在400米都是有效殺傷。而‬且‬對方‬還是‬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的‬軍‬人。他的槍說是有50米的有效殺傷,可實際訓練時都是在‬20米打靶。

56式衝鋒鎗訓練都是打的的‬100米胸環靶。

這時那年輕人已經跑到一個牆‬後‬的隱蔽處向他這裡不‬停‬的‬打著點射,他的頭頂不停地飛過著‬子彈。

他這‬時‬清楚他只要從煤堆後出來,就會成為對方衝鋒鎗的靶子。56-1式衝鋒鎗的射速是每秒700多米,他的54式手槍的每秒射速只有400多米,就是雙方對射同時開槍,他也會先中彈倒下。因為對方的56-1式的衝鋒鎗射速幾乎高出了他54式手槍的一倍。他只有在煤堆後等待對方射完子彈或換彈匣時衝出去擊斃對方。他想到這裡面,就‬在那堆煤‬後一動不動。

可是等了半小時後卻沒了‬槍聲,他手拿著槍警惕‬的從煤堆後出來,對方‬已經沒有了‬動靜‬。這時增援的附近‬武警部隊也已趕到包圍了現場。可對方除在現場留下了那隻打空了彈匣‬的56-1式‬衝鋒鎗外‬,還‬留‬下‬了那‬件‬米色‬風衣。

經‬勘查‬現場‬:罪犯‬是從‬‬翻牆逃離‬現場‬的;街‬上‬留‬下‬一‬具‬女‬屍體‬和‬一‬位‬女‬傷‬者‬。這‬些‬都‬是罪犯‬開槍‬射‬擊‬時‬誤‬傷‬的周圍‬群‬眾。

後來當地‬警方通過在現場遺留‬的衝鋒鎗的槍號,查到了是我們部隊的人。我們部隊的軍事法庭也判處了郭XX死刑。

通過這個案件,只能說明電視劇裡警察拿著手槍對抗有AK47的匪徒根本沒有勝算。因為手槍與AK47槍的性能相差太遠了。

【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剪切。與本回答無直接關聯。若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用戶5770541302說:

沒有,警察使用的手槍等武器無論如何在面對使用AK47這樣的自動武器時,都是極為吃虧和被動的,完全無法應對,此時只能寄希望於武器更強的特警等執法部門前來幫助。

在不少影視作品中,我們也常能看到主角使用手槍和敵人進行戰鬥,並能取得不錯的戰績,但是現實是殘酷的,手槍和自動步槍之間的差距過大,即使手槍的射手訓練水平再高也是很難與之相對抗的。自動步槍使用的是步槍彈,穿透力、停止力都要比手槍彈強,常見的車門、薄牆體等都無法阻擋步槍彈,而手槍彈面對牆體等掩體,根本毫無效果。

除了彈藥的差距,還有的就是火力的差距。自動步槍畢竟是自動武器,在同樣的時間內能夠射出更多的子彈,形成火力壓制,而手槍則是半自動發射,即使是數把手槍也很難壓制住一把自動步槍。

而現實中,也出現過警察和使用自動武器的匪徒對抗的事件。在著名的1997年洛杉磯北好萊塢劫案中,兩名匪徒使用了兩把加裝彈鼓的AK系列步槍,以及HK91步槍、AR15步槍等其他自動武器,並且穿有厚實的防彈衣。當時趕到的警察只有M9手槍和霰彈槍,雖然人多勢眾但是完全出於匪徒的壓制下動彈不得,最終還是趕來的SWAT小組最終解決掉了兩個匪徒。

深度工場說:

我們在電影樹大招風裡,看到了任賢齊扮演的劫匪葉繼歡。而葉繼歡就是香港歷史上最出名的手持AK47悍匪。

葉繼歡的故事,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今天說說馮偉漢,這個人本來是深圳人,在70年代跑到香港。但是一直都沒有賺到錢,最後馮偉漢決定搶劫金鋪,隨後逃回廣東。1992年4月23日,馮偉漢和同夥拿著AK47突擊步槍,直接搶劫了油麻地金鋪。

