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3747說:
物業服務標準沒有,只拿錢,不幹活的,而且缺乏監督,這典型的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過此路,留下買路錢,當然了有的一小部分物業服務做的還是不錯的,但那不是少數,大部分物業就是打劫的,樣子做做就要錢,所以業主對物業很不滿,取締物業呼聲越來越高,大家支持取消不合格的物業嗎?
朝氣蓬勃的駿馬奔馳說:
凡是給業主門上貼條收費的,都是沒有素質,沒有道德的物業領導者。天時不如地理,地理不如人和。多和業主溝通交流……問寒問暖,有雪前送碳的思想……讓業主滿意高興。多換位思考……向雷鋒同志學習,多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把溫暖送到千家萬戶。
杭州應律師說:
物業費催繳單貼業主門上不侵權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期限內未交納物業費,物業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