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完了唐詩三百首和三字經。據說是出去玩,看到湖裡的天鵝會背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看到柳樹會被碧玉妝成一樹高,萬條垂下綠絲絛。
但這都是我媽說的我完全沒印象啊 毫無參與感.......直到我媽拿出年代感十足的錄像帶,那裡面的那個小娃娃確實是我。我想可能我的腦子都是在那時候用光了吧,真慘。
我上高二的時候,體育老師讓我跑三千米,參加北京市春節初三舉辦的環城賽。每天早上都要訓練,穿上學校發的運動服,可高興了,因為不是校隊的沒有這衣服。
高興過後就是艱苦的訓練,跑三千米,訓練就要跑5000米,甚至更多,老師騎著自行車,我們跑,跑不動也不能落隊,為了榮譽也要堅持跑,到了極點更難受,但是還是堅持下來了。
先參加區裡的比賽,晉級了在參加市裡的比賽,我如願的參加了市裡的比賽。
那時的比賽完了,你們知道是什麼獎品嗎?一斤半糧票和三角錢汽車票錢。還有一個參加環城賽的紀念章,那高興的可滿足了。
做過有意義的事不說,我一說出,毫無意義。因為,今人只講錢多錢少,已分不清對錯是非;哪有意義,哪無意義?
為了掙錢,不知道者,愛講道理;不明對錯,喜論是非。一馬當先,萬馬奔騰。吹牛的吹牛,拍馬的拍馬;心無主義,講啥意義?爭名奪利毫無意義,還有啥值得驕傲的!
愚以為:真識得理字,無權無錢不講理;人真懂易道,觸類傍通無需教。
如今,人們將知識,文化,智慧,能力,混為一談(認為知識就是力量)。拿著文憑,找不到飯吃,還不知錯在哪裡。日夜忙著跑外賣,誰得閒聽我講意義?
因為小,沒做過什麼有意義,值得驕傲的
既然題主出了這個題,我搜腸刮肚苦思苦想,想起二件微不足道,不值得一提的小事,說出來供大家分享。
我從1948年4月到1957年2月,5歲至14歲在萬慶村度過的。
大約1952年9歲那年的秋季,莊稼成熟,草甸子野草乾枯,最容易失火的季節。村上按上級布置要求,家家輪流值日防火。當時的萬慶村大約150戶,輪到我家時,上一家傳下來一個紅包布的小木板寫的防火,這個就是令牌。當時萬慶村四周壘的土城牆,東西南三道城門。南門是通往蓮江口的主門,村中還有日軍佔領時期遺留的炮樓子呢,東西兩門是通往上耕地的大門。
防火地點安排在西門,出西門一裡三四裡有幾個屯子,西北側有一大片荒草地。
防火值日的任務,是檢查出村的人不準帶火柴。我娘領我接班到崗待一會就回家,把防火值日這一神聖任務交給我,我堅守崗位認真履責。
那時愛抽菸的人,不用花幾分錢買1包火柴。而是用火石擊打起火點菸,或者用碎瓶底衝著太陽聚焦點燃把煙點著。
防火值日發現帶火種火具的,都得留下,不準帶出村。防止帶到野外莊稼地或者草甸子,一旦失火連成一片,一年的收成化為灰燼。
這算不算我小時候做的有意義的事啊?
再說一件小事。大約10歲1953年放暑假,學校要修理門窗,桌椅。好象沒有供銷社呢,只有賣菸酒鹽的小舖。修理門窗桌椅需要釘子,學校沒有。
正好我走到學校操場玩,校長叫住我,讓我跑一趟蓮江口,問我你去不去?1個10歲的小學生,能夠完成校長交待的任務非常光榮而感到神聖。
因為那時的孩子是很少見到錢的,有幾分錢買個鉛筆,買個糖球,就是大錢了。校長讓我買幾斤釘子交給多少錢,忘了。
拿了錢樂顛顛的邁開雙腳奔向8裡外遇江口,到了供銷社買了鐵釘,馬不停蹄返回,把釘子交給校長,把剩錢給了校長。校長誇我這麼快就回來了。
我感謝校長給了我幾塊錢「大錢」,是對我的信任,完成了一回校長交給我買鐵釘的任務,這是我小時候最值得我驕傲的一件事。為學校做了一件「有意義」的一件事。
小學四年級時,小學生們要去5公裡鎮上讀書,需要留宿,交柴火費或用一定量柴禾交換也行。
為了幫貼家裡,剛過十歲的我們去山上砍柴禾曬乾,每星期天下午,扶著和自已差不多高的老式自行車,捆綁著乾柴禾,艱難向學校而去。
那時的路也不好走,費半天勁才到學校!