隨後帶著價值200多萬港幣的金首飾,隱藏在利得街的一處民房裡。警察很快通過偵察手段在24小時之內,就找到了馮偉漢的藏身處。

警察上樓剛剛站在門口,馮偉漢端起AK47直接衝著,自己房屋的防盜門就是一頓掃射。隨後身穿防彈衣的馮偉漢和同夥以AK47壓陣,直接徒步下樓。

隨後就在街頭,馮偉漢等人的2把AK47以點射完全壓制住警察的散彈槍和手槍。導致警察和市民17人負傷。槍戰以後,馮偉漢連續搶劫4輛車一路逃亡,衝出警察的包圍和追蹤,逃回廣東,但是很快就被警察抓捕。

不要說手槍,就是衝鋒鎗也很難壓制住突擊步槍。在平遠街抓捕戰,就出現了一支突擊步槍壓制住十多把衝鋒鎗的例子,最後是使用輕機槍解決的戰鬥。

村夫聊故事說:

沒有。我是一個退伍老兵,給你說句實話,電視劇裡警察手槍對AK47步槍匪徒,完全是導演忽悠觀眾的。

AK47是一把突擊步槍,它是1947年由蘇聯設計並製造出來的。槍的重量為4·1kg,總長度870mm,口徑7.62mm,有效射程是400m。一個彈夾30粒子彈。可連發,也可點射。

現代軍用手槍主要有自衛手槍和衝鋒手槍。自衛手槍射程一般為50米,彈匣容量8~15發,發射方式為單發,重量在1公斤左右。衝鋒手槍亦叫戰鬥手槍,全自動,一般配有分離式槍託,彈匣容量10~20發,平時可當衝鋒鎗使用,有效射程可達100~150米

電視劇裡警察都用自衛手槍,還擊斃手持AK47的匪徒。這無非就是導演對正義的包裝而已。

圖片來自網絡

國平軍史說:

影視劇中,確實有不少鏡頭,警察在面對手中有AK-47突擊步槍的匪徒時,拔出手槍與其對射,用手槍就能打死或打傷匪徒,最終抓住其中的匪徒,警察大獲全勝,正義戰勝邪惡,手槍完勝AK-47突擊步槍。

作為先前經常打槍的國企基幹民兵,可以非常負責任地告訴讀者,這些都是編導的創造發明,為了吸引觀眾眼球而採取的藝術誇張手法,作為文藝作品當然是允許的,但卻不等同於現實生活,讀者就當是娛樂吧,可不必當真。

倘若手槍真能戰勝AK-47步槍,當兵的誰還願意背8斤重的步槍,腰上插一把不到2斤的手槍就可以了,即省力又方便,行軍時也不用累死累活,可惜手槍戰勝步槍,全都是編導的意淫。

手槍儘管短小精悍,但要打中目標,卻非常困難,本身射程有限,有效射程約50米,一般打靶是25米,54式手槍立姿射擊,8發彈匣供彈,每次打靶總有人會脫靶,能有5發子彈上靶,那絕對都是高手了。

平常25米打靶,可以氣定神閒地瞄準開槍,都是這版不堪的成績,一旦和對手真槍實彈地射擊,由於心理因素等原因影響,射擊精度比打靶最起碼還要下降一半。

且對方還是K-47突擊步槍,能噴出灼熱的火舌,警察竟然能憑藉一把小手槍,和AK-47相互摟火,非旦毫不怯場,還能將匪徒擊斃或打傷,作為對手槍非常了解的軍迷,個人是不相信的。

因為對手槍的性能非常熟悉,也打過幾百發子彈,對射擊比較了解,知道手槍是用來防身而已,說穿了就是給人壯膽的小玩意,要想在20幾米內精準打中人,且打死人是非常困難的。

想想手中只是一把手槍,小玩意而已,對手卻手持AK-47突擊步槍,30發彈匣供彈,可以連發射擊,命中一發7.62毫米中間威力步槍彈,就非死即傷,AK-47突擊步槍致命的彈丸,即便警察穿防彈衣,對其防禦也等於零,擊中時子彈進肉,即便遠距離射擊,沒打進肉身,打中上身內臟都會被震碎。

