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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攻打伊拉克,但不想長期佔領伊領土,統治伊人民,這算侵略嗎?_美國攻打伊拉克藉口

又贏局局長說: 受到人民歡迎的叫解放,人民反抗的叫侵略。在美軍進入巴格達受到伊拉克人民歡迎併合力拉倒了薩達姆的…

又贏局局長說:

受到人民歡迎的叫解放,人民反抗的叫侵略。在美軍進入巴格達受到伊拉克人民歡迎併合力拉倒了薩達姆的雕像

沒了薩達姆這個暴君迫害人民更自由了。

戰前3年的伊拉克年均gdp 391億usd,近三年年均gdp 1991億usd,18年時間5倍增長。第一次海灣戰爭以來持續十幾年長期低迷經濟戰後得到釋放。

率真椰子說:

美國確實打過很多仗,但翻翻聯合國決議就知道基本上都師出有名,當然二戰反希特勒法西斯戰爭因聯合國沒成立另外;美國軍隊進入過很多國家,但目的不是佔領,期間還花大價錢重建(政治經濟)、恢復秩序,然後退出;至於駐軍基本上都是駐在國因為安全需要允許批准建立的軍事基地。

當然美國自恃強大的實力,喜歡多管閒事,老把民主自由掛在嘴邊,喜歡指責批評,特別是把西方價值觀強加於其它國家,令許多人生厭並恨之入骨。

我被上天眷戀過說:

一個叫「美國」的男人,強暴了一個叫「伊拉克」的女人,這個男人不想長期控制這個女人,永久霸佔她的身體,這算侵犯嗎?

道理已經擺在眼前,如果美國這都不算侵略,那麼侵略叫什麼?

美國攻打伊拉克,導致大量的伊拉克人死亡,無數的房子與建築被摧毀,幾百萬伊拉克人無家可歸,還有大量的黃金與文物下落不明,不管他找什麼藉口都無法否認對伊拉克造成的傷害。

一個國家的領土、領空、領海具有神聖的排他權,凡是用武力強硬闖進他國領土、領空、領海的行為都叫武裝入侵。哪怕他只是在別人的領土、領空、領海上空放幾槍,沒有給別國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同樣犯了下侵犯別國家主權的行為。

美國所破壞了伊拉克的國家主權、政治獨立以及經濟、文化發展的自然性,強行逼迫伊拉克人民以及伊拉克政府遵循他的意志,這不是侵略行為是什麼?

不能以美國最終不佔有伊拉克領土,不統治伊拉克人民為理由為其洗清侵略行為。如果這條理由成立的話,那麼英國當年也沒有侵略過印度以及其他國家的行為,因為英國現在也沒有佔有過印度,也沒有統治印度人民。

美國在入侵伊拉克期間,在伊拉克境內設置了大量的軍事基地,美國在設立那些軍事基地的時候可沒有經過伊拉克人民的同意,美國在伊拉克的軍事基地一設就設立了十幾年,這難道不算長期佔領伊拉克的領土。

美國在入侵伊拉克期間,對伊拉克軍隊以及伊拉克人民進行開槍屠殺,這難道不算統治嗎?這是妥妥的暴力統治。美國侵略伊拉克期間剝奪了伊拉克軍隊以及人民在伊拉克領土上進行符合伊拉克法律的自由行動權,這已經是統治的範疇了。

如果美國在入侵伊拉克期間,在不經過伊拉克人民同意的情況私自設立軍事基地十幾年不算佔領,那麼英國在印度也不算佔領。

如果美國拿槍逼迫伊拉克軍隊以及伊拉克人民遵循他的意志不算統治,那麼統治是什麼?要知道那裡可是伊拉克的領土,而不是美國領土。

(完)

老曹覌天下說:

這就是侵略,鐵證如山。

伊拉克是一個主權國家,美國把部隊開入伊拉克,殺了多少伊拉克人?能統計清嗎?伊拉克有多少平民無家可歸能統計清嗎?美國從伊拉克運走多少財物有誰統計?美國十幾年到底運走了多少伊拉克石油?能統計清嗎?在伊拉克建立軍事基地,伊拉克人忌同意了嗎?

這如果不算侵略,那怎麼才叫侵略呢?

薩達姆再暴政,農民受苦,那所有的財改收入總歸伊拉克,薩達姆暴政,應該由伊拉克審判,槍斃,並不能讓他死在美國的絞刑架上吧?

美十幾年運輸車隊,運輸機源源不斷的從伊拉克往回運財物,石油給伊拉克給錢了嗎?

這就是侵略,這就是侵略主權國家,是非法的,薩達姆犯死罪,但上美國的絞刑架,也是非法的,是不道德的。是強權行為,為什麼不為伊撫克建設負責呢?略奪一空,一走了之不是侵略你們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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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要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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