雖苦,為了讀書,我們做了力所能及的努力!
這不最有意義,驕傲嗎?!
十六歲那年夏天雨水特別大,當時瀋大高速叫哈大公路,(據說是日本人佔領東北時用土堆成的公路)路基很高,公路兩邊都是水田地。那天雨晴後我上公路上玩,看到路東汪洋一片,因為漲水,水距離公路己經不到兩尺高。這時看到有幾個少年在水裡玩水,其中有人喊XX被淹了,我打眼一望確實有一個人正在水中撲騰眼瞅快要沉末了,說時遲那時快,我沒加思索一猛子扎入水中遊到這人身邊拖起他往回遊,沒想到他抱住我的全身,我倆一同沉下水中,好在我是瀋陽市業體校遊泳班的學生水量比較好,在水中我調整一下身體抽出右臂,用左手和肩膀帶著他完成了側遊,我把他救上岸。大家陸續從水中上岸,有人提議讓他頭朝下,並把屁眼堵住,他吐了不少水,活了過來,等聽到他們對話才知是一夥鮮族人。我沒有和他們交流,等我們都是成年人後,關係處的不錯,那個被救的人成為我一生的好朋友。雖然過後有點後怕,可足我認為這件事是我小時候做過最有意義和最值得驕傲的事,也是我終生難忘的。
小時候你做過最有意義,最值得驕傲的事是什麼?我記得我上高一的時候,有一次年終考核,我考得並不怎麼好,獲得了三等獎,記得獎金是2元錢,現在2元錢大家會不覺得多,掉在地上甚至有些人都不會去拾!那個時候就不少了。我記得一等獎是6元,二等獎是4元,三等獎是2元,並且獲獎人數不多,一等獎一人、二等獎是三人、三等獎是六人。年級前十名吧。所以,雖然是三等獎2元,我非常高興,從小長這麼大,頭一回掙錢了噲。
記得正好發完獎後是周末,我們是住校生,這次要回離學校十五裡的老家。步行四家到村門市部,給爸爸花一元五角買了一瓶白幹酒,花五角給媽媽買了一斤白糖,正好夠。抱著白酒和白糖回家交給母親和父親的時候,他們還很吃驚,當我說明是用獎金2元買得的事後,他們都樂了,母親摸著我的頭說:「我女兒長大了。」這是我最幸福的時刻!
在下九歲時,周圍七裡範圍內只有臨村河口處有一處水輪石磨,由於父親在外工作,母親簸完了麥子就生了病,磨主通知我借用生產隊的一頭小毛驢馱著一百五十餘斤麥子,待到磨前天上已布滿星星,磨主見我這樣來磨麵,便嘆息便卸糧裝鬥開始磨麵,其中刮面,掃面,羅面,裝面等工序複雜,我第一次碰見這種十分勞動,用雙羅羅面還不熟練,但是通過磨主教練,便學會四道活,磨了一夜,待天明時才磨完裝袋,搭上小毛驢馱回家了。像這種家務活相當多,我是基本上屬於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半耕半讀,三忙時就請假幹農活,家務活,苦力活,掘井,砌牆,泥牆,按門窗,上房泥,種田,收收運莊稼,翻地,碾場,挑水擔肥等等,遷移搬家,什麼樣的苦活,累活,髒活都在十七歲幹過了,那時我正羨慕那些家中勞力多,一放學就打藍球,玩遊戲的同學們,總想著有空玩一回多好呀,,不說了,現在的年輕人聽了這種酸苦經歷不但不同情,反而引來譏笑,他們哪裡知道我小時候的萬般無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