綜上,在拍攝的影視劇中,警察和匪徒的槍戰,往往被拍得非常火爆,尤其是港版電影和國內的電視劇,最終正義一定戰勝邪惡,果然沒有錯,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西方拍的警匪片也一樣。

但在真正的軍迷眼裡,手槍都能打敗AK-47突擊步槍,那絕對是編導的忽悠,雲南公安在緝毒時,手中持有79式衝鋒鎗,都打不過毒販的AK-47突擊步槍,更何況是用來自衛的手槍這把小玩意,在付出了鮮血和生命的代價後,才換上了野戰軍用的95式自動步槍。

所以每見影視劇中警察用手槍都能打爆持AK-47突擊步槍匪徒的腦瓜,就不免一笑,但不會傻冒到和編導交真的程度,看影視劇麼,就圖個熱鬧,啪啪啪地射個開心就行。

本文由「國平軍史」發布。

語文老師28說:

提問的這個兄弟,你是開玩笑的吧?

首先,跟你明確的說,手槍(未改造)在步槍面前完全就是三孫子的存在好嗎,就算步槍射程是300米,你看看當今世界有幾款手槍能達到的?也就是說你還沒接近對方,就已經成了篩子了。

再就是精度問題,美國那邊的9毫米手槍,伯萊塔比較出名,準確度也比較高,但是那玩意是相對於50米來說的,150米的話基本就是靠運氣了,你跟步槍點射?

第二,我把你的問題擴大一點,也就是所有使用9毫米的槍械,那麼火力猛一點的,也就是烏茲和MP5了,你要硬說類似格洛克的全自動手槍也算的話,那就一起。從連發火力上來說,這玩意確實可以稍微壓制一下對面,但是還是那句話,精確度基本沒保障,距離近了還行,遠了就靠聲音嚇唬人。

至於MP5,唉,名氣確實不小,但是洛杉磯劫案的時候,MP5可謂一戰成名——成的是罵名。當時警察用這玩意壓制對面擁有AK的劫匪,結果被劫匪打的四處亂跑,雖說是劫匪穿了防彈衣,但是也側面說明了9毫米子彈的缺點,以致後來美國規定MP5這種槍必須要配合步槍使用。

所以啊,朋友,電視裡拿手槍對付衝鋒鎗和步槍的,那基本都是扯蛋,更別說還是9毫米了。

兵說說:

我是兵說,我來回答!

沒有勝算!拿著手槍的警察會被拿著AK47的匪徒壓著打,根據無法還擊。電視劇裡有很多不真實的成分,當然也是為了追求藝術效果,突出警察的光輝形象麼。無論國內還是國外,一般的警察配備的都是手槍,並且國內許多警察還沒有裝備手槍。當有案件發生的時候,也是這些警察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自動步槍對於拿著手槍的警察來說,已經算是重火力了。

現代自動步槍有效射擊距離基本可以達到200米—400米,然而手槍的有效射擊距離才50米。現代自動步槍的彈匣一般為20—30發,手槍彈夾則為10發子彈左右。自動步槍和手槍根本就不是一個級別的武器,手槍對抗自動步槍很難有勝算。試想一下,當你拿著一把手槍,面對拿著AK47的匪徒,他打得到你,你卻打不到他。這個時候抬頭還擊也沒啥用,最多只能起到一點聲勢。

那麼,如何對抗拿著AK47的匪徒呢?最先趕到現場的警察,只能等待特警、武警甚至軍隊趕來支援,當然後者很少出現。特警裝備的武器還是比較先進,匪徒擁有重火力,特警也擁有重火力,可以有效壓制住拿著AK47的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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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樹影說:

這個問題可以參考一個真實案件,1986年,在美國邁阿密,8名FBI探員圍捕2名銀行劫匪,探員們的裝備是手槍加霰彈槍,劫匪則是簡單粗暴的AK47。儘管FBI在人數上佔絕對優勢,動起手來的結果卻是八名探員被兩個劫匪摁在地上暴揍,探員們的火力實在不濟,對戰中兩名劫匪均多次中彈,但卻屹立不倒,FBI反倒是人仰馬翻,最後竟然到附近的槍店買AR15(M16的原型槍)來對戰。雖然最終兩名劫匪都被擊斃,但FBI付出的代價則是2死5傷。這是一個經典案例,美國警界現在都要學習這一案例,自此以後,美國警方的配槍開始大改變,全面加強火力。

所以,用手槍在對戰中戰勝自動步槍,不論那是毛子的AK系列,還是老美的M系列,或是其他林林總總的槍系,是討不到便宜的,能找個地方貓起來不被打成篩子就是勝利了。

冀青川爺們說:

唉無知者無畏啊!七九年對越還擊戰中,越軍把我們援助向12,7高射機槍放在制高點掩體內平射!哪子彈頭象胡蘿蔔哪般粗長!一千米距離打到車輛上車玩完!打到人身上粉碎!好點的人只剩下幾個肉塊!年青人別看了影視槍戰好玩!孩子們,上了戰場聽見槍炮響不尿褲子就是好樣的!好好活吧!老兵爺爺的忠告!

曠野退思說:

沒有勝算,手槍和突擊步槍的威力和威懾力差距太大,持握手槍的人與手拿AK-47的人對射,大概率死的很慘,這個威懾力太強了,所以普通的警察也根本不會拿手槍跟匪徒對射。他們最多是躲在掩體後與匪徒對峙,等待S.W.A.T的到來。只有身穿III級防彈衣,佩戴防彈頭盔,同時他們擁有比AK更好的軍用步槍的特警或者軍隊才能制服。正因如此,我國的特警和武警機動師都會配備95式步槍甚至重武器,以在重大案件和事件中對匪徒取得絕對優勢。唯有這樣才能減少傷亡。

武警機動師官兵用的都是95

為了圍剿暴恐分子,武警甚至還配備了這個。。。

小時候有一段時間家裡沒有閉路電視,家裡經常租VCD光碟看,那段時間宣仔就看過一個電影叫《緊急44分鐘》(44 minutes),根據1997年好萊塢北部一起銀行搶劫案改編。電影開頭就「盛讚」了一下越戰時期中國制AK-47(56式)的殺戮效率,然後劇情展開,2名身穿防彈衣(只有頭部沒有防護),攜帶AK-47,G3和AR步槍的劫匪洗劫了洛杉磯市一個銀行,在一天的時間裡傾瀉了1500發子彈,把前來支援的警察打的抬不起頭,警車被打成篩子,多名警員受傷。這期間劫匪拉裡被手槍多次擊中,不過因為有防彈衣,行動絲毫不受影響。

警察們被劫匪肆意射擊,非常窩囊

警察的9mm伯萊塔手槍在劫匪面前跟呲水槍無異

最後無奈之下警察甚至去了槍店借AR-15。最後在警察重重包圍下,兩名劫匪還是被擊斃了,其中一人是還因為AK-47卡殼。

這個案子的真實事件,好萊塢北部搶劫案,當時出動了370名警察,甚至還有直升機。警察使用的武器包括9mm貝瑞塔92FS手槍、.38左輪手槍、雷明頓M870和伊薩卡12吋口徑泵動式霰彈槍。最終的結果是2名劫匪一人自殺,另一人因為腿部中了27槍流血過多而死。而警察有12人受傷,平民2人受傷。儘管警察沒有人死亡,但是這場戰鬥幾乎是壓倒性的。警察所使用的槍械裡除了霰彈槍以外其他的對劫匪毫無用處,唯一的作用就是激怒他們。參與行動的恩·海恩斯中士回憶:「他會記得你的位置」,「如果你向他開槍,他就會轉過身向你掃上50發子彈。他簡直就像一隻闖入蜂巢的熊,好像根本不在乎我們的子彈似的。從這段描述上看,這倆劫匪屬於是火力兇猛但是似乎做事不太用腦子。當時如果兩名劫匪是訓練有素的退伍軍人,那麼後果不堪設想。

直升機拍到的持槍劫匪

這事的後續有個讓人意想不到的騷操作,腿部中槍而死的劫匪家屬最後狀告警察,說他們見死不救(其實叫了救護車,但70分鐘後才趕到),然後索要巨額賠償,而且這官司居然打贏了。看來巨嬰和恐龍法官哪個國家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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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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